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邯郸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邯郸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8-09 17:30:45 阅读量:3032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1年10月14日至11月14日,对市乡村振兴局进行了常规巡察,12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科学制定方案,实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见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广泛动员全局干部职工统一思想认识,将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以整改为契机促进提升各项工作能力水平。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我局及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王常智任组长,二级调研员秦三录任常务副组长,各党组成员和其他县级干部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处。局党组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党组书记担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处室和业务领域的整改工作,务求问题整改见真招、动真格、有实效。

(三)迅速部署,强势推进。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及时组织专班力量对反馈的意见问题进行梳理,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明确要求领导班子都要主动认领问题,并将反馈的问题逐项分解到分管处室,对所有的问题全部建立整改台帐,建立“一个问题、一套措施、一个专班、一抓到底、台账管理、限时完成、办结销号”的工作机制,整改一个问题对账销号一个问题,不留死角,切实确保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

(四)加强督办,突出实效。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先后3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每两周一调度,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具体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建立了整改销号台账,全程跟踪督办。对能够立即解决的,要求雷厉风行马上改;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以钉钉子精神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推倒重来,决不放宽条件,直到整改到位为止;对应付了事、蒙混过关的坚决按程序追究问责。

(五)对照检查,整改提升。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查漏补缺、整改提升的有利契机和关键环节。会前,广泛征求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机关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深入开展谈心谈话。2月16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名班子成员认真查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对照整改清单,逐条梳理形成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六)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坚持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我们对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废除一批、修订一批、完善一批、新建一批的原则,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新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若干措施等制度,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党风廉政建设、公务用车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开新局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1)“党组政治意识不强”问题。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公开发表的17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指示批示和讲话,党组未及时跟进全面学习,且没有结合实际进行研讨”①整改措施。一是对2017年以来总书记关于“三农”和乡村振兴工作指示批示和讲话进行收集、辑印成册。二是在县级干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分别于2月28日、3月14日、3月28日三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三农”和乡村振兴战略,中心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就如何贯彻落实总书记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行了研讨。三是出台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干部业务交流擂台赛制度》,理论中心组实行“双周”学习制度,对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时跟进学习落实。1月26日、3月23日,举办两期业务交流擂台赛。②整改成效。固化了党组第一议题学、理论中心组“双周”学和个人常态化自学制度,建立了机关干部业务交流制度。通过建立完善学习制度,持续抓好学习教育,党组政治意识明显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态度进一步端正。

(2)“带动作用不明显”的问题。针对“三年来未组织开展过大型政策宣讲,个别班子成员未按时学习乡村振兴专题,部分学习心得有抄袭现象”。①整改措施。一是系统梳理汇总国家、省、市出台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文件。今年2月份,举办了衔接期帮扶政策培训会,邀请市教育、医保、民政、金融等部门业务骨干重点讲解衔接期脱贫群众享受的各项政策,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同志、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系统梳理了防贫监测、产业帮扶、医疗帮扶、健康帮扶、教育帮扶、就业帮扶、饮水安全、金融帮扶、住房安全、政策兜底等10方面政策,制作成宣传页,发放到了每个脱贫户和防贫监测户。指导各县开展县、乡、村层面政策培训,达到了政策培训全覆盖的目的。二是制定并执行《市乡村振兴局学习考勤制度》,明确要求中心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的事先向党组书记请假,事后要进行补学,确保按时间高质量完成学习任务。每季度召开党组会,交流学习心得。② 整改成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得到广泛宣传,提高了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基层干部对政策的掌握程度、落实精准度。通过完善学习考勤制度,确保了出勤率和学习效果,充分发挥了理论学习中心组龙头作用。

(3)“理论指导实践不够”问题。针对“没有通过学习,研究解决脱贫攻坚成果巩固阶段出现的易致贫户帮扶不完善、脱贫户灾后应急补救措施少等新问题,未探索出邯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新路径”。①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指示要求,持续推进实施乡村振兴的深度和广度,积极探索邯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新路径。二是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实行月分析、季调度。三是收集乡村振兴典型案例,总结推广新路径。②整改成效。优化了部门间预警信息推送模式,提高了信息核查的精准度和效率,有力地指导各县(市、区)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农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履行职责使命不到位”问题

