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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邯郸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邯郸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8-17 09:18:46 阅读量:2613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七巡察组于2022年6月14日至7月31日,对市司法局进行了常规巡察。10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部署。10月25日,市司法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新柱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综合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郭文利同志兼任,成员为各处(室)负责人、市直公证处主任。12月21日,市司法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再动员,再提高,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二)细化任务目标,狠抓整改落实。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司法局逐一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实行“销号制”管理,每完成一项整改任务及时销号,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二是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实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定期对各处室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处室,及时督导推进。

(三)落实整改责任,强化建章立制。严格落实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照问题清单,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整个整改过程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整改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与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与机关制度建设相结合、与业务工作开展相结合,及时制定和完善了《局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管理制度》等各类规章制度,确保了整改的成效。

(四)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工作实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完成。三是坚持以整改促提升,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动力。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缺乏系统安排”问题

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月学习不少于1次,并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论述、新要求。严格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程序,会前,对会议议题、学习内容严格把关;会中,严格按照中央统一要求、统一口径抓好学习贯彻,深入领会内涵、准确把握外延,做好学习议题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会后,对学习情况进行复盘,对学习不深入的指出改进要求,及时进行“补学”。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等重要内容,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专题研讨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2.关于“距离学懂弄通做实差距较大”问题

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组会和支部会学习的核心内容,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坚持“考”“述”“评”一体推进,切实解决学与不学一个样、学得好与不好一个样的问题。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考试,每年不少于1次,以考促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和处室述职内容,以述促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考核评价党员干部的重要内容,建立正面激励和负面评价制度,以评促学,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3.关于“学习氛围上热中温下冷”问题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党的创新理论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分级分类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全战线的培训轮训。制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以支部为单位,通过诵读原文原著、邀请专家解读、举办知识问答、观看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每月集体学习不少于1次,同时,及时规范记录每次学习主题、形式、时间、参加人员、过程概况及成效。由机关党委牵头,每月检查1次支部会议学习记录和每名党员的学习记录,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4.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健全”问题

将“健全覆盖城乡、普惠均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纳入市委改革事项重点推进,截至2022年10月底,我市已完成此项改革任务,市本级和18个县(市、区)、冀南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242个乡镇(街道)、5850个村(社区)均挂牌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实体平台全覆盖,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自7月份进行优化升级,由“5×24”小时改为“7×24”小时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根据司法部要求,基层法律服务所原则上不再增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考试合格后方可执业,省司法厅自2018年起未组织过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统一考试,市司法局已向省司法厅反馈相关情况。

5.关于“人民调解基础薄弱”问题

一是持续做好人民调解员选任工作,进一步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指导,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员人员结构,指导各行业专业领域、县(市、区)将大批热心调解事业,能力强、素质高的人才纳入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中来。目前全市共有24000余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7200余名。二是落实调解员分级培训计划,加强调解员任职前和年度培训,逐级实现调解员培训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2022年以来,采取线上、线下等措施培训人民调解员6万余人次。三是加强对调解员的管理,健全调解员聘用、学习、培训、考评、奖惩等各项管理制度,推进人民调解员名册制度和持证上岗工作,做好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名册的依法审核、定期汇总、应用等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当事人选择和监督。为全市人民调解员制作发放了人民调解员证,并做好登记注册工作。四是强化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保障,采取实地走访和电话督导相结合方式推动各县(市、区)落实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督促各县(市、区)将人民调解经费和“以案定补”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6.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改革不够到位”问题

制定《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全市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改革 提升管理 优化质量和效率 更好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的通知》,进一步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公证机构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突出党组织在公证机构决策中的领导作用,明确党组织政治把关和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把党的领导贯穿公证行业和公证机构内部治理全过程。加快公证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远程视频服务,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利用网站、微信等多渠道进行网上受理、办理公证业务,提高办理效率,减少等待时间。在办证高峰的周一和周五两天进行错峰引导,引导当事人不要同时间段扎堆办理,有效缓解排队等待的问题。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设公证办证点,增加办证窗口,进一步提高办证效率。

7.关于“律师行业监管不严”问题

一是强化党的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引领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行业发展的根本遵循,深入学习司法部党组对律师的五点希望,通过使用专项资金为全市律所和律师购置党建书籍、组织律师宣誓、党支部书记讲党课、主题征文和演讲比赛等活动,使听党话、跟党走成为行业主旋律。二是强化行业正向引导。以政治忠诚、业务精湛、热心公益事业为标准,开展“优秀律所”“优秀律师”、六个“十佳”律师评选活动,评选出20家律所和40名律师,表彰了17个基层党组织、47个优秀党员律师、36个优秀党务工作者,发挥榜样力量,引导广大律师为群众办民生案、法援案、信访案,解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三是强化律师队伍建设。制定《邯郸市关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完善律师管理制度。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先后开展警示教育3次,通报违规案例5例,增强广大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意识。加强对各律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管理,关注律师微信朋友圈、抖音等动态,以正能量充盈行业新气象。针对市律协网站更新不及时问题,明确专人负责网站运营,及时更新内容。

