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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邯郸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邯郸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8-17 09:17:54 阅读量:1497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6月10日至7月31日,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10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深挖根源、立行立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接到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巡察反馈意见和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时将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以党内文件形式下发,并向社会公开。切实提高站位,统一思想,按照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迅速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整改工作进度,适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责任,认真剖析原因,完善整改措施,扎实推进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二)周密制订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的三个方面15个问题,细化分解为52条具体事项,逐项分解任务到处室,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并按照程序征求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和市委巡察办意见建议,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责任处室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形成措施具体、时限明确的《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到各分管局领导和牵头处室(单位),要求各处室(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整改进度,保证巡察整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党组书记带头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四个亲自”要求,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加强相互协调配合,主动承担整改任务,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指导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推动解决了巡察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处室、直属单位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以严的标准、铁的纪律、实的作风把整改引向深入。

(四)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把解决显性问题与潜在问题、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集中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深挖根源,找准症结,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做到靠制度管人管事,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52个具体事项,已完成51个,未完成1个。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存有短板,履职尽责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系统不深入。

(1)关于“强化理论武装不够到位”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教育,提高重视程度;二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研讨,并撰写深刻学习体会,每名成员认真做好个人学习笔记;三是进一步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相关规章制度、计划要求。整改成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行深入学习,完善了学习制度,制定了相关学习计划,规范了局党组理论学习流程,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撰写了心得体会,并对每次学习内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讨。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确保及时掌握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二是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与医保业务工作进一步紧密结合;三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医保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强行刑衔接、行纪衔接,不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整改成效:及时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纳入党组会议题,进行再学习,再传达,确保人人掌握精神实质,并切实贯彻落实到医保工作各个环节。

(3)关于“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加强党员干部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培训,在强化自学基础上,深入开展专题集中学习。充分依托“三会一课”制度,持续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党员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的基本内容。整改成效:已将党史学习教育融入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采取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全体党员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增强了学习的自觉性,全体党员干部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明显提高。

2.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履行职责使命不够到位。

(4)关于“落实医保改革政策不深不实。医疗救助制度不完善,各县区存有差异”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我市《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已于2023年1月1日实施。整改成效:《实施方案》对全市医疗救助政策进行了统一规范,对医疗救助对象、救助内容、困难群众大病待遇、报销结算模式等均实现全市统一。

(5)关于“医保基金监管改革推进力度不够”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国办发〔2020〕20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邯郸市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落地落实《邯郸市医疗保障系统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加强基金监管六项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基金监管业务工作规范。二是加强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提升基金监管综合执法能力,统筹市县监管力量,上下联动,打造医保基金监管网格化机制。三是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逐步完善。整改成效:一是出台了《医疗保障基金执法检查指南》,统一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各项执法工作标准;二是落实《邯郸市医疗保障系统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六项长效机制》要求,统筹市县监管力量建立网格化监管联动机制,建立监管人员信息库。

(6)关于“放管服改革有欠缺,医用耗材回款时间长”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定点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分为带量采购部分和非带量采购部分。经了解,巡察反馈问题为非带量采购部分,由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双方自主协商约定。针对此种情况,我局积极向上级请示反映,争取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早日出台,将全品种医用耗材纳入带量采购,使监管合理合法有据。整改成效:医用耗材结算流程优化后,医疗机构结算积极性大大提高,回款周期进一步得到改善,确保了带量医用耗材货款次月回款政策得到落实。

(7)关于“大病报销时间长”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制定完善《手工报销拨付制度》,强化措施,严格时限。对个别因提供账户错误等问题导致拨付未成功的,我局将积极对接沟通,迅速解决。整改成效:对经办流程继续优化提高,简化程序,提升了工作效率。

(8)关于“开展‘转作风、提效能、比担当、作贡献’活动不够扎实”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动员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精气神。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在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推动“转作风、提效能、比担当、作贡献”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整改成效:全局干部职工工作状态明显改善,工作作风切实转变,服务意识、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效能大大提高。

3.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全面推进不够有力。

(9)关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能力不足。2020年实行DRG 支付改革,改革重点任务进展不够快。”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针对问题逐条梳理,制定措施;二是紧紧围绕抓扩面、建机制、打基础、推协同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将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DRG付费;三是建立完善我市DRG付费争议问题发现、研究解决和结果反馈机制;四是强化培训,开展线上或线下座谈交流培训,提升定点医疗机构病案管理人员专业水平。整改成效:进一步扩大DRG付费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DRG实际付费范围,实现全覆盖。