(4)“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不够”问题。针对“工作定位不够准确,没有主动从政策配套、扶贫产业、项目建设、社会治理、工作机制等方面寻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接口,导致工作实效不明显”。①整改措施。一是统筹协调巩固脱贫成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牵头制定我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加强协调落实。二是高度重视打赢脱贫攻坚战后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继续实施精准帮扶,坚决完成过渡期工作任务,千方百计巩固和拓展已经取得的脱贫成果,密切关注存在返贫风险和致贫风险的群众,解决好新出现的难题,将已经发现的漏洞缺项整改到位。三是深刻认识到相对贫困、相对落后、相对差距将长期存在。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特点、新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已经脱贫的地区和群众牢固树立起“扶上马送一程”的意识。四是在过渡期内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保持驻村工作队工作力度不减,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特别是持续推进扶贫产业发展壮大;做好制度保障,不断完善建立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的监测,提前采取措施给予有效帮扶。②整改成效。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更加紧密,联合出台了有关政策,厘清了职责任务,进一步明确了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具体工作。

(5)“统筹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针对“防贫机制办法更新不及时,目前防贫文件仍是我市脱贫攻坚时期出台,未根据形势发展研究制定更科学的监测和帮扶机制措施,落后于我省其他地市,丢了我市率先创制的精准防贫‘品牌’;消费扶贫有短板,宣传发动不够,线下不活跃,线上不均衡,今年以来部分县(区)网络平台销售额为零”。①整改措施。一是结合邯郸各县(市、区)防贫工作实际,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预警信息推送的工作方案》(邯巩固拓展办〔2021〕13号),持续畅通预警信息推送工作;印发《成立市级防贫专班的通知》,市直其他9部门均有专人从事预警信息推送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过渡期内精准防贫保险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邯巩固拓展办〔2022〕2号),指导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加适合自己的防贫保险救助标准。二是持续搭建拓宽消费帮扶渠道,开展产销对接60余场次;积极协助中央定点帮扶单位采购帮扶县农副产品;狠抓县际间结对帮扶工作,指导结对帮扶双方围绕产业发展、劳务协作、人才支援、消费帮扶方面认真开展工作;接续开展“万企帮万村”行动,引导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投入到帮扶行动中,并将消费帮扶作为一项帮扶措施;营造消费帮扶氛围,联合邯郸广播电视台共同策划推出的产销对接活动直播活动,浏览量达38.5万次;联合与市工商联、市直机关工委发布消费帮扶倡议书,号召全市社会各界踊跃购买帮扶产品;结合2022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等消费旺季契机,在全市乡村振兴系统组织开展了“消费帮扶新春行动”。②整改成效。结合邯郸实际,统一了防止返贫监测的范围、标准、程序和帮扶措施等,有力促进了各县(市、区)常态排查监测和帮扶工作,及时发现了返贫致贫风险,纳入监测范围和实施帮扶。各县(市、区)、社会各界、各类企业积极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进一步拓宽了消费帮扶渠道。截至目前,县(市、区)销售额累计达到44.5亿元;中央定点帮扶单位采购金额1280万元;县际间结对帮扶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331.4万元;“消费帮扶新春行动”直接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27.764万元,帮扶销售脱贫地区农副产品151.16万元,帮扶脱贫地区销售旅游等服务12.73万元。

(6)“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有弱项”问题。针对“预警机制不完善,对责任单位督导不力,日常跟踪问效不够,掌握住房安全、义务教育、饮水安全等预警情况不全面;基层健康帮扶工作检查少,个别村卫生室工作不到位、资料不完善”。①整改措施。一是去年12月1日防贫专班召开市直10部门联席会议,对预警信息推送达成了共识,解决了市县层面的一些困惑;每月调取全市易返贫致贫户规模变化、针对性帮扶措施落实、农户申报办结、手机APP注册等情况,认真分析,提出指导性意见,并通报各县(市、区);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修订了本地防贫保险救助办法,绝大多数县(市、区)已拓展了防贫保险险种,其中大名、魏县等10个县(市、区)拓展了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等险种,防贫保险险种达到5个。二是2021年12月27日联合市卫健委下发《关于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开展相关问题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村卫生室规范管理、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异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卫生院、卫生室优化设置,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一体化建设,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等专项检查,均完成自查整改工作。2022年2月24日,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对县级自查进行督导检查,分别对大名县、馆陶县、鸡泽县、广平县、涉县10个乡(镇)卫生院、16个村的卫生室、部分脱贫户,采取实地走访、面对面谈话、查阅相关台账等方式开展督导抽查。②整改成效。进一步健全了全市防贫预警信息推送机制,在防贫监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针对发现的“两不愁三保障”弱项,有针对地性采取了帮扶措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宣传、卫生室建设、资料完善方面均取得显著提升,实现基层医疗卫生全覆盖。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服务制度;就医自付比例保持在10%以下;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特别是慢性病患者签约,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应签尽签,确保签约率和履约率100%;村卫生室做到了“四室”分设,实现基层医疗卫生全覆盖。

