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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邯郸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邯郸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1-08 15:42:37 阅读量:2592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于2023年3月1日至4月15日,对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6月12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工作要求,严肃组织、扎实推进巡察整改落细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局党组将推动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精神,对巡察反馈问题全盘认领,全面分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地方金融发展上存在的不足和差距,认识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使命,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巡察整改见真章、见实效。

(二)加强巡察整改组织领导。局党组和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6月12日召开局党组会,研究成立了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整改过程中,先后2次召开党组会,逐问题调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真正把巡察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踪督促,有力促进整改持续深入开展。

(三)制定落实问题整改措施。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74条具体整改措施。对照《整改方案》,制定了《十届市委第三轮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整改任务分工表》,逐问题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责任处室、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实行挂账整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建立巡察整改督办机制,坚持全程督导,对进度偏慢、聚焦不准的处室加强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协调,确保整改一个、巩固一个。

(四)坚持以上率下查摆问题。局党组树立鲜明问题导向,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检视、深刻剖析、举一反三,认真组织理论学习,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反复修改检视剖析材料。8月8日,召开了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整改的目的。

(五)健全金融政策与管理机制。既立足“当下改”,也着眼“长久立”,同步推进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工作,坚决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先后修改完善了党建工作制度23项231条、机关工作制度17项368条,出台或修订金融政策文件和工作机制13项,进一步完善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为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中做出邯郸贡献、彰显邯郸担当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在性效果。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存在诸多弱项,担当作为有差距。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差距明显”问题。

(1)针对“2019年至今局党组仅学习1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且未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多数干部对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了解不多”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整理汇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并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学”计划。8月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机关全体人员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各处室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

(2)针对“党组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党总支和2个党支部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不及时”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我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认真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对照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局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党建工作履职情况汇报,研究下步工作。制发《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将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作为重要工作部署内容。二是强化学习培训,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干部培训计划,结合党建工作培训、干部集中轮训,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思想方面学习宣传。2023年以来,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先后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集体学习6次,专题培训5期,讲授专题党课7次,推动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转化为思想自觉、党性观念、纪律要求和实际行动。

(3)针对“党史学习教育不扎实、不严肃,2021年5月,党组理论中心组研讨发言中,党组成员发言稿出现‘作为党组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等字眼。2021年6月和7月,党组召开的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会,两名班子成员的发言稿完全雷同”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修改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议组织流程,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加强学习研讨材料审核把关,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对发言材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敷衍塞责、大篇幅雷同等情况坚持退回重新准备,确保研讨交流深入具体,维护会议的严肃性。先后12次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时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开展研讨,坚持问题导向,学以致用、学用相长,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解决金融工作实际问题的本领和能力。

(4)针对“政治站位有待提升,党组出台的文件中出现明显表述错误”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注重加强干部职工政治意识,进一步完善文件出台审核机制,明确三审责任,即:起草处室负责人初审责任、主管领导复审责任、主要领导审核签发责任,进一步压实各级领导审核把关责任。制定《邯郸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内部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将“正式印发文件中出现错敏信息”纳入内部量化考核内容,坚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责问责。

(5)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未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理论学习深度不够,学习形式单一 ,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基本停留在摘抄文件层次,在学习成果转化上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专题研究,4月18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部署思想工作任务。二是出台专件,先后出台了年度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台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三是加强督导,明确机关党总支牵头,对理论学习进行督导检查,2023年以来,先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等专题网班、“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有效促进全局干部职工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2.关于“重点工作和重大改革事项推动乏力、效果不理想,2022年考核垫底”问题。

(6)针对“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到位。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自2018年5月1日施行后,未按照条例要求制定邯郸市金融发展规划,直到本轮巡察期间才起草初稿”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7月31日,提请分管市领导召开金融业运行分析暨企业融资降成本工作推进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全市实体经济发展工作。8月31日,印发《关于印发<邯郸市金融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同时,围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普惠金融中心建设”“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等方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高质量完成调研报告4篇,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7)针对“2021年11月,市政府要求该局制定我市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实施意见,因无实际进展被市政府先后3次督办,才于2022年5月以转发省实施意见办结”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进一步完善风险处置处重点工作全流程管理制度,明确专人,对涉及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等重点工作、重点事项进行全过程跟踪,全流程管理,提高文件流转效率。对逾期未办结的事项,由处室负责人进行催办,对多次催办仍进展缓慢的事项,提请主管领导、主要领导专研。

