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0-21 09:04:52 阅读量:5169
1、 领导带班。带班领导由委班子成员和二级调研员轮流带班。每次带班24小时。
2、 值班领导和值班员双岗值班。值班领导由各内设机构主任及三四级调研员轮流担任,值班员由各内设机构副主任及以下人员轮流担任。
3、 交接班及值班日志制度。每天上午8:30进行面对面交接班,交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好值班日志并签名确认,接班人员要仔细查看上一班的值班日志并签名确认,同时交接好值班室卫生工作。
4、 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除长期在外工作出差之外,一律轮流排班,个人如遇特殊情况当天不能值班可自行与他人调换,但是必须做好交接和登记,严禁出现漏岗。
5、值班时间规定。值班每天分白班和夜班。白班时间:上午8:00-下午6:30,夜班时间:下午6:30-次日上午8:00。
分享到:
©中共邯郸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邯郸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30127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