(7)“推进带贫益贫工作有欠缺”问题。针对“产业引导不足,全市81.75%的扶贫产业为种植养殖和来料加工,很多未形成产业链,生命力不旺盛,带贫能力弱;缺少对扶贫资产更好发挥效益的研究,未充分运用全市扶贫资产台账开展定期分析,没有及时提出增值保值引领性建议”。①整改措施。一是与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产业帮扶工作专班,针对产业引导不足,未形成产业链,生命力不旺盛,带贫能力弱问题,深入基层一线进行调研,撰写了《产业帮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制定了《2022年邯郸市巩固提升脱贫县(区)农业特色产业工作方案》。联合市科协、市科技局、市供销社、市农协等单位成立了科技助力乡村振兴联盟,制定了章程,印发了倡议书——乡村振兴我们在行动。大力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逐村逐户指导选择具有稳定性、长期性、持续性的产业。积极培育带动主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脱贫户参与度,使脱贫户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得到更多收益。针对我市脱贫产业、扶贫龙头企业及帮扶微工厂现状,深入到乡镇和企业一线进行调研,从产业结构、带贫能力等方面深入分析,形成《邯郸市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扶贫发展现状》《邯郸市扶贫龙头企业现状分析》《邯郸市帮扶微工厂现状分析》等专题报告,对产业转型提升、带贫能力提升提出了可行性建议。依托高校科研优势,加强政校联合。3月10日与河北工程大学洽谈,拟签署《邯郸市脱贫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解决产业引导不足,产业链不完善,生命力不旺盛,带贫能力弱的问题。印发了《关于规范帮扶微工厂后续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二是实行台账化管理,指导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县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制度或细则,对县域内所有扶贫项目资产逐项登记造册、逐个确权,并录入全国防返贫信息系统;定期组织各县(市、区)分析项目资产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交办,主动采取应对措施,合理规避风险,确保项目资产发挥效益;加强督导检查,联合市财政局分三组对各县(市、区)党的十八大以来投入的专项资金和实施项目形成的资产进行了全覆盖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②整改成效。目前全市在6个脱贫县区发展农业和扶贫龙头企业达到283家,股份合作组织1264家,合作社2501家,家庭农场1481家,创建园区68个,374家帮扶微工厂,37家帮扶车间实现了脱贫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全覆盖,脱贫县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全覆盖。经营主体通过资产收益、长期订单、二次分红、保底收益、股份分红等帮扶方式,进一步强化利益联结机制,提升了带贫能力。进一步摸清了扶贫资产底数,健全了县级管理细则办法,明确了产权归属和管理责任。进一步激发了扶贫资产活力,确保了扶贫资产安全和持续发挥效益。

