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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邯郸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邯郸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8-17 09:03:00 阅读量:246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2年6月10日至7月31日,对中共邯郸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0月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起主体责任,抓紧抓实整改工作

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直面不足、深刻反思,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是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2022年10月9日巡察反馈会后,市财政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认真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明确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二是严格履行责任,狠抓整改落实。时任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宋进民同志坚决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定期开展督导调度,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对重要事项、关键环节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整改效果。2023年1


月9日,市财政局党组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宋进民同志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研究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顺利完成,市财政局成立了由时任党组书记、局长宋进民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和县级干部为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查督办整改方案的具体落实情况,坚持挂图作战,实行销号管理,切实推进整改落实。

四是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市财政局党组(扩大)会,党组成员认真研究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制定印发了《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和《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表》,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五是全力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市财政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同时,坚持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全面完成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为建设高质量财政提供坚强保障。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用新思想指导财政工作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示范引领作用,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学等制度,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见成效,自觉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方向、找思路、找办法。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制定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真正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财政建设的思路举措和实际成效。三是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在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技教育、住房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持续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整改成效: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理论武装、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了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到了破解工作难题的办法,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财政建设的具体举措,在重点民生领域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2.关于“培植新兴财源用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以及国家、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接续政策,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实现“放水养鱼”“水多鱼多”的良性循环。二是大力培植新兴财源,全力支持招商引资,围绕我市“532”主导产业和33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大项目、好项目,进一步夯实财源基础,确保税源稳定。三是用足用好各类专项资金,支持高成长性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做大做强、创新发展,不断提升税收贡献率。整改成效: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成效明显。结合财政工作职责和我市实际,制定出台《关于稳住经济的三十条财政政策措施》,及时动态更新政策清单,持续加大宣传辅导力度,扎实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自查自评,确保各项惠企利民政策执行到位。2022年,全市累计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83.4亿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196.7亿元,扣除增值税留底退税因素影响,增长7.9%,居全省第1位。二是全力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安排资金支持“钢后产业招商引资暨现有企业增资扩能项目签约”等活动开展,全力保障我市举行互联网“云招商”及参加广州推介会、6.26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等活动经费需要。时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宋进民同志陪同市委主要领导赴杭州市、上海市拜访对接央企名企,全面宣传推介邯郸,扎实推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取得新成效。三是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统筹资金支持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3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77家,支持中船重工汉光科技等高成长性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行业地位。

3.关于“重点项目资金保障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加大争资引资力度,紧盯中央和省政策动向,准确把握支持重点和资金投向,发挥好财政牵总作用,加强与市直部门沟通对接,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协调联动的争跑机制,全力争取上级政策、资金、试点向我市倾斜。二是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扎实做好项目储备、申报等工作,督促项目单位完善前期手续,提高债券项目储备质量,提高资金争取成功率。三是配合相关部门,多方筹措资金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整改成效:一是多方面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2年来,紧盯中央和省政策动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全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71亿元,较去年增长5.1%。二是高度重视专项债券资金争取工作,持续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力度,督促各部门、各县区加大项目申报力度,2022年全市共争取专项债券资金217.23亿元(2021年全年为97.62亿元),同比增长122.53%。支持公益性建设项目293个,重点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林水利、社会事业、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

4.关于“预算绩效管理还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及时督促部门制定完善适合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二是加大考核力度,将绩效管理纳入预算管理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意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三是聚焦绩效目标编制,通过采用“线上+线下”、专题培训与日常指导相结合方式,进一步提高部门绩效目标编制能力与水平。四是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及时跟踪重点项目绩效情况,对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资金拨付进度实行“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成效:一是通过督促市直各部门及时出台符合部门实际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对制度不健全的部门进行了指导完善,经过督导检查,市直所有部门均健全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二是将各部门绩效管理工作纳入预算管理考核体系,印发《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考评的通报》,对考核等次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等次靠后的给予通报批评,强化了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意识。三是聚焦绩效目标编制,在2023年预算编制培训会议上,有针对性地对市直各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培训;在审核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时,主动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一对一”辅导,协助各业务处室审核预算绩效文本和绩效目标,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四是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分析工作的通知》,对市直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资金拨付进度实行“双监控”,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5.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全会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全会精神,深入研究财政配套支持政策,通过争取专项资金、债券及运用PPP模式等,全力做好“六个中心”建设资金保障。二是坚持主动对接、及时沟通,积极争取新增债务限额,推动积极财政政策落地落实,加大政府投资项目保障力度。三是统筹市本级财力,全力保障国道G309等重点项目建设。四是测算2022年至2025年各县(市、区)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投入预期目标,对未按规定落实教育专项经费的县(市、区)进行预警,定期督导调度,对未落实各类教育支出责任、项目实施与预算执行进展缓慢、无法完成年度目标的予以通报。整改成效:一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政府债券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支持。二是加大重大项目保障力度,通过发行债券,加大资金力度,统筹资金20亿元,支持邯郸市西填池、北屯头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统筹资金12亿元,支持公立医院建设;统筹资金21亿元,支持文化、教育、体育等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三是落实市政府要求,拨付市交通运输局国道G309绕城项目土地组券费用,支持项目加快实施。四是预测分析2022—2025年各县(市、区)应达到的教育投入规模,并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下达各县(市、区)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投入目标任务。加强年初预算预警,及时对教育经费年初预算安排较上年减少、未按规定落实教育专项经费的县(市、区)进行预警、调度、通报。加强年中预算执行督导,每年6月底和10月底开展两次预算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对年度教育投入目标执行率进行分析研判,并进行通报。

