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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返还群众款物 维护群众利益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7-13 16:02:59 阅读量:1114

“真没想到几年前交的‘危房改造跑办费’还能退回来!”邯郸市磁县陶泉乡花驼村村民拿到退款后激动地说道。

原来,2019年9月,磁县纪委监委接到一起关于花驼村村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迅速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通过查阅该村账目、走访村民等方式,花驼村村委会原主任郭某良违规向危房改造户收取“跑办费”等问题浮出水面。

经查,2013年至2015年,郭某良在任花驼村村委会主任期间,伙同时任村会计郭某其,以跑办手续、租车、吃饭为由,向18户危房改造村民收取所谓的“危房改造跑办费” 500元到730元不等,共计1.1万余元。同时,会计郭某其还在2016年维修本村道路工程中,克扣12名村民每人每天20元的修路工资,共计3970元。

该县纪委监委在严肃查处村干部违纪行为的同时,责令该村“两委”及时退还违规收取、克扣群众的费用。5月26日,在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花驼村20多户村民领回了村干部违规收取的“危房改造跑办费”和克扣的修路工资。

今年以来,邯郸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入推进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工作,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将查办案件中克扣、截留、违规收取群众的款物做到应返尽返,实现“案清款退”,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市发现和处置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883件,返还群众款物140.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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