(8)针对“企业上市工作在全省仍处于落后位次。目前我市企业上市数量位列全省第八”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重点建立直包直联、季度通报和梯次推进等三项机制。2023年4月,肥乡区中船特气在上交所科创板成功上市,实现了河北省科创板上市企业零的突破;7月,成安县恒工精密在深交所创业板成功上市,成为年内全省首家登陆深交所的企业,新增上市企业数量全省第一。2023年,企业上市数量全省排名第五,实现位次前移。

3.关于“党组自身建设偏弱”问题。

(9)针对“2019年1月至2022年11月,以党组会议名义召开的会议共107次,3名党组成员全部参加的会议仅5次,两次涉及“三重一大”的会议,党组只有书记1人参加”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召开全体会议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规范局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确保党组成员按时参会。

(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还不牢固,存在作风不实、规矩意识不强问题。

1.关于“银企对接重形式轻效果”问题。

(10)针对“跟踪问效不够,对后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缺乏关注,底数不清”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完善对接机制。联合发改、工信等部门制发《融资信息推送机制》等文件,建立健全融资推送和政银企对接机制,召开全市项目融资信息发布暨金融服务对接会,发布项目83项、融资需求523.91亿元。二是强化对接举措。2023年,通过市级季度银企对接活动为企业意向授信829.19亿元,“银行行长进企业送服务”活动为县政府授信2657亿元,企业意向授信162.12亿元;15名金融特派员服务19家包联企业80余次,累计提供金融支持超15亿元,推动金融环境不断优化提升。

2.关于“工作缺乏主动性”问题。

(11)针对“制度建设滞后,处非工作已开展9年时间,直到本轮巡察期间才着手起草《邯郸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7月12日,组织风险处置处对非法集资工作相关制度制定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未发现上级文件明确要求配套未出台情况。7月28日,召开专题会,在《邯郸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邯处非办〔2018〕3号)基础上,专题研究修改意见,并于10月16日以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施行。

(12)针对“邯郸地方金融、邯郸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两个微信公众号虽已运行,但发布信息少、关注度低、受众面小”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将邯郸地方金融、邯郸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两个微信公众号合并,保留“邯郸地方金融”账号,集中力量,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关注度。2023年,发布各类信息65条,新增关注用户276人。二是主动对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加强交流学习。三是扩大受众面。在新邯郸开设“科学理财 幸福生活”专栏,并下发《关于协助媒体做好宣传工作的通知》,组织人行邯郸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邯郸监管分局,各金融机构、各地方金融组织积极供稿,现已发布信息50余条。

(13)针对“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举报非法集资线索的渠道有待拓宽,虽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但公开不够、群众知晓率低,甚至机关个别人员也不知道投诉举报电话”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通过在“6·15”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单页、新邯郸客户端“科学理财 幸福生活”专栏、政府官方网站、河北警方资讯平台、在局机关张贴海报等方式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进一步扩大知晓率。

(14)针对“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政府网站子页中,该局的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文件、执法监管等板块,动态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全面”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组织综合处工作人员集体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对需公开内容进行全面排查梳理。2023年以来,在市政府网站和局政务公开子页发布各类信息102条。

3.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15)针对“责任意识不强。未按《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及时完成上市企业奖补资金的申报,未纳入2023年度财政预算,造成工作被动,最终动用了市长预备费予以弥补”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聚焦重点培育和拟上市企业,建立服务跟踪台帐,精选10家后备企业重点培育,筛选全市82家优质企业纳入全市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形成“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按计划推进企业上市步伐,并就企业上市信息及时向市财政局沟通。2023年,向6家企业拨付上市奖补资金,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上市氛围。同时,强化落实企业上市奖补政策,对2024年度企业上市挂牌补助资金进行全面梳理和测算,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列入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进一步提升企业上市积极性。

(16)针对“行政审批不规范。随意增加或减少前置程序和条件,将行业监管中的自主创新动作分级分类评价得分植入审核程序,巡察调阅的部分行政审批卷宗,均将此作为通过处室审核并提请局研究呈报的前置条件;2019年至今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卷宗,均没有受理通知书、一次性告知材料、补齐补正材料通知书等”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准入、变更备案、经营许可证延期等协助组卷工作流程及业务卷宗管理的通知(试行)》,进一步明确需我局协助组卷及备案事项,并规范工作流程。二是制定了《业务档案清单》,压实档案管理各级责任,完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完整、详实。

