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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邯郸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邯郸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1-08 15:31:40 阅读量:963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巡察组于202331日至415日,对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6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局党组坚持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巡察整改当作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现实检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认真谋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问题、深挖根源,为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顺利开展,市统计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三四级调研员、两总师、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调度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及时印发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形成层层有落实、事事有回应的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良好整改格局。

(三)强化工作举措,确保整改效果。一是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巡察组反馈的所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列出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责任处室、完成时限,对整改问题施行对账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逐条逐项整改到位。二是定期开展督导推进。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的重大问题,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并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推动整改工作。三是建章立制、健全机制。坚持解决显性问题与潜在问题、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集中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进一步巩固了整改成果。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仔细梳理问题,认真组织实施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工作落实。通过加强组织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夯实工作基础等举措,确保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切实夯实整改工作基础,各项整改措施及成效取得较好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发挥统计职能作用不充分”方面。

1.学习党的政策理论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全面、不深入。

(1)关于“党组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四年来,市统计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会上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较少”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局党组对党组会议程进行及时调整,坚持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必学内容,增强了学习系统性,深化了理解认识,促进了学习成果转化。

(2)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没有将《中国共产党章程》

和党内法规纳入重要学习内容长期坚持。四年来,仅学习《党章》2次,《监察法》1次”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时间对学习内容进行了调整补充完善,把《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法规单独列为中心组每年必学内容。

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连续2次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条例,对中心组成员进行了一次集中党性教育,做到了时刻警钟长鸣、时时警示警醒。

(3)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有的企业存在统计数据差错情况”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要求,坚定不移防治统计造假,坚决做到“绝不造假、应统尽统”。

②相关专业处室通过建立月报提醒机制,健全完善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闭环式”管理或通过审核模板,对上报企业进行“即报即审”,及时对问题数据进行核实,有效降低数据差错率。

2.核心职能履行不到位,统计监督的政治责任扛得不够牢,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

一是统计执法震慑力不足,存在“宽、松、软”。

(4)关于“执法检查数量少”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按照制定的《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邯郸市统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等,对81家企业(项目)开展了自主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统计数据存在问题,已按照相关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统计造假行为“零容忍”,形成了强有力震慑。

②配合省统计局执法检查组,对我市部分县(区)有关工业、投资、贸易企业(项目)进行了交叉互查执法检查,始终保持了防惩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

③与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成立联合检查组,对3个县的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额以上贸易等领域共63家企业(项目)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5)关于“执法检查力度弱”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结合国家、省、市统计案件执法和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连续4个月运用“双随机”、重点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统计违法行为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某县1家工业企业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行为,对其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②印发《关于开展<统计法>进党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县(市、区)统计执法提出明确要求,坚决杜绝执法“零立案”现象,5个县(区)均有立案。

二是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措施不够有力。

(6)关于“统计宣传‘抓常、抓长’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扩大宣传渠道。6月份以来,各专业处室利用宣传、调研、培训、核查等开展普法,发放统计法律宣传折页、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统计法律文件选编等1000余份,扩大了宣传范围,提升了宣传效果。

②提升统计法律意识。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活动,到市委党校全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就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专题授课;邀请省统计局领导以及专业处室负责同志来邯进行专题授课。通过一系列培训,全市统计法治、统计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增强了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的统计法律意识,为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③强化普法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巡察整改以来,各专业处室结合业务培训、现场指导先后开展4次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讲解普法活动。利用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培训会议,就《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开展培训,直接培训基层、企业人员400余人,收到了较好效果。

(7)关于“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提高了知晓率。在“邯郸统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信息,点击率近500次。

②扩大了宣传效果。利用微信公众号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告知书,对统计违法举报电话进行了公布;在“五经普”业务培训会上对统计违法举报渠道进行再普及。

③加大统计违法举报力度。按照有关要求,在局门口专门设置了统计违法举报箱,及时接收统计违法举报线索。

(8)关于“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认真学习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和《河北省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精神,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方案。