6.关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力度还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公开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2022年减税降费政策清单》等减税降费最新政策。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印发各类政策宣传册、明白卡等广泛开展宣传,进一步扩大政策宣传范围和效果。三是加大监控力度。对各县(市、区)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执行政策情况进行评估,未发现此类问题。整改成效: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后,我市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个体户等均享受到政策红利,企业获得感增强、经济效益改善,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激发了市场活力。

7.关于“‘三大攻坚战’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绩效,定期通报资金支出进度,对支出进度较慢的县(市、区)及时进行通报约谈;扎实开展县级干部季度督导调研,指导县(市、区)分析原因、研究举措,推动建立抓支出进度长效机制,持续抓好涉农资金支出进度工作,确保资金支出达到进度要求。二是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调度督导,及时分析支出进度慢的原因,对支出进度缓慢的县(市、区),向当地政府进行通报,督促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快项目评审验收,为资金支付创造条件;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出情况纳入财政综合工作考评,对支出进度在90%以下的县(市、区)给予扣分。整改成效:一是成安县已收回专项转移支付结余结转资金;馆陶县已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邱县2018年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已完成验收审计,并已拨付工程款;临漳县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剩余资金已完成验收程序,预计近期完成拨款程序。二是全市市级和脱贫县的衔接资金支出进度达到了上级的序时进度要求。针对个别县区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的问题,督促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支出进度。目前支出进度已达到100%(不含质保金)。三是针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出不及时、结存过大”的问题。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出调度会,并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出情况纳入财政综合考核体系,印发《关于加快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持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出工作。

8.关于“风险忧患意识不足,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提高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坚决兜住基层“三保”底线、兜牢债务安全底线,确保财政经济稳健运行、可持续。二是加强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沟通联系,时刻关注土地市场动态,做好具备出让条件地块的宣传推介工作,加强与房地产企业深度对接,全力做好土地收储资金保障,做好拟出让地块前期准备工作。三是落实还本付息“年计划、月提醒、周对账”机制,保证及时足额偿还本息,依法合规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积极应对偿债高峰,精准测算需偿还本息情况,逐项目分析研究,加大再融资需求申报力度,减轻财政还款压力,确保按时还本付息。整改成效:一是加快土地出让力度,全年出让土地15宗,土地面积1178亩,合同价款54.69亿元。二是通过预算安排、争取再融资政府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确保到期政府债券本息按期偿还。2022年,全市按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券本息,有效维护政府信用。

9.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持续深化制度建设,对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行补充完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整改成效: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根据《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制定印发《中共邯郸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二是压实主体责任。结合局党组成员调整,于2022年12月2日组织召开了专题党组会议,进一步强化局党组及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听取了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纳入2022年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始终坚持“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工作”的定位不动摇,注重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管理,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干部,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10.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学习培训制度,每年至少安排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两次,至少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两次,定期分析研判财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各党支部开展专项检查。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学习培训制度,制定印发《中共邯郸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二是严格落实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分别于2022年2月22日和6月6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究部署会议,并对财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三是进一步加强了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专题会议,加强财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

(二)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组织开展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廉政教育活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畅通信访渠道,加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树立财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1.关于“履行‘两个责任’制度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局领导分工调整,修订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定期听取分管局领导和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三是把开展好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进一步修订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县级干部定期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做好谈心记录,定期组织检查。整改成效:一是印发《中共邯郸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通知》,更实更严更深地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二是在2022年3月21日和7月18日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议,听取分管局领导和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三是印发《邯郸市财政局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并向局内各处室下发《关于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的通知》,全面推动干部谈心谈话工作。