(17)针对“监管责任缺失。两个备案卷宗在没有任何申报资料的情况下,仅凭局内部签批件或备案事项报告表完成初审”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准入、变更备案、经营许可证延期等协助组卷工作流程及业务卷宗管理的通知(试行)》,对卷宗进行了全面排查,进一步梳理完善。积极与省局对接,复制已报送的两个缺失卷宗。

(18)针对“跟踪督导不到位。对一些问题盯办不彻底,抓而不死。2021年7月发现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典当’字眼的应注销机构8家,仍有6家未注销。2022年8月,筛查发现不具备融资担保经营资格、应予以注销的机构18家,其中12家逾期未换证、6家仅注册营业执照,截至目前均未注销”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认真落实地方金融组织“白名单”制度,每季度对正常经营的地方金融组织进行公示。二是制定对不具备从事地方金融业务的经营主体进行清理的通知,正在组织各县(市、区)进行清理,全面净化市场环境。三是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投融资字样企业设立登记会商机制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要求,对涉投融资字样的企业登记进行研判会商。

(19)针对“档案管理不严格。局至今未设档案室和档案管理人员,档案资料一直分散在各处室,既影响工作,又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明确了专人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学习了档案相关管理规定,设置了档案室,并对各类文书档案进行全面梳理和归档。

4.关于“资金预算和财务管理履责不到位”问题。

(20)针对“编制预算不科学,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2019年—2022年金融创新、金融监管与风险防控资金,年底结余占预算总额的47.5%;2019和2020年金融业务活动费占预算总额的75.8%。同时,该局还存在‘三公’经费未列明细、未按预算支出、审批把关不严、重复领取工作补贴等问题”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规范预算编制。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进一步细化2023年度预算草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级,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编列到款级。二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季度对预算资金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进度进行动态监控,适时提请局领导对各处室业务经费执行情况进行调度督导,按照预算安排加快财务支出进度,确保规范。先后2次召开局长办公会,分别对2023年度部门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决算情况进行专题调度,使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程度和预算执行执行率保持一致,确保发挥财政资金效用。三是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做好 “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公开工作,细化公开内容,逐步扩大公开范围。四是加强内控管理。修订完善了《内部控制手册》,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执行程序。对财务审批开展全面“回头看”,进一步完善手续,严肃财经执行纪律。

(三)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班子和队伍建设有短板,内部管理不严。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业务生疏,落实监督责任还有差距”问题。

(21)针对“党组对有关文件和党内制度制定把关不严,漏洞较多。会议纪要显示专题研究了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党组会议记录中未找到对应议题”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规定记录党组会议内容,并形成会议纪要,报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专人进行保管。

(22)针对“2020年6月印发的《党建工作制度汇编》部分制度存有缺陷,党组议事规则没有依据党组工作条例制定”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参照党内法规规定,对《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对《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其余21项工作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和完善。

(23)针对“没有将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内容纳入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定每两年评议1次,与有关规定相抵触”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修订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明确民主评议党员每年1次。二是修改完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按照党内相关法规规定,将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内容充实到组织生活制度。三是加强督导检查,明确机关党总支牵头,每季度对各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1次检查。2023年,共组织开展检查4次,未发现问题。

(24)针对“谈话了解,派驻纪检监察组从金融监管业务中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在综合派驻的力量摆布上对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注还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坚持加强金融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监管能力。纪检监察组通过组务会集体学习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河北省实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办法》。二是建立了日常监督工作机制,通过每月收集巡察整改任务进度,督促各项整改工作落实落细。三是组织局科级以上干部填写《廉政档案》,起草《2023年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

