|

邯郸市通报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邯郸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9-05 08:55:48 阅读量:11807

 1.涉县市场监管局城区分局程国华违规收费问题。2018年2月至2019年2月,程国华借为商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之机,搭车收费10.05万元,并以行政罚款名义开具票据。2019年6月,程国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县市场监管局城区分局局长张文燕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罚款已收缴财政。

2.成安县经济开发区北漳北村党支部原书记霍仲生违规收受礼品、加重群众负担等问题。2018年春节期间,某企业送给北漳北村集体价值2520元礼品,霍仲生收受后发放给“两委”干部;2018年3月,北漳北村在对邯大路(聚厚大道)两侧门市确权登记时,按每间150元标准收取群众确权费共计22900元,霍仲生对此负有领导责任。此外,霍仲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成安县纪委给予霍仲生开除党籍处分。

3.复兴区城管局工作人员违规收费问题。复兴区城管局监察大队二中队协管员李辉利用管理先锋西路市场的便利条件,安排商贩田某某向在该市场摆摊的商贩收取5至10元不等的费用,且不提供收费票据。田某某陆续将违规收取的445元交给李辉或协管员李森,直接用于李辉、李森和协管员魏洪亮个人日常消费。复兴区城管局给予李辉、李森、魏洪亮调离执法岗位处理,复兴区纪委监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监察大队二中队组长王中琪进行诫勉谈话。

 

 

分享到:

©中共邯郸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邯郸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30127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