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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邯郸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分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12-18 17:28:02 阅读量:2432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20年5月24日至6月20日,对邯郸市建筑业办公室进行了常规巡察。7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邯郸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分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

第一,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1.关于分党组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结合本单位实际研讨指导工作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全年学习计划,每月制定详细学习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和要求。通过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研究、探讨和解决实际问题,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为全面提升邯郸市建设工程管理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

2.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领域和工程质量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打造精品工程、样板工程、平安工程、廉洁工程方面存有短板。

整改措施: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特别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领域工程质量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具体工作相结合,通过学习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切实履行好职责使命担当,提升全市建设水平,加快向建设强市迈进步伐。

3.落实市委提出的提升邯郸建设水平,实现建筑业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管理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对施工现场监管推行安全生产“智慧眼镜”试点工作,五家试点施工现场已安装和调试到位,正在试运行。二是召开了起重设备租赁、安装座谈会、监理单位座谈会、外地进邯特级企业座谈会,进一步提升邯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建设水平。三是起草了《邯郸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开展市主城区专项执法检查,摸底工地落实情况。四是组织召开了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现场观摩会,推进工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努力打造邯郸市精品工程、样板工程平安工程、廉洁工程。

第二、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还有欠缺。

4.分党组会议与主任办公会议界限不清,存在应该分党组会议研究的问题由主任办公会议替代的现象。

整改措施:修订完善了分党组和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并印发执行,进一步厘清界限,严格落实。

5.“三重一大”事项有的未经党组会议研究,有的决策程序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完成了办分党组会议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规范决策程序,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分党组会议研究事项,做到决策程序规范。二是制定了市建管办《关于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并印发各站处严格落实。

6.党建、纪检工作无党组成员分工,党组成员之间各管一摊,配合不默契。

整改措施:明确了党建、纪检工作党组成员分工,落实好AB角制度,团结协作做好工作。

第三、对下属国有企业疏于管理。

7.建业公司、安泰培训公司无班子成员分管,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办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明确分管建业公司、安泰公司副主任。二是按照市委要求落实市属企业资产划转工作要求,建业公司已签订国有资产整体无偿划转协议,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8.建业公司、安泰培训公司国有企业管理政策落实不到位,缺少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等制度规定。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企业管理。二是建业公司制定了《选人有人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印发执行,严格落实。安泰公司作为子公司严格落实建业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

9.对建业公司购买设备、动用资金监管不力,购买的固定资产存在隐患。

整改措施:加强下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市属国有企业5项管理规定,制定了资金支出权限,完善下属企业固定资产登记工作,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升经济活力。

10.建业公司现用办公楼未完成产权变更,没有登记固定资产。

整改措施:由于该问题的整改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较多,通过积极工作,目前建业大楼已通过规划验收,房管局正在进行资料存档工作。

第四、分党组履行职责使命还有差距。

11.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被动,多次被上级约谈,多名干部、监管人员受处理。

整改措施:为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扬尘管理工作机制,研究出台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差别化管理办法》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日巡查检查工作暂行办法》,对主城区监管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项目提升管理标准。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日常的巡查监管力度,重拳出击,严格要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确保“六个百分之百”、“两个全覆盖”标准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水平。

12.建筑工地扬尘管理数字监控平台、在线监测设备没有发挥好应有作用。

整改措施:制定并完善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远程监控巡查工作暂行办法》,对远程监控及扬尘检测仪发现、交办、处理、回复问题的工作流程形成闭环管理,对监管人员的日常工作安排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并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监管人员进行培训,充分发挥远程监管作用。正在起草《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排名奖惩办法》,对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定期进行排名,奖优罚劣。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利用在线检测和远程监控等科技监管手段作为现场监管的补充形式,进一步加大远程监控巡查执法力度,有效提高监管效率

第五、利益保护主义仍然存在。

13. 建管办下属两个国有企业,建业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安泰公司分别承接办内三个站处工作,服务质量低,社会反响差。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管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制定了《员工服务规范》,要求一线服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二是以调查问卷的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三是设立了问题投诉意见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优质服务。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不正之风和反四风方面

第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意识不强。

14.建管办分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力度不大,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办领导按照各自分工坚持党建和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二是制定了作风纪律整顿实施方案,召开了纪律作风整顿全办大会,加强警示教育,做到了层层传导压力到位。

15.下属企业财务支出管理混乱,廉政风险高。

整改措施:要求建业公司和安泰公司在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同时,我办加强了对下属企业的管理和对下属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的建设,定期组织财务审计,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第二、放管服改革不到位。

16.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职能划转后没有及时研究新的举措,监管力度减弱。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对在建项目的日常监管,印发了《关于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对市中心主城区在建项目和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了监管力度。二是结合日常信访案件情况,对于欠薪案件较多的项目承建企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此项政策执行好、落实好。三是研究制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新举措,加强管理,科学使用,及时返还。