(10)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下,2022年度未能与定点医疗机构线下签订协议,也未及时推出电子网上协议签订”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2023年度积极与定点医疗机构线下签订协议。整改成效:按照省局统一协议文本,已与定点医疗机构线下签订2023年医保服务协议。

(11)关于“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基金结余量大”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按照省政策框架,根据我市职工医保基金结余情况、年度增长率,与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联合,提高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及额度,修改职工跨省异地就医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调整门诊慢特病病种。整改成效:邯郸市医疗保障局、邯郸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关于对《邯郸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修订的通知已完成并实施。

(12)关于“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存在风险”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加强对合署办公人员管理,严格履行用人备案制度。明确岗位设置和人员性质,合署办公人员仅限业务经办岗位使用,形成“征缴、经办、监督、服务”相分离的管理体制。整改成效:重点岗位业务由在编正式人员从事,合署办公人员均安排在业务经办岗位,实现了管办分离,进一步防范了重点岗位从业风险。

(13)关于“内控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要求,组织相关处室(单位)完善内控机制,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二是严格划分内部不相容岗位,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三是加强人员管理,结合“三定”方案和执法权限明确基金监管和稽核稽查人员职责权限,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四是在经办机构设置专职内控岗位,各明确1名以上专职内控检查人员,内控人员不得同时从事与业务经办相关工作。整改成效:各经办处室、单位均已单独设置内控岗位和专职内控人员,内控人员不能从事业务工作,配合局审计处对本处室、单位经办业务存在风险进行监督核查,实现了内部风险可控。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1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效果打折扣”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对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各机关处室、直属单位的意识形态职责和任务。加强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鉴别力。整改成效:明确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各机关处室、直属单位的意识形态职责和任务,严格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确保了工作效果。

(15)关于“缺乏对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加强对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力度,明确各党支部书记为本支部第一责任人,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党组书记负责对各党组成员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关党委负责对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督导检查,建立考评制度,定期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考评。整改成效:明确了党组成员、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明确各支部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

(16)关于“在新媒体平台的学习和利用上还存在差距”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增强市县医保系统的源头管控能力;二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让政策送达方式快捷精准、医保惠民服务贴心暖心,以优化医保服务为抓手,在医保领域营造风清气正的舆论氛围。整改成效:通过不断强化整改措施,我局利用新媒体宣传医保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强,政策知晓率进一步提升。

(17)关于“掌握舆论主导权不够”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市县两级医保部门成立舆情监测处置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建立职责清晰、市县联动的舆情监测机制和办理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需求。整改成效:通过不断强化整改措施,我局舆情监测机制更加完善健全,解决处置更加快速有力。

5.进一步加强党组核心作用发挥。

(18)关于“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边界不清”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在严格遵守党组会工作规则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局长办公会工作规则,厘清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研究事项。整改成效:“三重一大”事项提请党组会研究,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重要业务专题事项、传达上级业务会议精神等提请局长办公会研究。

(19)关于“履行协调职能不够到位。在‘四医’改革中缺乏与市卫健委联系”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上来,努力推动“四医”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医疗保障工作落实到实处;二是开展县域医共体居民医保按人头打包实际付费试点工作。联合市卫健委在部分县开展居民医保按人头打包实际付费试点工作,建立“总额打包、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约束激励机制,原则上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整改成效:印发了《邯郸市医疗保障局、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县域医共体居民医保按人头打包实际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邯医保发〔2022〕4号),依据服务区域内参保人数、医保基金收支等情况,分别测算城乡居民、城镇职工人均打包支付标准。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屡禁不止,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6.作风建设不够深入,存在形式主义。

(20)关于“抓工作浮于表面”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针对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结合邯郸实际进行分析研究,做好监督检查、中期调研和业务考核量化机制,保障各项制度建设、系统建设等落地落实。同时,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开展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的系统培训和业务培训,畅通与各县(市、区)、市直管定点医药机构沟通交流渠道,对咨询问题,当场解释、即时处理。整改成效:一是按照省医保局安排部署的医保基金监管相关工作,结合邯郸实际进行分析研究,在省局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优化。二是针对专项检查工作开展线上业务培训。

