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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区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邯郸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8-17 09:32:38 阅读量:3887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八巡察组于2022年6月13日至7月31日对我局进行了为期50天的集中巡察,10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区分局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分局党委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迅速组建整改领导小组,全面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赵喜英任组长,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胡飞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所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明确工作措施。经多次修改完善,分局制定了《落实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细化了责任清单,列出了时间节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责,中层负责人主动认领,逐项细化整改落实举措,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并形成档案台账备查。同时,赵喜英同志先后组织召开5次专题党委扩大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12月29日,分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1.需整改的问题:局党委“政治建警”意识不强,对学习教育不够重视,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教育抓得不紧,理论学习未进行系统全面安排,在提高民警职业认同感、筑牢忠诚警魂上办法不多,措施不硬。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按照分局党委、党支部集中学习,党员及非党员民警自学的层级,政工监督室精心制定了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下发了政治理论学习本,进行了理论测试,定期检查学习成果。二是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宣讲,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共宣讲38次,全面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三是加强典型培树和宣传力度,整改工作以来,共选树成绩突出个人2个,成绩突出集体5个,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进行宣传报道,切实提升了全警的职业荣誉感、认同感。

2.需整改的问题: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引领示范作用不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学用结合不紧密,学以致用促进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作用不明显。

整改措施及成效:政工监督室集中下发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书目,并将相关内容列入了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全面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二十大精神,提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系统性、实效性。同时,将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整理,制作会议纪要5期,并下发至各党支部,要求各党支部参照落实,切实提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引领示范作用。

3.需整改的问题:部分领导干部“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心得体会从网上抄袭。  

整改措施及成效:政工监督室严格检查所有上交的心得体会,凡涉及网上抄袭的,退回责令其重新撰写,对质量不高的,提出明确整改要求,责令其修改后重新上报。

4.需整改的问题:对基层单位监督指导不深入,分管领导下基层调研指导检查工作少,对基层单位工作监督指导不够到位,对基层所、队存在的办公用房权属混乱、“无房派出所”、警务装备更新不到位等问题帮助解决不及时。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纪委制定并下发了《丛台区公安分局领导班子基层督导活动方案》及《基层督导检查时间表》,强调分管领导既要抓好业务,也要带好队伍;采取日常指导与抽查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目前分局所有基层所、队办公及房产权已全部理清。二是对无房的派出所,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通过区政府协调相关部门,把派出所建设纳入区政府的工作计划当中,规划出无房派出所的建设用地,并把无房派出所建设所需资金列入预算,使无房派出所建设问题得到逐步解决。三是对警务装备更新不到位问题,警务保障室重新修订了《丛台区公安分局警用装备管理规定》,细化对装备的更新维护流程,严格定期巡查制度,保证装备及时维护和更新。

5.需整改的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不足,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制度不够健全。

整改措施及成效:党委会审议并红头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有效保障了意识形态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党委会审议并红头印发《中共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区分局委员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各项工作落实到牵头局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详细列出追究责任情形,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了实处。

6.需整改的问题:部分队所工作汇报稿出现连续三年内容高度雷同现象。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方面,严格按照分局党委关于“四个专班”安排部署,于9月2日在微信群进行公文业务知识分享,并形成传统,每月进行知识分享学习。9月至今,已进行集体学习6次、知识分享39次,文章学习60篇。另一方面,于12月5日下发关于报送年度工作总结通知,严格报送流程,并强调需经科室所队“一把手”签字后呈报,杜绝雷同情况。目前,各部门人员公文业务水平有所提升,未再出现文章“雷同”现象。

