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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邯郸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邯郸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8-17 09:24:54 阅读量:3515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2年6月14日至7月31日,对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10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委开展巡察工作,是对国资委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次集中检验,是对委领导干部的一次“党性会诊”、“廉政把脉”、“政治体检”和“全面检阅”。委党委统一思想,站位全局,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意义和重大作用,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每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问题落实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一)党委高度重视,高标准推动整改工作

1.统一思想认识。10月9日,在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上,委党委书记、主任霍河生代表国资委党委进行表态,并作出动员部署,一是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是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即知即改、立查立改和全面整改。三是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全力推动国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向纵深发展。

2.层层动员部署。10月21日,我委召开党委会对巡察整改工作再部署、再强调。会议要求要以上率下,严格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人大监督评议、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一体贯通,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3.健全工作领导机制。党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霍河生同志任组长、负总责,党委委员、副主任谢志全、杨连琪任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三级调研员马勇兼任,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的协调推进工作。按照“四个干”抓落实机制,把每项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人,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

(二)聚焦反馈问题,强力推动整改落实。

一是制定印发整改清单。对巡察反馈提出的3方面10个问题逐一分解,认真制定《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国资委党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国资委党委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将10条问题分解为具体目标任务纳入台账管理,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处室、责任处室及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制”管理,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不悬空、全见底。二是召开整改动员会。10月20日,我委召开机关全体人员及监管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会议印发《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国资委党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国资委党委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任务、步骤举措、责任分工等内容。霍河生同志主持会议并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强化督办落实,坚持即知即改、立查立改。

10月25日,以委党委名义向机关幼儿园、卓邦公司、滏化集团、华安医院4个单位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针对有关企事业单位理论学习不够深入、违规参加中介机构培训、违规收费报销、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并于11月1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及佐证材料以党组织名义书面报国资委。11月7日,按照市委巡察统一安排部署,委党委向市委巡察办报送了《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报告》。

(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化整改落实工作。

委党委班子成员在通过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对照巡察整改要求检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和制定整改措施基础上,形成了各自的民主生活会书面发言材料。1月5日,我委召开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市政府副市长徐科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王志新参加会议并点评,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派人参加会议。按照会议主题和要求,霍河生同志代表党委领导班子及个人作对照检查,委党委成员依次作对照检查,并诚恳接受了同志们的批评。班子成员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坚持用好用足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直面问题、直指短板、直通互动、凝神聚力,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为切实做好市委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打下了良好基础。王志新同志点评:国资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期准备充分、程序规范、剖析深刻、氛围浓厚,做到了较真碰硬、红脸出汗,民主生活会是成功的,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徐科华同志充分肯定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并对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统筹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事业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按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国资委党委反馈意见,共指出10个方面29个问题。自10月9日以来,委党委始终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压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坚持举一反三,扩大整改成果,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29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传达学习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12次,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系统党员培训全过程,引导系统干部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每次学习制定具体学习方案,切实将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坚定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和决心。10月9日以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开幕会上的讲话、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以“大兴学习之风、提升能力素质”活动为抓手,利用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学习强国、学习专刊等载体,在全系统营造“奋力争先、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2、关于“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够扎实”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意见》,组织系统各级党组织常态化长效化学习党史,举办党史党性教育专题研修,加强党规党纪教育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转提比作”活动,对标省国资委、唐山市国资委,担当作为,履职尽责。

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有待提高,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主管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二是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制度进行系统学习,重点学习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以及《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河北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三是制订2023年度《中共邯郸市国资委委员会市属企事业单位党建责任书》,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相关要求纳入责任书,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四是加强机关及监管企事业单位人员日常管理教育,对办公场所开展细致排查,对不符合办公要求摆放的物品进行彻底清理。

4、关于“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市国资委党委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二是严把上会议题审核关口,凡“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交党委会审议,提前将上会议题报驻委纪检监察组。三是对2019年以来党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定事项进行回查,坚持举一反三、源头整改。

5、关于“通力协作的工作合力有待加强”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落实限时办结、绩效考核、成果运用等制度,完善重难点工作台账,加强督查督办,及时跟踪问效,进一步调动处室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力。坚持一线识别干部、靠实绩使用干部,加强沟通协作,鼓励争先创优、干事创业。