(21)关于“督导检查工作的力度还不够”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加大市级医保部门的督导检查频次和力度,提升县级医保部门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质效,利用市级飞行检查和交叉互查机会,确保问题查深查透查细。整改成效:加强市级医保部门的督导力度,充分利用飞行检查工作,派出市局联络员对各组检查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飞行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22)关于“领导班子多数成员与分管处室以外的同志们接触少,窗口人员向办事群众解释政策耐心不够”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实行分管战线负责制,班子成员加强调查研究,定期不定期深入基层一线,组织分管处室(单位)和业务职能交叉的处室(单位)研究工作。关于窗口问题,一是整合经办窗口,实现一窗对外;二是拓展经办渠道,实现就近办理;三是发挥信息效能,实现不见面办;四是改善经办环境,提高群众体验;五是全面提高综合素质,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要求。

整改成效:对相关处室、单位之间存在业务交叉、职能重叠的问题,班子成员定期召集分管处室(单位)以外的同志座谈,统筹协调解决;定期到分包的县区医保部门开展调研,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深入掌握基层实际情况,解决基层群众关注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窗口设置更加合理,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加大了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力度,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得到加强。

7.担当尽责锐意进取动力相对不足。

(23)关于“民生实事进展缓慢,工作措施不力”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加大与省医保局对接沟通力度,争取支持;二是多次与省医保局对接、沟通,省医保局设备采购后,优先调拨我市保障使用。整改成效:我市智能终端设备已到位,各县(市、区)已经认领智能终端设备并给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完成发放。

(24)关于“政策宣传上存在欠缺”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线上宣传与线下宣传相结合,经办服务与政策宣传相结合,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待遇政策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知晓率、理解率、运用力。整改成效:在2023年度居民医保费征缴期间,我局联合部分县局制作的宣传视频《全家动员交医保》《说唱医保》《家有医保心不慌》《提着心 吊着胆》,通过说唱、电视剧、快板书等形式,用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医保故事,展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意义和作用。同时,对所有宣传资料印制的二维码功能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进一步维护,对有问题的予以注销,避免误导、影响群众享受医保待遇。

(25)关于“广大群众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与日常基金监管政策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学、讲、查、打等多种形式,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宣传阵地建设,营造深学、细讲、严查、强打的宣传氛围。二是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制度,广泛动员社会群众参与基金监管,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积极性。整改成效:一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结合邯郸实际,打造多维度、全方位、立体化的阵地宣传矩阵;二是将政策学习、警示教育和高压震慑三者有机结合,通过载体多样、内容多彩的宣传形式,不断营造社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积极性。

(26)关于“对定点医药机构准入把关不严”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加大稽核稽查力度,严格协议管理。在坚持日常稽核全覆盖的基础上,对上年度考核分值较低的定点药店提高稽核频率;二是加大对违规骗保打击力度,对违法违规问题,除按照协议严肃处理外,由基金监管处做进一步处理,情节严重的视情况移交相关部门;三是对新增纳入的定点机构,严格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严把准入关,将符合文件布局要求的药店纳入定点医药机构。整改成效:新增纳入时,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严格布局要求,严把了准入关。

(27)关于“基层慢特病定点药店还有差距”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指导各县(市、区)医保局按照布局合理,能级匹配的原则纳入计划,把符合条件的定点药店及时纳入门诊慢特病定点药店管理。二是加强对市本级慢特病定点药店慢特病处方使用管理检查,指导定点药店满足慢特病患者购药需求。三是督导未开设慢特病定点药店的县区开设门诊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四是加强对慢特病服务站管理,提高慢特病服务站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整改成效:目前已有4家三级定点医疗机构、74家二级定点医疗机构、357家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以及280家定点医药机构为慢特病定点,缓解了慢特病患者购药难的问题。

(28)关于“解决遗留问题不够有力”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未完成,完成进度80%。目前已完成中国人寿邯郸分公司已经与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历史资料核对工作,该公司表示将向其省公司汇报并申请资金,力争在8月底前处理完毕。

8.惠民政策落实不够有力。

(29)关于“经办服务网络不健全”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针对乡级经办网络制定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县级医疗保障部门进一步完善乡级医保经办窗口,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二是积极探索创新,在目前村代征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基础上,鼓励引导开展村(社区)级医保服务;三是加强对各经办服务网络的业务指导,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经办能力。整改成效:一是开展督导检查,尽快实现乡级经办网络全覆盖;二是积极探索提供其他代办、帮办等创新服务。三是加强业务指导,提高经办能力。