②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并依法进行公示公开。一是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对抽取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二是开展内部联合执法检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法,对1个县的工业、投资、贸易三个专业各5家企业(项目)开展了“双随机”执法检查,并对所抽取的检查名单在市统计局内网和“邯郸统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9)关于“执法检查‘回头看’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配合省统计局执法检查,按照程序待省统计局正式反馈检查结果后,市统计局及时通报。

②市统计局工业、投资、贸易等专业处室根据反馈企业清单,加强了对以上企业的上报数据监测,没有发现异常情况,今后将持续重点关注。

三是服务中心意识不强,为市委、市政府提供高质量统计产品不足。

(10)关于“围绕‘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发力不均衡。没有向市委市政府提供相应高质量的统计产品”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各专业处室聚焦新经济增长点,结合业务工作,坚持实地调研,加强分析研究,积极撰写统计专报。向市委、市政府上报了《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内生动力有待增强——2023年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分析》《工业经济稳健前行 增长基础仍需夯实——上半年邯郸市规上工业运行情况简析》等10余篇统计专报,其中6篇获得市领导批示。同时,发布了60余篇信息,深入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建议,获得市委、市政府好评。

②每月及时汇总整理各地市、各县(市、区)数据,编印《统计月报》,同时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供市委、市政府和市直部门、县(市、区)以及社会各界参阅。

③进一步丰富统计数据产品,及时编印《领导手册》《统计年鉴》《邯郸主要指标》等,服务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

四是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调机制不到位。

(11)关于“市统计局党组在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上用力不足。与审计监督的协调机制缺失,与巡察监督的配合缺乏主动意识,未严格落实协作配合机制”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加强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提升了巡察监督与统计监督效能发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统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统计局协作机制的意见》,推动统计部门专业力量深度参与巡察,推动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

②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调贯通,制定了《关于建立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

3.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

(12)关于“市统计局党组未及时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党组会未专题或列入议题学习贯彻省委、市委《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等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结合全市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要求和局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判,研究制定下一步工作举措。印发《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加强人员力量,健全完善机构设置。

②丰富学习方式,党组坚持以“第一议题”学、中心组集中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通过收听在线党课、观看专题片、党章测试等丰富形式开展学习,先后开展3场研讨交流,带着问题学、深入实践学,提升了学习效果。

③强化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了《邯郸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共邯郸市统计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任务清单>的通知》,坚决把工作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④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全市通报。召开党组会,认真传达学习市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通报精神,研究安排局工作意见,确保全市通报精神及时贯彻落实到位。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力度不够,领导干部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

一是文风不正不实。

(13)关于“市统计局2名党组成员连续两年述职述廉报告雷同”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严格批评教育。局主要领导对有关同志开展廉政谈话,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要求加强党性修养、扎实转变作风,着力提高履职能力。

②强化提醒机制。根据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提示卡》《述职述廉报告起草说明》,及时提醒注意事项,明确述职述廉报告撰写内容及要求。

③加强审核把关。安排2名人员负责年度述职报告严格审核,规范格式,坚决杜绝内容雷同的现象。

(14)关于“2019至2021年三年工作谋划和工作总结一个味,不变样,内容基本上只替换了年份”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局主要领导对有关处室和同志进行严肃批评和指正,强调力戒文风不正不实现象,起草人员要多学多问,了解掌握新时代新形势下统计工作新要求,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综合处对各专业处室撰写的经济信息及分析材料,进行详细的审阅,从标题选取、行文结构、问题特点鲜明度以及对策针对性等方面,及时给出相应的修改意见。

②结合省“统计大讲堂”,集中时间开展统计分析写作专题培训。局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学习统计公文、分析报告等专业写作知识,提高了写作技能。

二是作风不严不实。

(15)关于“各业务处室对‘一套表’平台上筛选出的上报数据异常的企业,多是‘坐在单位审资料’或是委托县区整改,没有主动现场核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各专业处室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一套表”平台审核力度,按照专业各自审核要求和流程,结合相关凭证对平台数据严格把关,发现异常及时查找原因、说明情况。