3.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存在短板”问题

(8)“党组协调各方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针对“统筹推进48个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方面行动不多、方法不活;‘千企帮千村’效果不够明显;旅游扶贫底数不清;电商扶贫没有得以广泛推广”。①整改措施。一是采取召开会议、收集材料等方式,每半年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掌握各业务领域工作进展情况。对机关县级领导干部明确了所联系责任单位,加强工作联系和调度,协调推进相关工作。二是2021年11月29日,与市工商联联合召开全市“万企兴万村”行动启动大会,印发《关于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的实施意见》(邯联字〔2021〕20号),持续稳定完善现有结对帮扶关系。2022年3月16日,对“万企兴万村”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评价,重点检查各项工作是不是真正落实落细。3月21日,联合市工商联召开了“万企兴万村”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推进工作部署会,对当前“万企兴万村”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与市文广旅局成立旅游帮扶工作专班,建立健全了《邯郸市乡村旅游脱贫人口帮扶带动情况台账》。2021年12月联合制定了《关于发展旅游业促进乡村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乡村旅游突破2000万人次,年综合收入38亿元,年增长超过20%,吸纳就业突破8万人的目标及主要任务,强化了政策支持,提高了旅游扶贫力度。2月27日,与市文旅局、人社局转发了《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以旅游为依托,大力开发手工制作、加工制造等居家就业灵活岗位。四是与市商务局成立电商帮扶工作专班,制定了《2022年邯郸市巩固提升脱贫地区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方案》。2月10号,转发《进一步落实河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优化提升合作协议的若干措施》。提升政务、金融、信贷、农资、技术和政策宣传服务水平,为农户开展电商提供便利条件。2月9日,会同市商务局、财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电子商务的环境。进一步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②整改成效。通过召开会议或收集材料等方式,每半年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去年12月份收集了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和各成员单位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建立了常态化工作协调调度机制。民营企业积极开展产业、就业、消费、公益帮扶,进一步夯实了脱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截至今年2月底,全市共有618个企业结对帮扶535个脱贫村,累计实施产业项目1270个,提供就业岗位8462个,消费帮扶直接采购1213万元,公益捐赠1420万元,捐赠物资折合金额528万元,带动村集体增收4069万元。旅游扶贫主要是通过农产品采摘、旅游工艺品制做、景区务工和入股分红,目前组织乡村旅游重点村和景区旅游从业人员600多人参加了网上学习培训,旅游帮扶带动人口2826人,其中带动脱贫人口997人,并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台账,进一步摸清了旅游扶贫底数。电子商务在促进农产品上行、脱贫人口增收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截止到2021年底,邯郸市农村网络零售额完成45.92亿元,同比增长23.6%,6个脱贫县网络零售额达到16.41亿元,同比增长23.5%,累计完成农村电商培训2500余人次,电商扶贫得以广泛推广。

(9)“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决策中存在先沟通落实后,再提交会议研究的现象。党组会召开较为随意,不够严谨”。①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行了具体明确,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熟悉掌握,提高班子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能力和自觉性。二是规范召开局党组会议,每双周周一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前一周周四综合处收集会议议题材料,相关议题经分管领导审阅后进行汇总,报局领导审核确定。②整改成效:党组会议流程得到进一步规范,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每次会议都做到有计划、有议题,党组成员有发言、有表决,提高了会议质量和效率。

(10)“大局意识不够强”问题。针对“班子成员主动谋划全局不够,对分管以外的工作不关心,抽查15次党组会记录发现,研究工作时,除分管领导发言外,其他参会人员均未发言”①整改措施。一是建立领导班子AB角制度,班子成员对相互分管的业务进行学习熟悉。二是每召开会议之前,将议题材料提前发至每个党组成员征求意见,并提示各党组成员在会上做好发言准备,为党组决策积极提供意见建议。②整改成效。进一步强化了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整体意识、团结意识,调动了班子成员主动关注研究分管之外的业务工作的积极性。

(11)“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彻底,工作任务没有细化分解、责任到人,阵地建设需要加强”。①整改措施。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二是制定乡村振兴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将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分解到人,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三是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1月27日召开“迎春节”茶话会,3月7日召开迎“三·八”座谈会,进一步加强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进一步掌握意识形态主导权。②整改成效。依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传导了意识形态工作压力、区分了具体责任。通过构建网络新闻宣传“舆论”、加强书香机关建设、过好传统节日、开展志愿服务等,加强了“文化阵地”建设。

(二)站稳人民立场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不够,作风建设亟待加强方面

4.关于“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问题

(12)“整改不求实效”问题。针对“2020年国家考核指出我市存在的“部分微工厂闲置”问题,对此只是进行了点对点整改,没有开展全市性的排查”。①整改措施。2021年12月5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帮扶微工厂有关问题整改“回头看”的工作方案》并下发有帮扶微工厂的8个县(区)。2022年1月19日至3月1日,副县级督查员许相军带队到广平县、永年区、大名县、馆陶县开展实地督导检查,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了解等方式帮助扶贫车间和微工厂解决生产中的问题,重点检查帮扶微工厂开工运营情况、带贫情况以及消防、突发事件预警方案,发现问题现场交办,立行立改。②整改成效。实际督导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职工培训、技术服务、产品流通等方面优先优惠支持,鼓励通过合同定购、吸纳用工等措施,带动了脱贫劳动力及群众参与生产、就近就业、促进增收。我市共有帮扶微工厂274家,吸纳就业总人数7060人,其中脱贫人口2513人,总投资21237.98万元,其中扶贫资金15580.42万元。

