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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志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邯郸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12-14 11:37:05 阅读量:13038

日前,邯郸市纪委监委对邯郸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志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志刚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并长期借用他人车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长期使用虚假车辆牌照。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张志刚身为公安干警、党员领导干部,本应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但其理想信念丧失,法律纪律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邯郸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志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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