6、关于“个别下属单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督导下属单位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以国资委党委名义向存在问题的下属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二是委党委联合驻委纪检监察组对下属单位党支部成员进行警示谈话,明确要求吸取教训,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执行情况列入对监管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组织负责人党建述职考核内容,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7、关于“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进度不快”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企业内部整合,原文旅集团董事长已被市委任命为建投集团党委委员,市政集团总经理被任命为城发集团副总经理,建投集团委派分管财务副总和财务人员充实文旅集团管理团队,实现了企业资产、业务、人员整合。二是实现市属涉水资产集中经营管理,按照《邯郸市水务集团组建工作方案》,9月21日市水务集团正式挂牌成立,支持企业向上市公司迈进。三是12月2日,市国控公司出资人变更为国资委,公司领导班子、董事会、经理层人员全部配备到位。

8、关于“部分涉改企业资产处置工作滞后”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有序推进涉改企业资产处置,成立涉改企业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涉改企业资产逐一会诊,逐宗明确处置意见。协调督导相关部门加大力度,盘活资产,增加财政收益。

9、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主体任务完成进展缓慢。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圆满完成。完善“动态跟踪、督导调度、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开展考核查漏补缺,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取得成效:我市重点改革任务全部完成,现代企业制度全面建立,董事会实现应建尽建,首批外董配备到位;市场化治理机制更加灵活高效,企业全面实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建立并实施了市场化用工、全员绩效考核、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等制度。

10、关于“对有的所属企业项目投资风险管控不够有力”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严格审核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项目入库,严控非主业投资。二是认真审查项目可研报告,对重大投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或委托专业咨询机构评审。三是加强对投资项目发债融资的审批,明确要求融资不得用于未批准的项目,严防投资风险引发的债务风险。

11、关于“推进‘三供一业’移交工作进展缓慢”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对国企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竣工决算进展缓慢的县(市)、区,每周调度进展情况,每两周向县(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下发通报,截止目前,竣工决算任务已完成。

12、关于“存在专业知识欠缺、本领恐慌、监督监管理念和方式落后”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开展监管能力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印发《邯郸市国资委关于开展监管能力提升三年专项行动(2022-2024年)的工作方案》,着力提高委机关全体干部政治能力、政策把握能力、综合履职能力。二是坚持以“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适时组织机关干部到发达地区或知名高校考察、学习,到省国资委跟班学习。三是持续办好国资大讲堂,制定2023年学习计划,抓好机关干部综合素养和专业水平。

13、关于“企业自主造血能力不足”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提前谋划企业投资项目,筛选效益好、风险低的项目,做大投资项目库。二是强化投资管理办法刚性约束,严格年度投资计划和项目审批管理,不断提高市属企业投资效能。三是引导监管企业在我市“532”主导产业中找定位、谋发展、做贡献,在我市产业布局中发挥国有资本引导作用。

14、关于“防控金融风险意识不强”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出台《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办法(试行)》,定期排查债券债务管控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二是每季度对监管企业债券债务信息进行排查汇总,按时向省国资委报送。与人民银行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到期债券兑付督导。三是督导企业每月按时完成政府隐性债务偿还,严禁发生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15、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运用好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提升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二是对企业月报、年报的填制逐户逐表检查,对于报表质量较低的企业,督促其限时整改,并将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三是督促各事业单位对近几年资产购置账务处理情况梳理摸排,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单位固定资产账不一致的尽快更正。

16、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性不足”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在《监管企事业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书》中明确“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压实责任,确保基层党组织“一岗双责”职责履行到位。二是狠抓机关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精文减会等日常管理,着力使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在具体工作中落地生根。三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内日常提醒和谈心谈话制度,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地落实。四是深入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完善企业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开展“喜迎二十大 清廉国企行”演讲比赛、主题书画摄影展等系列活动,推动国资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17、关于“向基层传导压力不够,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管不严”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企改资金监管,按程序转入国企改革“资金池”,完善清算资金使用制度,严格资金审批、档案管理,企业主管部门定期检查清算组档案,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二是认真核对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三是出台《邯郸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邯郸市国资委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将清算组和留守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作为内部审计重点内容,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落实工作。