(12)“工作压力甩锅基层”问题。针对“督查工作注重形式,深入基层不够,过多依赖文字、表格等资料,要求基层报表过多过急,存在以文件代替落实现象”。①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县科级领导干部调研常态化工作方案》,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每双月形成调研报告;二是定期对重点工作进行督导,做到边督查边指导,发现问题现场交办,立行立改;三是工作中减少基层报表数量,同类工作尽量合并,防止出现多头报表,减轻基层负担。②整改成效。2021年12月5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帮扶微工厂有关问题整改“回头看”的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国家专项督查、省后评估问题整改“回头看”的工作方案》,12月27日、28日相继制定了《关于近期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方案》《邯郸市关于全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情况专项督查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全部纳入督导范围,并将同类督查事项进行合并,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从2022年1月开始对上级反馈问题进行持续实地督导,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切实补齐了各种短板弱项。

(13)“公开服务平台作用不佳”问题。针对“官网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少。微信公众号点击率低,关注人数占脱贫人口比例少”。①整改措施。一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对各县(市、区)、市局各处信息报送提出明确要求,围绕政策制定、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工作经验等,及时在机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实现了对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发布。二是系统梳理了防贫监测、产业帮扶、医疗帮扶、健康帮扶、教育帮扶、就业帮扶、饮水安全、金融帮扶、住房安全、政策兜底等10方面政策,制作成宣传页,宣传页附机关公众号二维码,按照脱贫户、监测户每户1份标准,已发各县(市、区),依托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向脱贫户、监测户宣讲发放,鼓励农村群众扫码关注公众号,机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关注度得到大幅提升。下一步我们将赴各县进村入户抽查检查,详询政策宣传页发放和公众号扫码关注情况。②整改成效。局机关网站实行政务信息实时更新,微信公众号每月发布信息在30篇以上;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关注度由原来的1.9万人增长到3万人,实现大幅提升。

5.关于“维护群众利益、服务群众工作做的不好”问题

(15)“入险群众享受权益慢”问题。针对“抽查部分县(区)发现,防贫监测部门预警推送人数和核查人数差距较大,救助人数少,群众受益慢”。①整改措施。一是对相关市直各部门之间预警信息推送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压实县区和部门责任。二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严格落实《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对各级推送的预警信息应查尽查、应纳尽纳、应救尽救,并及时反馈结果。三是在各县(市、区)设立防贫保险理赔热线,保障群众权益。四是将防贫保险列入督查计划,不定期地到各县(市、区)或有关金融机构进行实地核查,重点抽查防贫保险申报范围、程序、审核及赔付等关键环节,切实把符合条件的农户应纳尽纳、应赔尽赔。②整改成效。进一步优化了部门间预警信息推送模式,提高核查的精准度和效率,压实了县级责任,提高了农村群众满意度。为进一步核实各县(市、区)是否存在入户核查不及时、理赔周期长、程序繁杂等问题,组织人员利用10天时间对大名县、魏县等9个县(区)防贫保险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各县(区)理赔程序合理,入险群众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未发现入户核查不及时、理赔周期长、程序繁杂等问题。

(16)“群众小额信贷难”问题。针对“没有主动与金融部门沟通相关政策,小贷门槛高、贷款期限短、群众获益面窄,小额信贷户数和金额逐年下降,三年减少6100余户,金额减少6300余万”。①整改措施。与市金融监管局成立小额信贷专班,共同探讨新时期做好小额信贷工作的新形式新办法。2月27日,以市领导小组办名义印发我市《2021年、2022年1月份小额信贷工作情况通报》,对排名靠前的县(区)行了表扬,对做好今年小额信贷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月26日下发了《河北省政策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突出解决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堵点难点,规范农业农村实际需求的政策支持、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1月24日,配合省局对我市永年区、肥乡区“政银企户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重点对小额信贷执行LPR利率等新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1月16日,市局对各县金融服务中心、各乡镇金融服务部、各村金融服务站的三级金融服务网络建设情况进行摸底排查。1月6日以市领导小组办名义下发《关于开展“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并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我市“政银企户保”扶贫小额信贷落实情况及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将边缘易致贫户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对个别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脱贫户或防贫监测户,予以追加贷款等政策的支持。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我市小额信贷工作始终坚特“月监测、月统计、月通报”工作要求和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好县三级金融服务网络作用,持续落实责任银行“分片包干”责任制,持续开展小额信贷需求摸排调查,及时掌握新的信贷需求,做到应贷尽贷。②整改成效。截至今年2月底,小额信贷贷款新增户数150户,较去年同期增长48.52%。小额贷款新增金额619.8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4.5%。