8.关于“党组会和领导班子会混开”问题

严格落实《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主要传达、学习和研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批示决定,研究向上级党组织和下属单位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定党的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重要工作,研究机关及下属单位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研究决定干部的选拔、任免、轮岗、遴选、招录、奖惩等事宜,研究决定考评、表彰和奖励事宜。局长办公会议主要研究、决定和部署年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确定长期规划和阶段工作重点,统一布置协调阶段性工作安排等事项。对会议纪要审核签发程序进行明确规范,确定党组会字号为“邯司党”,局长办公会字号为“邯市司”,会议纪要分别由组织培训与警务督察处、办公室起草,经处室负责人审核,报局党组书记、局长签发。

9.关于“局党组议定事项重部署、轻落实”问题

制定《邯郸市司法局交办事项督办制度》,设立交办事项督查办公室,建立督办工作台账。一是严格工作责任。对局党组议定事项,明确完成时限和办理要求,确定牵头单位、承办处(室)及负责人,实行主管领导、督查办公室、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负责制。二是定期报告进展。主办事项承办负责人、督查办公室及时向局党组汇报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确保在规定时间高标准完成到位。议定事项完成后,由承办单位形成办理情况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呈报局党组。三是完善协调机制。对办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协调的,由督察办公室进行协调;协调不了的,提出建议报主管领导协调;确需提交局党组会研究确定的,由承办单位提出具体建议,报主要领导签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0.关于“一定程度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

坚持以上率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精简压缩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会一律不开,必要的会议尽可能合并召开,尽量压缩时间和会议议程,提高会议质量,实行开短会、讲短话、求实效。提高文稿质量,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举措,力戒上下一般粗。局办公室对文稿和会议进行总体统筹,精简15%以上。

11.关于“对重要文稿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坚持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机关重要文稿起草审核工作。一是规范审核程序。各处室拟稿人起草初稿后应仔细校读,确保没有明显或较大错误后由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办公室复核,然后呈局领导审核。经复核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的文稿,由起草人、处室负责人、办公室核稿人签字确认无误后,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由主要领导审定(签发),并按要求实施。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分管领导对主要领导负责,承担文稿质量的主要领导责任;处室负责人、办公室核稿人负责核稿,对分管领导负责,承担文稿质量的重要领导责任;起草人、校对人对处室负责人负责,承担文稿质量的直接责任。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各处室认真把好文稿的政策、内容、结构、文字等关口,文稿印发后,出现违反上级规定精神、错字漏字多字等问题的,由局领导视情况对起草人、校对人、处室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通报批评;出现重大失误并产生影响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12.关于“走访调研不深入”问题

制定《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和《开展大调研大服务大提升活动通知》,根据年度工作部署安排,制定具体调研方案和调研计划,明确调研内容,提出具体要求,用好调研成果,认真撰写调研报告,通过调研摸清实情、分析症结,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措施。

13.关于“考勤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制定《考勤及请销假制度》,干部职工每个工作日上岗时进行签到,未在规定时间签到的视为迟到,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考勤情况每季度进行公布,考勤结果交人事警务处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留存,作为工作人员奖惩、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开展岗位意识、担当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四个意识”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组织纪律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工作秩序。

14.关于“请销假审批不严”问题

一是进一步明确请销假管理制度,办公室负责日常请事假管理,人事处负责年休假管理。二是严格请销假审批。处室副职及以下人员外出,请假一天内由处长批准,一天及以上由主管领导批准。处室正职外出,请假两天及以内由主管领导批准,两天以上由主要领导批准。县级干部外出请假,由主要领导批准。三是加强层级管理,处室、主管领导层层把关,严禁出现超时限审批问题。

15.关于“激励干部担当实干的招数不多、氛围不浓”问题

制定《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综合评价和民主评议暂行办法》,充分使用好职数职级,健全干部激励机制让有为者有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习而上地开展表彰奖励工作,让真正肯干活,能干活,干好活地干部更多的评选出来。开展优秀典型事迹学习,形成赶、超、拼的积极工作氛围。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6.关于“党支部建设不规范”问题

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推进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明确支部委员分工。2月6日召开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委员会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切实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凝聚力。严格落实定期调阅支部手册制度,检查支部记录本和个人学习笔记。严格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明确活动主题,每月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17.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制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会前准备、会议程序和整改落实要求,会前认真学习与民主生活会主题相关的文件资料,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会中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并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对照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接受群众监督。严格组织生活会程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汇报思想、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抓好整改提升等,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深化“三不腐”一体推进,持续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三)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持之以恒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对已整改到位的,继续巩固提高,并通过组织开展评估验收,督导落实、落细、落小,确保整改到位,杜绝问题反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并以制度固化的整改事项,坚持督导常态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堵住制度漏洞,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0-3155096;邮政邮箱:邯郸市光明北大街189号邯郸市司法局机关党委;电子邮箱:hdjiguandangwei@163.com。

 

 

 

中共邯郸市司法局党组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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