2.关于“警示教育敢于揭伤、晒伤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教育,对违规违纪问题,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坚决做到揭短亮丑不护短,教育引导财政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整改成效: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教育,对违规违纪问题,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坚决做到揭短亮丑不护短。二是进一步教育引导财政干部牢固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增强了政治定力、纪律定力、抵腐定力,把铁的纪律自觉转化为了日常习惯和遵循。

3.关于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缺乏创新举措,成案率低”的问题

整改措施: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职尽责,严格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一是对市财政局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建立政治监督台账,并以台账形式挂账督办。二是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节点,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节日福利、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操办婚丧事宜、收送礼品礼金、超标准公务接待等问题。三是认真组织开展重点岗位、重点工作专项监督,对全市中、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开展“吃公函”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四是对收到的群众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严格按照市纪委相关要求经组务会研判后分类处置。五是督促市财政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牵头处室、牵头领导等,责任到人,具体到岗,限期完成整改。

4.关于“财政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规定,严格审核项目资金需求,科学编制年度项目预算,在预算执行中严格资金管理,做好自查自纠,杜绝超范围列支政府性基金等问题发生。二是指导各县(市、区)大力培植财源,多措并举挖潜增收,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做好库款调度管理,对库款保障率偏低的县(市、区)及时提醒,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库款保持在合理区间。三是规范管理使用专项债券资金,严格执行财政部确定的优先支持领域和禁止类项目清单,严格审核发行条件,对具备条件的项目及早发行,不具备条件的项目不予发行并调减额度。加大部门间协作沟通力度,督促指导项目部门加快完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尽快将资金拨付到项目上,及早形成实际支出,防止资金沉淀闲置。整改成效:一是科学编制年度预算,印发《关于2023年市级预算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于2022年10月13日组织召开2023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会议,介绍了政策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2023年预算编制精准细化。二是严格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库款保障的有关要求,督促各县(市、区)压实工作责任,多措并举加强库款管理,提升了库款保障水平。三是聚焦资金效益,加强债券绩效管理。按照《邯郸市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要求政府专项债券使用部门,对支持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

5.关于“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推行台账式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往来款项清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逐条梳理登记往来款项明细账及清欠记录。二是加大往来款项清欠力度,通过致函、发文等多种形式,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及时偿还欠款。整改成效:针对粮食风险金专户暂付款问题,要求市直部门和相关县抓紧研究制定还款方案,督促归还借款。

6.关于“解决服务对象诉求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县级干部带队,深入县(市、区)财政部门、企业督导调研,听取意见建议。二是畅通渠道征求意见,广泛征求服务单位、企业和群众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整改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县级干部定点联系督导制度,围绕财政收支、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基层“三保”、防控财政风险等财政重点工作任务,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和四级调研员带队赴分包县(市、区)财政部门和企业,开展督导调研工作,了解财政政策落实情况和企业需求,全面深入掌握第一手资料。二是坚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2022年10月21日,时任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宋进民同志带队走进《清晨热线》直播间,围绕农村危房改造、双代补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粮食补贴等热点问题,现场解答人民群众疑问和关切,并对群众提出的涉及县区相关问题进行跟踪督办。三是通过设立意见箱、发放“作风评议卡”等方式,主动邀请外单位办事人员和群众对各处室工作质量、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评议,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改进提升。

7.关于“有淡漠群众利益现象”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大力推行提前预下达年度环卫资金至各区的新机制,提前做好测算面积和核算经费等基础工作,简化资金拨付程序,确保第一时间拨付到位。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对涉及民生、人员、运转等经费事项,落实好预拨付机制,力争资金提前到位。整改成效:一是为理顺环卫经费拨付体制,专题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将环卫经费基数下划区级财政的请示》,研究探索主城区环卫经费补助资金预下达拨付新机制。二是2019年以来,我局已将主城区环卫经费以财政文件形式行文下划各区,保障了环卫工资由区级财政及时发放。

三、巩固整改成果,促进工作提升发展

下一步,市财政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决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并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要政治任务继续抓下去,以“钉钉子”精神抓到位、抓彻底、抓长效,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将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整改措施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整改效果到位,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和毅力,坚决做到一改到底、整改彻底。

(二)进一步细化落实整改。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切实把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较长期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推进整改常态化。把巩固整改成果与深化“转提比作”和“大兴学习之风、提升能力素质”活动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推动工作的动力,通过抓整改、促落实、见成效,全面提升财政服务效能和保障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3055059;邮政信箱: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路169号;电子邮箱:hfqs6616@163.com。

 

 

                     中共邯郸市财政局党组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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