(30)关于“缺少系统化业务培训,市内三区经办人员更换频率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组织开展“深化能力提升年”活动,在全系统集中开展政策法规、监管执法、信息系统操作、经办服务管理等为主要课程的“医保大讲堂”专题培训。整改成效:目前已开展医保大讲堂专题课程培训九期,提高了干部队伍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经办能力。

(31)关于“一些县区医保经办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对各县区医保局经办服务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查摆,认真整改;以全市医保系统正在开展的深化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通过现场检查、明察暗访、体验式抽查等方式,加大对全市各县(市、区)经办服务情况的检查督导力度。整改成效:进一步规范了业务办理流程时限,压缩审批时间,提高了业务经办效率,窗口工作人员素质得到提升,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

(32)关于“医保凭证推广应用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评估体系还不完善”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工作督导调度。定期对各县(市、区)医保电子凭证推广情况统计,对落后县区重点督导;二是加强多方合作。积极与有关单位联合开展医保电子凭证的宣传工作,积极与第三方公司合作采取走村入户的方式,集中开展工作;三是拓宽推广渠道。印制相关海报、折页,发放到各县(市、区),引导群众申领医保电子凭证。整改成效:通过多措并举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目前,参保群众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和激活率均创新高。

9.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方面不够规范。

(33)关于“医保基金监管不够严格”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持续推进专项治理。统筹推进行政监管与经办稽核,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实现对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和稽查全覆盖。二是开展飞行检查。发挥飞行检查利器作用,实现对县飞行检查范围全覆盖。三是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持续优化医保信息监管系统,推进基金监管和稽核稽查精细化。整改成效:一是印发《邯郸市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暨县级交叉互查工作方案》,结合国家、省、市投诉举报线索及专项核查数据疑点,对各县(市、区)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飞行检查。二是加强多部门联合监管,启动医保与公安联合执法办案机制,及时将疑点线索移交至公安部门进行核查。

(34)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相关财务制度,熟练掌握各项规定;梳理报销支付流程,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资料规范完整。整改成效:财务人员落实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更加严格,经办流程更加规范,财务制度执行进一步严格。

(三)党组织政治功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10.领导班子建设仍有欠缺。

(35)关于“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发挥党组核心作用,加强对全局工作的统领部署,强化责任,加强领导,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带领全局不断推动医保工作健康发展。整改成效: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对全局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突显,党组党建主责意识得到有效提升。

(36)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党组成员表态发言不够充分”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事程序集体决策,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整改成效: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党内谈话等各项制度。班子成员之间分工不分家,做到多通气、多商量,互相尊重,相互理解支持,更好地发挥班子的整体效能。

(37)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对民主生活会的认识,会前充分准备,深刻自我剖析,结合工作生活情况查找问题,不遮挡,不隐瞒,敢于揭短亮丑,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组织生活的检查监督。整改成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学习领会、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剖析材料等要求做好会前准备,坚决克服和纠正敷衍了事、避重就轻、表功摆好、文过饰非等现象。加强对下属党组织的管理,对没有落实好谈心谈话活动的支部进行批评指正,触及思想,真正提高召开质量。

11.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规定不够严格。

(38)关于“研究干部的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通知》(中组发〔2016〕29号)和《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关于选拔任用乡科级干部纪实工作的指导细则》文件要求,切实做到依法依规选人用人。整改成效: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一步规范完善。

(39)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对全局干部人事档案全面查漏补缺。整改成效:人事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

(40)关于“高素质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2022年引进3名临床医学、财务管理、计算机专业硕士人才。下一步将结合我局编制情况,继续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整改成效:通过博硕人才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得到有效补充,人才队伍进一步强化。

12.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抓党建重视不够用力不多。

(41)关于“党组部署业务多、安排党建少,党建引领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把抓党建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党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完善工作制度。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三是指导党支部开展好党建工作。加强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开展支部之间评比活动,落实对支部和党员的考评制度。整改成效:一是突出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把党建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统筹融合起来,共同发展;二是将党建与业务工作统一谋划,统一部署,严格组织考评考核;三是加强了对党支部抓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各支部党建工作有效改善。

(42)关于“组织群团活动少”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加强对党支部的领导和管理,提高日常作用发挥;二是多开展群团活动。活跃党员组织生活,结合工作实际灵活组织开展活动;三是突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设置党员模范岗位,接受群众监督。整改成效:党组织功能发挥进一步强化,支部力量进一步加强,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党员阵地意识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党员标准意识进一步提高。