7.需整改的问题:派出所“两队一室”改革不彻底,各所“只挂牌子”,责任分工、警力配置上还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依据省公安厅《关于健全完善派出所警务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派出所工作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冀公办发〔2022〕35号)要求:在警力达到25名民警以上的派出所,以及15名民警以上且辅警力量充足的派出所应当设立“两队一室”。警力达不到上述条件,但能够支撑“两队一室”警务运行的派出所,可以设立“两队一室”。我局目前均没有警力达到15名民警以上的派出所。根据我局目前实际情况,为尽量实现“两队一室”警务运行模式,一是严格执行分局党委“六个一律”要求,2022年新入职民警一律分至各基层所队,实习期民警一律到基层实战单位参与轮岗学习,不断完善警力常态充实调整机制,解决派出所“两队一室”警力不足问题。二是治安大队牵头制定了《丛台区公安分局警种部门支援派出所勤务工作机制》,该机制充分发挥了我局警种部门资源优势,为提升我局整体战斗力、更好为基层派出所提供支持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各所均已明确由指导员或副所长主管社区警务工作,并明确1至2名社区工作经验丰富民警和辅警若干人专职负责社区工作。同时结合我局实际,经综合考虑各所情况,选定苏曹、兼庄、丛西、四季青四个派出所为分局“两队一室”警务模式改革运行首批试点单位。上述四所已结合各所工作实际制定出本所“两队一室”工作规范并按照规范中模式要求实体运行。同时积极组织以上四所进行警务运行模式互查护学,达到对标先进共促提升目标。2023年1月4日,丛西派出所代表我市对创建“全国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迎检,该所“两队一室”警务运行模式改革、香椿园社区警务室及“邯郸益家人”平安类公益组织品牌得到省厅检查组充分认可。四是治安大队联合分局情指中心、法制等有关部门就案件办理、警情处置、基层基础等各项派出所主要业务工作开展定期督导。2022年11月以来分局治安大队对“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质量进行7次网上督察通报,确保每所每月2%更新率,保证信息采集准确、鲜活,为日常社区警务工作和打击犯罪提供坚实基础。法制室于2023年1月10日组织开展分局执法规范化专班第一次培训会,对各单位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根治、逐项整改,取得良好效果。

8.需整改的问题:推进精文减会力度不够,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措施及成效:为防止出现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减轻基层负担,结合实际,于12月9日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发文数量的规定》《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的有关措施》。目前,已严格控制了会议规模规格、减少了不必要会议时间、降低了会议经费成本,提高了质量效率。

9.需整改的问题: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民警老龄化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改善干部的梯次配备结构,坚持老中青结合,统筹把握不同年龄层次干部配备比例,充分发挥各年龄段干部作用,加大对年轻干部培养长远规划的力度,强化年轻干部刚性配备;二是制定并实施合理化的警力下沉措施,积极推进机关警力下沉基层、机关支援派出所警力的警务模式,并狠抓分局选人用人“六个一律”原则的落实,新入警民警一律分配至基层所队工作;三是政工部门在每年度年末要提前测算人员编制情况,根据下一年自然减员数量,提前向上级机关申请新招录人员,不断改善老龄化严重问题。

分局核定乡科级正职职数2名,乡科级副职职数91名,股级职数62名。目前实际配备乡科级正职2名,乡科级副职59名。目前,分局副科级以上干部队伍中50岁以上的有17人,占干部队伍的28%,35岁以下的有17名(正式任命的5名),占干部队伍28%。

分局全部在职民警405人,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将2021年新招录的民警中15名已全部下沉派出所,还有3名机关民警下沉至派出所,充实派出所力量,目前,我局户籍派出所民警178人,户籍派出所民警占实有民警比例为43.8%,户籍派出所社区民警72人,户籍派出所社区民警占户籍派出所实有民警比例为40.4%。已实现省厅提出的“双40%”的目标。

10.需整改的问题:轮岗交流力度不够。下属科、队、所长职务落实滞后,部分任职多年仍是负责人,所、队长等中层有的任职超10年未交流。

整改措施及成效:截止2022年11月,分局中层干部队伍,科、所、队长均已交流到位,目前各科、所、队长中任现职时间未有超10年的情况。针对部分部门“一把手”任职多年,仍是负责人的情况,我局已向市局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反映和沟通协调,下一步分批次解决分局干部待任命问题。

11.需整改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经常不深入,细化落实举措不具体,对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研究和防范不够有力,压力传导不够,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禁而不绝。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分局纪委制定并下发了《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责监督责任清单》《深化纪律作风整治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严格落实,党组织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规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制度;二是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专项督办、专项整改等制度,每年开展1-2次专项检查;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依法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犯罪,教育全体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律、守底线。

12.需整改的问题:纪委职能发挥有欠缺。主动作为不够,事后监督问责多,事前事中监督少,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不足。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克服畏难情绪和好人主义,做到公安工作的重心在哪里、执纪监督就跟进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责任就追究到哪里;二是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学习制度,明确牢固“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理念,走出不愿意监督、不敢监督的思想误区;三是做到监督检查前置。前移监督“哨位”,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扫黑除恶”、“三重一大”事项以及群众关注关心的问题等重点领域进行监督。分局纪委于2022年12月22日制定了全局纪检业务知识专项学习计划,要求利用自学和统一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并于2023年1月13日进行了全局各党支部纪检委员统一培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310—3083338;电子邮件:zhywggyx@163.com。

 

 

丛台区公安分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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