②各专业处室对平台上审核数据异常和问题较多的上报单位,克服人员力量不足等困难,及时抽调处室人员到现场核实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原因明确。

③加强对下基层、企业调研检查的报备管理,并做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廉政提醒,为统计人员下基层、企业核实核查做好纪律保障。

④各专业处室分别对县(市、区)统计部门、相关市直部门以及企业开展业务培训,对数据核实的凭证收集、数据计算、指标口径等作详细讲解,同时发放工作明白纸、工作提示卡等,提醒重点环节,着力提高统计基层人员审核把关能力。

⑤对数据异常、风险较高的县(市、区),市统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一同约谈了4个县(区)、提醒了4个县(区)的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对其他县(市、区)起到了警示提醒作用。

2.领导班子担当作为意识不强。

(16)关于“没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2019年至今,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核查发现我市3个县区存在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数据上报情况,市统计局至今没有记录”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对执行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向各专业处室发放了《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详细解释台账填报说明,明确上报时间,各专业处室严格执行工作安排部署,坚决打好抵制统计造假行为攻坚战。对出现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情况,每季在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进行报送,并及时通报人事处,对有关人员考察和考核时,作为一项重要参考依据。

②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省、市有关党政领导干部防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的文件精神,强化对履行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岗位责任,坚决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严格正风肃纪、警示警醒。

(17)关于“市统计局党组没有就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开展过自主性调查活动”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密切与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联系沟通,了解民意调查开展情况,认真学习民意调查规范化操作流程。

②坚持与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接联系,拓展调查需求面,积极争取有关调查项目落户邯郸。

3.资金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8)关于“第一,使用办公经费支付工会经费,扩大开支范围。使用办公经费支付太极服装、健步走服装、诗歌比赛服装费用。第二,专项经费未专款专用。“七人普”租车费用手续不全等。第三,国有资产登记不及时。快递柜未入固定资产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修改完善了《邯郸市统计局财务管理规定》,规范项目经费审批程序、使用范围,加强经费支出管理。

②严格经费支出审批与管理,提高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认识,做到专款专用。严格签批相关手续,签订了2023年租车合同。

③加强固定资产内控管理,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固定资产记账制度,编制记账凭证,及时将储物柜计入固定资产账。

(三)聚焦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有待加强。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意识不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9)关于“2019年,4名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互评意见均原文摘抄自对方的检视剖析材料;连续3年,2名党组成员互评意见雷同”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局主要领导对有关同志进行了廉政谈话和严肃批评,提醒有关同志要严格政治生活要求,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自我批评要联系实际、触及思想、相互批评要一针见血、实事求是、不搞一团和气、确保“红脸出汗”有“辣味”。

②在民主生活会前,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充分沟通思想、交换意见。

③理论中心组学习连续2次集中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条例学习,进一步加强党性教育,为开好民主生活会统一了思想、严肃了纪律。

(20)关于“近两年,有4名领导班子成员未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在机关党委会上通报批评,并明确各党支部针对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的,推迟召开组织生活会。

②加强党建工作督导检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按时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落实党内生活基本制度,并严格党支部年度考勤。

2.“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21)关于“部分班子成员连续两年没有利用‘三会一课’安排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在机关党委会上进行了情况通报和批评,责成各支部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提醒安排有关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党课辅导、支部集中学习等时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学习。

②结合“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各支部开展了廉政党课学习,并作为一项考核内容纳入支部党建年度考核。

(22)关于“2020年至今,对我市出现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例未经常性地开展‘以案说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震慑没有传导到底”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结合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利用党组(扩大)会开展了2次“以案说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传达学习国家统计局有关重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精神;传达学习省纪委监委、省统计局有关统计违法案件通报精神。通过“以案说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提醒警示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汲取教训,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极端危害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到依法统计、科学统计、依法治统。

②利用局党组(扩大)会议、全市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工作视频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省统计局统计违法案件约谈会,以及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统计违法案件约谈会精神,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召开统计违法案件约谈、提醒会议,警示提醒干部职工履职尽责,筑牢“底线”、守住“红线”。