2.关于“干部管理不严、专业力量不足、混编混岗问题严重”问题。

(25)针对“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流于形式。平时缺少精准把脉,对八小时之外的监督不力,出现了金融监管干部从事非法集资并被移送司法机关的问题,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积极配合驻局纪检组工作,组织机关科级以上人员填写了《廉政档案》,坚持各节假日前对全体人员进行廉政提醒,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8月31日,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再次就颜玉鹏案件对机关全体干部警示教育,组织机关全体人员签订《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26)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八人档案以普通纸质档案袋收纳,未进行整理归档。近年来新引进同志的档案均缺少99版干部履历表。三名干部‘三龄两历’存疑,需重新核实认定”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组织专职人员,于7月底前对所有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查漏补缺,对缺失材料进行补充。二是召开党组会研究认定张燕辉等3名同志“三龄两历”信息,并及时将认定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归档。三是聘请专业机构按要求对所有人员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信息入库。截至2023年底,已完成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并通过市委组织部检查验收。

(27)针对“违反机构编制规定,没有围绕核心职能职责合理配置人员力量,以统筹使用人员和编制为名,四个处室和两个中心人员混编办公”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根据《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办公场所调整方案》,对局机关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整,并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有效解决了混编办公问题。

3.关于“内部管理制度不落地,权力运行和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问题。

(28)针对“谈话中,多数科级干部对局制定的《党建工作制度汇编》《机关工作制度汇编》不了解,对本处室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是否制定防控措施不知晓”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组织各处室梳理汇总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形成了《廉政风险台账》。组织集体学习了新修订的《党建工作制度汇编》《机关工作制度汇编》,进一步提高全局廉洁履职、依法行政、依规办事能力,切实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

(29)针对“在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未严格按规定报告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2020年7月至2022年底,党组召开会议42次,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仅8次”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在召开党组会议时,主动向派驻纪检组报告,并邀请参加会议。2023年,共召开局党组会议21次,均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

(30)针对“2019 年审计监督反馈完善内审制度问题后,风险处置处增加内部审计工作职责,但此项工作未做安排,也未实际开展”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组织内审人员进行了专业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对《单位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9月6日印发施行。

(31)针对“局党总支2021年4月换届后未召开过会议,巡察期间未能提供党总支任何活动资料”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进一步严格组织生活制度,7月14日,组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党总支专职副书记给机关年轻党员、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讲了“信仰与责任”主题党课。

4.关于“党建工作不规范,基础较差”问题。

(32)针对“近两任党组书记没有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讲党课;党员大会、支委会、党课、谈心谈话等均低于规定最低次数,2020年局第二党支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全年没有会议记录;两个支部的工作手册多次出现应参会人员数和党员名册人数不符情况,记录前后矛盾;退休党员均未参加党支部各项组织活动;2019年以来未发展党员,两名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均未填写时间,半年鉴定均为空白”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支部书记负责,积极动员退休老党员参加支部各项组织活动,严格按程序规范发展党员,吸收入党积极分子。2023年,各支部严格按程序研究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共2名,入党积极分子共2名。二是加强督导检查,机关党总支牵头,对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指导各支部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进一步提升支部工作规范化水平。

5.关于“审计监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效不明显”问题。

(33)针对“审计监督反馈问题后,局党组既没有督促调度整改情况,也没有最终听取整改落实情况,其中3个问题,方案中有整改措施,而整改报告中无对应的落实情况。资料显示,4个问题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落实情况内容相同”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对审计监督反馈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重新起草了整改报告,并于9月5日召开党组会,专题调度审计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4)针对“报送巡察整改情况报告未经党组研究,上轮巡察提出的机关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不扎实、党费收缴制度执行不严格、对党建知识掌握不熟练等问题,在本轮巡察中仍明显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先后2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各党支部对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强化措施、健全制度,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下一步打算及措施

一是加强政治引领,提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实效。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的金融工作举措,为开创邯郸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崭新局面贡献金融力量。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之以恒抓正风肃纪和作风建设,推动党风政风正气充盈、清朗昂扬。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机制,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加强干部管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进一步端正求真务实作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金融干部队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打造金融宣传阵地,讲好邯郸高质量发展的金融故事。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各项成果。针对巡察发现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查找根源,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认真分析和跟踪各项整改制度落实情况,强化内控管理和效能督查,全力支持和配合驻局纪检组行使“监督责任”,从制度根本上堵漏洞、补短板、强基础。

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围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全面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积极创造更加便捷高效的信贷投放条件,建立和完善与金融机构沟通对接和信息共享机制,以良好的环境、优质的服务,助推邯郸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0—3112388;邮政信箱:邯郸市经开区世纪大街23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6楼622房间;电子邮箱:xygqjbgs@163.com。

 

中共邯郸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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