18、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和国有企(事)业重点岗位、重要人员、重点领域监督,常抓常管,做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二是组织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开展滚动式联动监督检查,每月召开调度会对监督检查工作专题调度。三是加强破产企业清算组监督指导,推动破产企业清算组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工作成效:印发《驻市国资委纪检组纪检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关于推动清廉国企建设监督指导意见》《关于规范市级经营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查办党员违纪案件审理工作的通知》,协助市国资委开展“喜迎二十大、清廉国企行”系列活动。组织召开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联席会5次,赴企事业单位开展监督检查15余次。牵头组织6个市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开展交叉监督检查,发现4类、17个问题,督促抓好问题整改。

19、关于“下属单位有一定安全隐患”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向下属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同时,加强消防楼梯防范措施,雨雪天气铺设地毯及防滑垫,杜绝安全隐患。

20、关于“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力,存在财务管理不严格、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出根源及时纠正,从根本上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将监管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情况纳入对其班子及班子成员考核内容,严格责任追究。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财经法规知识教育,强化财经法规意识,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

21、关于“存在事企不分”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按程序调整下属单位资产经营公司经理、法人代表,完成企业法人代表变更手续,已整改到位。二是破产清算组聘用人员中,由于工作需要仍须留用,各类社会保险由本人承担。

22、关于“个别下属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有关要求不够严格”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对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二是对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中层以上干部要加强财经法规知识教育,提高财经法规意识,严格规范自身财务行为。三是责成各企业清算组进行自查,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各清算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23、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指导督导不够有力”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基层党支部开展活动的督导检查力度,每半年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二是启动委机关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换届工作,正在按步骤进行。对系统内各单位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换届工作已整改到位。三是印发《关于加强党的组织关系在市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省驻邯企业党建工作的通知》,加强党建工作协调指导。四是强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指导各基层党支部规范支部手册填写记录,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坚决做到有活动、有记录、有质量。五是加大对党务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加强专业培训,加大实操比重,使基层党务人员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从业务上提升质量。

24、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印发《国有企业党支部党建操作规范化模板》,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加大党员发展过程及档案材料的审核力度,程序不规范或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审批。

25、关于“党费管理使用不严格”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检查力度,对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党费账务监督检查,加强下拨专项党费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实行党务公开,要求系统各级基层党组织每年向广大党员通报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公示,确保公开透明。三是委机关和下属单位严格执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规范会计专账等各项制度,规范党费使用审批流程,杜绝无依据使用党费。

26、关于“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规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干部选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方面的规定和制度文件,确保领导干部、组织人事干部熟知干部人事工作规定,规范操作程序。二是对“程序合规,但文书材料不完善”的问题,形成情况说明材料,经主管领导审签后,对相关文书档案进行补充完善。三是对近3年来干部选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核实规范文书材料,举一反三,统筹问题整改与长效机制建设。

27、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按照《邯郸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 管理工作实施办法》,重新核对清点保管的证件,做到登记备案人员应备尽备、出国(境)证件应交尽交。加强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接,及时申报、更新增、撤备信息,实现信息增、撤备案工作常态化。二是印发《关于加强对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加强备案人员管理,对未按规定登记备案企业备案人员备案,收缴企业备案人员相关证照集中管理。对未经单位审批因私出国(境)的企业领导责令其上报情况说明,并督促企业加强管理。

28、关于“巡察整改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针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行成长效机制。二是将巡察整改工作列入委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2023年工作谋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与国资委重点工作一体谋划、一体安排、一体推进,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国资事业长远发展的强大动力。三是坚持把巡察整改、审计整改与人大监督评议反馈意见整改一体贯通,统筹推进,全面做好国资监管工作。

29、关于“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印发《邯郸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二是对典型性、常发性问题,持续健全规章制度,印发《邯郸市国资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和办公用品采购管理规定》等文件,加强整改工作跟踪,切实规范管理。三是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加大财务人员政策法规、继续教育培训,提升财务管理能力,不断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加强廉洁自律教育,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增强廉洁意识,防患于未然。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永远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不断加强国资委党委及监管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组织建设,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向纵深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013756(工作时间);邮政信箱:056000;电子邮箱:zlsyx1004@163.com。

 

 

                         中共邯郸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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