(17)“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单一”问题。针对“仅有官方网站和举报电话。举报方式知晓度低,巡察入户调查中,一半以上的脱贫户不知道上述反映问题渠道”。①整改措施。一是畅通市县乡各级信访举报渠道。市级在机关大厅、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上公布举报电话,向20个县(市、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的通知》,县、乡两级已全方位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合理诉求进行受理,打通有诉求群众信访“最后一公里”。二是规范信访件日常管理。健全群众诉求办理流程图,持续关注信访案件的事前、事中、事后等重点环节落实情况。常态化对省级以上信访事件进行抽查,对处理措施不实、问题解决不到位的进行回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三是开展信访业务培训。2022年3月30日,组织20个县(市、区)乡村振兴局主管副职和业务骨干40余人参加全市巩固脱贫成果领域信访业务培训视频会议,对信访主要渠道、重点内容、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讲解。②整改成效。基层干部对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及信访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得以有效提升,能够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巩固脱贫成果领域信访问题能够在基层得到解决,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6.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问题

(18)“公务派车不规范”问题。针对“公车使用管理不严,存在未开具派车单、派车无审批等问题”。①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局《公车管理和使用规定》,严格执行派车审批和公车使用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公车使用台账,并指定专人负责线上系统车辆派遣和线下台账管理登记。②整改成效。自巡察整改以来,累计出车38次,都做到了凡派车均出具派车单,车辆加油严格执行加油卡制度,并每次回车后进行登记备案,公务用车管理规范有序。

(19)“内部处室办公用房超标”问题。针对“4个处室共超标34.58平方米,个别处室超标达21.7平方米”。①整改措施。一是集中组织对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规定进行学习。二是已对各处室现有办公用房进行测量登记,对部分招标办公用房进行了调整。②整改成效。全体人员熟知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规定及有关标准;将防贫中心办公场所调整到规划统计处,开发指导处新调整增加一名人员,现我局所有办公用房使用均符合规定标准。

(20)“未执行外出学习培训备案制度”问题。针对“2018年以来,多次外出学习培训考察均未向纪检组备案”。①整改措施。2月15日,召开党组会(扩大),认真学习了《中共邯郸市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等活动的通知》,研究制定了《市乡村振兴局规范外出学习、培训、考察规定》,明确要求,拟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人员,必须到党总支填写审批表并报纪检监察组备案,否则,产生费用财务不予报销,并追责问责。②整改成效。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外出学习、培训、考察进一步规范。

7.关于“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存有风险”问题

(21)“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针对“财务报销手续不完善,存在超范围报销、不按流程报销、超预算支出、违反规定大额现金支付等问题”。①整改措施。一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细化了管理内容和管理手段,并对机关全体人员进行了财务报销培训,切实增强操作性。二是严格审批报销制度。规范财务审批程序,对重要票据实施财务先行审核制度。严格审批额度,单项金额在1万元以上经费开支,事前需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方可走审批报销程序。三是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根据财政改革的要求,及时学习了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改革和会计核算等相关最新知识,适应了财政和财务会计工作的需要。②整改成效。《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知识水平和财务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提高,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22)“扶贫资金监督有漏洞”问题。针对“对县(区)监督检查不力,部分县(区)存在违规给上年度亏损带贫企业拨付资金、未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扶贫资金未设置专账等问题”。①整改措施。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联合市财政等有关部门,结合日常检查、验收、核查、调研等活动,对各县(市、区)资金拨付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并限期整改。二是对各县(市、区)资产收益等入股分红项目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并限期整改。三是指导各县(市、区)对未设立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专户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②整改成效。进一步规范了各县(市、区)项目的入库程序,加强了项目库中项目的储备,确保了项目实施等环节资金支出闭环运行,提高了项目实施资金投入产生的带农益农效果。