(43)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党支部党务工作素养。二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对照发展党员流程要求,严肃对待,严格组织。三是组织各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和资料进行排查,及时查漏补缺,进行完善。整改成效:对不符合程序要求的及时进行了纠正,组织开展党务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党务工作者的能力和素质。

(44)关于“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弱化”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学用结合,通过领学领读、观看视频、红色基地教育等方式,切实提升党员干部能力素质。二是加大对党支部开展教育活动的督查力度。三是举一反三进行排查,及时查漏补缺、整改完善。整改成效: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坚持与上级要求相结合,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与群众诉求相结合,学习内容更加有针对性,党支部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规范。

(45)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不断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的管理,完善党建工作考评制度,督促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整改成效:科学周密制定组织生活计划,定期对各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加大了对各支部的指导力度,确保了各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

1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全面有力。

(46)关于“党组主体责任没有压实”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深度融合,形成领导重视、全体党员干部参与的工作格局。整改成效:党组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内容,加大对日常落实情况的跟踪管理,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与日常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确保落实效果;对领导班子谈心谈话进一步规范,明确要求,注重实效,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坚决从工作实际出发,防止泛泛而谈。

(47)关于“管党治党工作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党组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和《党组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将管党治党工作列入党组考核内容,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形势、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整改成效:将管党治党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分析形势,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总结经验教训,对所分管的工作能够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对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促进医保工作健康发展。

(48)关于“警示教育震慑效果不佳”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严格贯彻落实《机关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责责任清单》,充分发挥机关纪委专责监督责任,持续开展常态化政治性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强化执纪问责,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在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宣布,真正形成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整改成效:一是丰富了警示教育内容,采取廉政文化上墙,增加廉政谈话、警示提醒和谈话谈心频次等方式,提高警示教育的实效性;二是明确规定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一经查实,在全局通报,并且在各支部组织活动中进行深刻讨论交流。

14.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49)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政治监督不具体”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纪检监察组对医保局政治监督具体化,建立政治监督台账,列明监督内容。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对照三定方案,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根据职责,列出权力目录,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预警防范措施。整改成效:印发了《构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定期与重点廉政风险处室(单位)进行廉政谈话,并开展廉政教育。

(50)关于“对关键廉政风险环节缺乏专项监督检查”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开展权力预警防控,对医保局各处室职责进行梳理,明确职责,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对关键处室工作职责、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开展警示教育,确保整改效果。整改成效:印发了《三重一大报备制度》《调研监督检查工作备案制度》,对医药品集中采购、基金监管、稽核稽查、慢特病评定、两定医药机构以及机关财务、人事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15.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51)关于“对审计监督反馈发现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开展调研测算,适度提高城镇职工门诊、住院及慢特病等医保报销待遇;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以多种形式,主动曝光典型案例,通报打击欺诈骗保进展和成效,形成强大震慑;三是对承担经办职能的单位进行内控检查全覆盖,有效开展工作。整改成效:坚决落实党组对审计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带头履行问题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审计反馈问题进一步进行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了整改成效。

(52)关于“建立长效机制方面还不够持续有力”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考核目标并抓好落实;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规则》和《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抓好贯彻执行;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纳入考核目标管理,督促“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四是开展经常性警示谈话,强化廉政意识和法纪意识。整改成效: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对工作决策、政策法规和经办流程等相关工作实施前充分进行调查研究和情况分析,加强风险事前预防,确保从源头上进行防范;坚持以构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为主线,形成党员干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工作要求。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部分整改工作还未完成,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持续紧盯各项整改任务,抓好未完成事项的后续整改工作,直到彻底整改到位。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用力,抓好后续整改。把整改工作作为一个长期的工作任务,坚决防止整改工作走过场,一阵风,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52个具体问题做到逐项全力落实,继续抓好巩固提高,确保整改成果贯穿到日常工作中去。对于需要进行持续整改的问题,将紧盯目标不放、坚决彻底整改。

(二)完善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抓好成果转化运用,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防止整改过后问题反弹。

(三)成果运用,助推医保事业发展。将推动问题整改与医疗保障工作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改落实加快推进全市医疗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破解好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升工作质量能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加快推进医疗保障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医疗保障能力,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0-3111266;电子邮箱:hdsybjjgdw@163.com。

 

 

中共邯郸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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