(23)关于“2022年6月党组领导班子调整后,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没有及时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提醒”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集中1个月开展1次全体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其中局党组书记对各分管领导在各自主管领域问题进行重点谈话,尤其是对巡察过程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批评和提醒。

②在开展廉政谈话前,对领导班子成员送达了廉政谈话工作提示卡,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廉政谈话工作。

3.党支部软弱涣散。

一是对各支部的管理涣散。

(24)关于“连续3年2/3以上的党支部没有起草党支部年度工作总结。2021年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3个支部没有档次划分,1个支部没有开展评议”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在机关党委会上开展通报批评,要求各支部全面核查《党支部工作手册》中漏填项,及时完善补充。

②结合局“支部党建基础工作大排查、大规范”行动,规范党支部手册填写,对党支部手册中年度工作总结全部进行手工补充。

③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结合支部工作手册要求,重点检查各支部工作总结、民主评议等落实情况,推进支部党建工作落细落地。

④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的通知》,对民主评议考核档次进行了补充完善,对个别支部没有及时把民主评议结果填写到党支部工作手册的问题进行严肃批评。

二是对党员教育管理不经常、不严格。

(25)关于“2021年,5个党支部全年没有学习党章,2个党支部各只开展了一次党课教育活动。连续两年,半数以上的党支部没有开展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对退休党员失于管理,老干部支部没有开展‘三会一课’,党员管理教育工作仅限于交党费和微信群发送学习资料”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在机关党委会上对学习党章、党课教育、谈心谈话、老干部支部管理等问题进行情况通报,开展批评,要求各支部全面整改,并及时记录到《党支部工作手册》上,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彻底到位。

②安排各支部集中学习时,每年至少开展1期《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其他党内法规专题学习。各支部结合实际,先后组织了5期专题学习。

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支部党课教育的通知》,各支部结合“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主题党日活动和“党支部书记讲党课”主题党日活动,先后组织了10场党课辅导。

④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内谈心谈话工作的通知》,各支部开展谈心谈话,重点加强支部委员与普通党员的谈话,并及时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

⑤加强对老干部党支部管理,学习借鉴先进单位好经验、好做法,探索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的老干部党建工作管理方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第六党支部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际把“三会一课”等融入老干部活动计划,发挥离退老党员的作用。

(26)关于“局机关党员干部迟到早退现象时有发生,考勤制度履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在机关党委会上进行了情况通报和批评,并结合局深入纠“四风”和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着力加强作风纪律建设,转作风、树新风,进一步提升机关效能。

②印发了《关于修订完善局领导带队查岗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领导带队查岗制度落实,切实转变作风。

③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3期县级干部带班查岗,重点检查迟到、早退现象,对请假条和考勤表进行了重点查看核实。

④机关纪委结合工作实际,在每次不定期查岗后,及时在全局通报情况,警示警醒他人、督促问题整改。

(27)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个别人员未经审批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并持证出国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健全制度保障。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印发了《邯郸市统计局因私出国(境)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审核审批、证件管理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做到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信息应备尽备。

②加强证件管理。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从严审查审批因私出国(境)申请,主动对接市公安局,及时掌握政策要求及审批备案流程,进一步提高因私出国(境)管理水平。

③全面排查风险。对局科级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持有情况和直系亲属在国(境)外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目前持有有效期内护照、港澳台通行证人员,全部由人事处集中保管,无一例私自持有情况,无新增或变更证件情况;对有直系亲属在国(境)外求学或工作,及时提醒并加强管理,全面排查可能存在的漏洞和风险。

4.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青黄不接现象相对突出。

(28)关于“未来5年,有近1/4的干部(20人)陆续达到退休年龄,但2019年以来共招录了7名公务员,退多进少”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积极与市人社局沟通对接,已完成申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条件表,确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人。

②多次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沟通对接,申报公开遴选3名公务员。

③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积极申报2024年度公务员招录计划及职位条件表,补充高素质专业人员力量,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5.日常监督责任缺失。