(23)“个别专项经费只拨不管”问题。针对“对财政预算列支的老促会经费,缺乏监管,由其自由支配”。①整改措施。加强对老促会财政支出的监督管理,每半年对其财务支出情况进行一次审查。②整改成效。综合处具体负责,建立了定期对老促会财政支出监管审查制度。3月份对老促会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查。

(24)“项目指导监督不到位”问题。针对“没有建立科学高效的项目监督管理手段,对三年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的备案项目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①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各县(市、区)项目库建设指导力度,定期调度分析项目库内项目各类信息,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通报,提出指导性意见。二是加大对各县(市、区)项目库监管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等环节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所实施的项目全部出自项目库。三是指导各县(市、区)对三年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的备案项目开展自查,对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到位。②整改成效。在县级项目库建设方面,目前2022年全市到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104258万元,各县(市、区)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实际,共谋划了478个项目,项目预算总投资16.6亿元,项目个数和投资金额均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方面,目前全市扶贫项目资产64.09亿元,各县(市、区)对县域内扶贫项目资产进行了统计造册,形成了台账,并按管理权限进行了确权,为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继续发挥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奠定了基础。

(三)抓基层党建主体意识不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方面

8.关于“抓党建用心用力不够”问题

(25)“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针对“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以建议代替批评,严肃性不够、针对性不强;党费支出项目没有相关请示、批复、明细”。①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学习党建有关制度规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集中学习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共河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共邯郸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进一步夯实了做好机关党建的理论基础。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2月28日,党组研究制定《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责任和要求。3月14日,党组会专题听取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党组书记、局长王常智对机关党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1月11,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2月16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四是制定了《邯郸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党费使用支出范围及报销审批流程》,并严格执行。②整改成效。建立了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召开民主生活会,各位党组成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无论是检视自身问题,还是相互提出批评意见,都能紧扣主题,实事求是,开诚布公,全面深刻。党费支出严格按照党费使用支出范围及报销审批流程执行。

(26)“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针对“三年来没有开展过专题党支部书记述职大会,谈心谈话未覆盖全体党员;党务干部专业水平有待提升,个别支部书记对发展党员程序、三会一课制度不清楚”。①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明确程序和要求。二是全面开展谈心谈话。2月22日,总支书记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对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进行部署;2月22日、3月10日,机关第一支部和第二支部分别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前各支部书记与全体党员开展谈心谈话。三是制定了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方案,3月16日完成支部书记述职和评议。四是制定了党务干部培训计划,1月11日至12日,机关党总支组织各支部委员共6人进行了为期2天的集中学习培训,以市委市直工委印发的《机关党建法规文件汇编》为范本,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制度。②整改成效。通过整改组织生活进一步规范,党务干部业务水平明显提升。

(27)“党员先锋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针对“党员干部队伍中‘怕慢庸散’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党员缺乏担当精神和大局观念,遇到难题推、拖、绕;个别党员未按“双报到”规定到社区报到,未主动认领志愿服务岗位”。①整改措施。一是深化“转提比作”活动,出台了《邯郸市乡村振兴局机关干部业务交流擂台赛制度》,1月26日、3月23日,举办了两期机关干部业务交流擂台赛,激发机关干部想干事、真干事的热情,提升机关干部会干事、干成事的本领。二是研究制定市乡村振兴局《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关于深化作风纪律整治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正风肃纪的实施方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奉献,持续深化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和正风肃纪。三是组织学习了市委组织部《建立“五项机制”推进党员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双报到”任务和要求。②整改成效。广大党员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担当精神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2021年11月26日,组织未报到党员到居住地社区进行了报到,并协助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9.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28)“存在交叉任职和混岗”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是机构改革职务任免工作冻结。2021年5月,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市乡村振兴局,“三定”规定尚未出台,市乡村振兴局内设机构暂时承袭原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内设机构,目前内设机构负责人均改称正科级干部。我们一直与省乡村振兴局和市委编办保持联系,待“三定”规定出台后,及时完成定编定岗,彻底解决混岗问题。