17.社保统筹费停收后,对沉淀的资金使用没有计划,社保调剂方案停止,企业自身社保统筹费返还不及时。

整改措施:研究制定了《社保统筹费调剂方案》,及时返还企业自身社保统筹费,完成了年度调剂金拨付。

18.社保统筹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没有充分发挥应有作用。

整改措施:进一步研究制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社保统筹费管理规定,加强管理,科学使用,充分发挥应有作用。截至目前,社保费拨付按程序正常拨付。为了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应有作用,一是迅速召开看专题会会议,主动深入项目核查项目进展情况,结合实际情况以及拖欠投诉等情况,迅速安排落实,做到工资保证金应返尽返。二是通过刊登公告、督促函、电话等方式督促企业办理工资保证金返还。对无法通知到的企业,在《邯郸日报》上刊登了《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的公告》,及时通知企业到我单位办理返还转账手续,并对能在网上查询到企业地址和电话的企业邮寄了《关于督促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的告知函》。三是对未达到返还条件的剩余工资保证金,严格按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资金的管理。及时关注项目建设情况、待达到返还条件后,及时通知企业办理保证金返还手续。

19.行政执法方面存在以罚代管、以罚代纠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素质,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二是制定了《市建管办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和严格监督管理。

20.个别行政执法案卷造假。

整改措施:已对盛世天城和碧桂园天玺项目的扬尘处罚案卷资料补充完善、完毕。今后各类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确保合法、规范。

21.安全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培训,考培分离不到位,培训考试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严格培训考试要求,落实考试工作相关工作规程和程序,坚持各类培训、考培分离。目前,安监站负责考试管理,泰公司负责培训管理,已完成考培分离。

第三、“四风”问题时有发生。

22.办机关和下属处站大量借调下属企业人员。

整改措施:一是由办领导王长国同志牵头,对借调人员及时进行了清退。二是根据工作需要,短期内借调人员进行阶段性重大工作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

23.使用下属企业房产为办公场所。

整改措施:已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接,待《邯郸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调整方案》由市政府批准后,启动搬回原建管办办公楼工作,腾退企业办公用房。

24.向下属企业摊派费用,机关的物业费、空调费、水费、餐厅运行费由下属单位列支。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政预算,今后坚决杜绝向下属企业摊派费用的问题发生。

第四,廉政风险居高不下。

25.有的党员干部从事与职务相关的盈利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关于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切实增强廉洁风险防控举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杜绝党员干部从事与职务有关的盈利活动。二是完成了市纪委监委驻市建设局纪检组对我办6人涉嫌近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函询工作。三是由办分党组指定专人对6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在全办作风纪律整顿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建设局纪检组进行了专题报告。

26.监管人员吃拿卡要的问题没有杜绝,以案说法、警示教育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印发了《市建管办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和《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严格执法管理,严明工作纪律,从根本上杜绝吃拿卡要问题的发生,防止“四风”反弹。二是召开了全办作风纪律整顿大会,有针对性的通报了建设领域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三是加强群众监督,深化“放管服”改革,设立了举报箱,公开了举报电话,进一步接受群众监督。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党员干部履职担当方面

第一、党建引领效果不佳。

27.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措施:明确党建工作由一名分党组成员负责,其他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党建工作。

28.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没有同安排、同部署。

整改措施:以党建为引领,促进各项工作开展,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双促进”。

29.民主生活会走形式、领导干部自我剖析材料雷同,效果不佳,没有真正起到红脸出汗治病的效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遵守规定动作。严格按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严格按照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坚决避免民主生活会走形式、领导干部自我剖析材料雷同,真正红脸出汗治病的效果。

第二、选人用人不够规范,专业技术人才储备不足。

30.主任会议研究人事工作,成立相关机构直接宣布人员调整,主要领导未执行末位表态。

整改措施:修订完善了分党组和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并印发执行,进一步厘清界限,严格落实。

31.干部混岗混编问题未调整到位,干部选拔任用职数预审备案不到位。

整改措施: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解决干部混岗混编问题。

32.专业技术人员青黄不接,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培训、传帮带不到位。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储备和培训,采取师傅带徒弟的形式,通过传帮带的形式起到培养年轻人的效果。邀请了省厅专家对监督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走出去参观、观摩学习,组织联合检查,努力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技术水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问题已向市委编办报告,正在积极沟通。

33.企业用人把关不严,人选考察不到位。

整改措施:依据国有企业5项管理规定,建业公司制定了《关于对建业公司部分人员违规录用情况整改意见》,进一步规范企业规范选人用人程序。针对新进员工要求通过基本岗前培训三天、岗位实践培训三个月、综合管理科组织实施笔试考试、技术委员会组织实施实操考核流程,考试考核均合格后,经考核组召开转正考核会议并上报董事长批复后给予办理转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五年。

第三、管党治党工作不深入。

34. 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廉政教育不够,廉政风险高,对干部的监督教育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整改措施:召开了全办作风纪律整顿大会,加强廉政教育,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防止微腐败问题发生,尤其加强对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彻底改变对干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

35.对发现的问题处理不到位,只停留在批评教育或者责令检查层面,监督执行四种形态运用不到位。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尤其是学习《关于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并严格执行。对发现的问题要深挖原因,彻底整改,监督执行到位,不断净化政治环境,防微杜渐。

36.个别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散漫,规矩意识淡薄。

整改措施: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促进各级班子成员之间沟通协调,调动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干事热情。举一反三、从严管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37.多名人员未经审批持护照私自出境。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出入境管理规定和审批程序,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全办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严格出入境管理,严格履行逐级审批手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125712;邮政信箱:056000;电子邮箱:jgbjgdw@163.com。

 

             中共邯郸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分党组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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