(29)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和文风不正不实问题应发现没发现;对统计执法中的宽松软现象没有及时纠偏;党员干部婚丧事宜备案工作推给机关纪委,对多人未报告收受礼金礼品数量的情况,没有做出整改提醒等有关举措,‘探头’作用没有发挥出来”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或派员参加了市统计局党组会议,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政治监督。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制定驻在部门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机制,加大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先后参加了市统计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强化对统计局党组和班子成员的巡察整改监督。

②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同市统计局分管统计执法监督工作的局领导、统计执法监督处处长座谈,就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派员参加党组会,深入学习《河北省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办法》,督促市统计局保障配合省统计督察工作和开展好全市第五次经济普查清查工作。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和市统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3个县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取得明显工作成效。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监督,深化与统计部门的协作配合,更好推动纪检监察监督、派驻监督与统计监督有机贯通、形成合力。

③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及时作出回应。督促市统计局党组在党组会上对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再次学习,纪检监察组组长对市统计局党组及全体与会同志提出严格要求,科级及以上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按规定做好报告、备案,所有同志下县调研检查都要到纪检监察组进行报备,做出廉洁承诺,言出纪随。局主要领导对报备工作进行了强调,要求严格按照纪检监察组落实有关要求,机关纪委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组做好相关工作,并按照监督管理范围做好四级主任科员以下的监督。

④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对市统计局婚丧零报告人员进行了集体约谈。一是再次集中学习《市纪委关于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精神,要求相关人员深入学习严格落实。二是对零报告人员逐个进行问询,并进行了严肃批评。三是要求全部重新填报,相关人员已全部完成整改,纪检监察组审核后归档。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坚持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政治立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理解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统计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不断改进工作,推进统计发展。

(二)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功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坚定不移加强新时代统计机关党的建设。严格遵守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各项纪律规定,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范落实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讲党课、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严肃性,让党员干部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经常接受政治体检,打扫政治灰尘,净化政治灵魂,增强政治免疫力。持续推进党支部“新六化”标准建设,将党支部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入融合,扎实开展“服务效能提升年”活动,在专业调查、经济普查、企业电子台账推广、重点课题分析研究等重点工作任务中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转作风树新风,持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新要求,一刻不停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全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理想信念,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化纠四风和作风纪律整顿,切实改进文风会风,严格遵守上下班、请销假、婚丧事宜等规章制度,提高机关效能;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基层群众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意见建议,帮助基层统计部门和企业单位解决实际困难;严格管理“三公”经费支出,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财,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点管控;强化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深入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突出政治标准,打造专业化统计干部队伍。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管好方向、树好导向、把好政策。突出政治把关,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围绕统计发展配强班子、用好干部。坚持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选人用人的根本遵循,认真抓好执行和贯彻落实,探索建立具有统计工作特色的人才培养制度,加快构建科学有效的干部选任机制、注重平时考核和绩效考核的考察识别机制、贯通全程的组织把关机制,以改革创新提高选人用人成效。突出政治历练、思想淬炼,把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把重大工作任务推进和人才培养结合起来,加快统计人才成长步伐,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统计队伍。

(五)巩固整改成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做深做实巡察后期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效。坚持聚焦问题导向,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纠建并举,推动工作、促进提升。坚持把整改的成功经验做法保持下去,对于已经完成的巡察整改任务,坚持力度不减,持续跟踪问效,夯实整改成果,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根源性、矛盾性、长期性问题反弹;对于需要长期推进的巡察整改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发力推进,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实现整改目标效果更加深入;对于巡察整改中制定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狠抓贯彻落实,确保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真正做到用制度约束言行;对仍需完善的制度,抓紧研究,堵塞漏洞,弥补缺失,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有序推进。通过扎扎实实的整改落实、常抓不懈的深化巩固,推动巡察整改成果全面转化为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持续推动统计建设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0-3111353;邮政信箱:邯郸市丛台区展览路69号邯郸市统计局;电子邮箱:hdtjjjgdw@163.com。

 

中共邯郸市统计局党组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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