(29)“人事档案存放混乱,个别干部学历认定不准确”问题。①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学习。机关党总支一起学习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评分制管理办法》等,全面提升业务能力。二是立行立改。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对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21卷档案进行了整理、归档、装订,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标准。三是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2月20日,对全体科级及以下干部学历进行了摸排,对张向前等7名同志完成了“学信网”网上学历认证;针对陈相奇、王云峰、高利彬等3名同志“学信网”无法查询和认证的情况,积极联系其就读学校,出具了相关学历证明。②整改成效。建立了专门楼案室,提升了档案管理水平。已完成所有科级及以下干部学历认证工作。

10.关于“管党治党不够有力”问题

(30)“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针对“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未对关键岗位和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党总支纪检委员没有发挥作用,内部监督基本空白”。①整改措施。一是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责任清单》;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政治性警示教育会议;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制定了《市乡村振兴局廉政风险清单及防范措施》,从源头上对权力运行进行制约和监督。二是责成党总支原纪检委员陈相奇向局党组、机关党总支作出深刻检查,明确由专职副书记连会政兼任党总支纪检委员,制定了党总支纪检委员责任清单。②整改成效。建立了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梳理形成廉政风险排查清单,并针对性制定防范措施。调整了机关党总支纪检委员,现已较好履行纪检委员职责。

(31)“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针对“班子副职不清楚“一岗双责”内容,对分管处室存在的廉政风险监管不够,未与分管处室开展廉政谈话”。①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完善学习教育机制,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时间,组织廉政规章制度和有关知识的学习,并定期组织廉政知识应知应会考核。二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党组汇报一次“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三是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廉政提醒谈话,及时发现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②整改成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党相结合,党组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管理严格正规,党员干部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作风全面改进、党的纪律严明。

(32)“纪检监督责任缺失”问题。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不够,没有结合实际指导局机关开展纪检工作。未进行廉政提醒,没有全程监督重点业务工作,主动发现问题少”。①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协调纪检监察组加强对我局的日常检查督导,特别是“三重一大”研究事项及重大项目实施关键节点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主动接受监督。二是主动联系纪检监察组,定期集中时间对我局市管干部和重点岗位科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提醒。三是全力支持配合纪检监察组工作,营造良好工作环境。②整改成效。1月27日,派驻纪检组对我局市管干部和重点岗位科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提醒。今年以来,派驻纪检组多次到我局开展纪检工作,3月22,在我局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全局干部职工廉洁意识进一步增强。

(33)“落实整改不够彻底”问题。针对“巡察和审计原市扶贫办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彻底,存在少整改、整改不到位、整改材料不全等问题;对国家和省考核提出的问题大多只求整改数量,不求整改质量,多项没有建立长效机制”。①整改措施。一是对以往市委巡察、财务审计等反馈问题开展一次“回头看”,梳理出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清单,拉条挂帐、明确责任、限期整改,整改落实突出针对性、可行性、实效性。二是以省后评估问题整改为契机,把市委巡察问题整改和省后评估反馈问题一体整改,先后5次召开20个县(市、区)局长和有关成员单位调度会议,切实把点对点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并在全市范围内举一反三。2022年1月初,实地督导了磁县、临漳县、馆陶县3个县。定期开展国家、省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专项督查、省后评估问题整改“回头看”的工作方案》,对国家、省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回头看”,持续压实责任,防止老问题反弹、新问题出现。②整改成效。以往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国家和省考反馈问题整改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主要表现为整改方案更具针对性、排查过程更加扎实、报告内容更加详实,真正做到了问题排查不全面的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整改成果,推进市乡村振兴局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党要管党,切实落实责任。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坚持“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中去,紧密结合实际,聚焦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强化风险防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聚焦突出问题,持续抓好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要按照市委巡察的有关要求,深入查找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督和执行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把巩固整改成果与当前开展的“转提比作”和“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以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民主决策、干部选拔任用、资金使用管理、产业项目实施、内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重点,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清理,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形成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四)深化整改成效,促进工作提升。要以问题整改推进工作、改进作风,以推进工作、改进作风深化整改成效。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各项政策,建立健全推进落实责任制,积极履职尽责,多角度、多渠道、多层次、多方面寻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的接口,创新工作举措,弥补工作弱项,强化督查检查,完善预警机制,巩固防贫成果,积极探索我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的新路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3112599;

邮政信箱: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街23号;

电子邮箱:hdfpbzhc@163.com。

 

 

 

 

中共邯郸市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2 年4月2日

 

 

 

 

 

 

 


分享到:

©中共邯郸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邯郸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30127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