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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邯郸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12-18 17:17:11 阅读量:2882

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0年5月24日至6月20日,对市供销社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7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市委巡察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供销社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是严肃的政治巡察,是对党组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在落实整改中,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对短处不遮掩、对问题不回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积极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市供销社党组把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中心工作,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7月15日,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了巡察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47个问题逐项明确了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7月21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扎实开展市委巡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反馈意见整改的方案》(市供销党字〔2020〕3号)(以下简称《巡察市社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7月23日,召开了市社系统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整改落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抓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供销社党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为组长,其他县级领导干部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还结合设立了全面从严治党、选人用人、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解决遗留问题、社有企业和社有资产监管、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8个专项整改小组,其中,由党组书记直接担任6个专项整改小组组长,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责任、落实三到位。8月6日、24日、28日,连续三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落实整改有关具体问题和措施。10月9日,召开党组会议,全面回顾三个月来的整改落实情况,讨论通过了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送审稿)》、《关于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送审稿)》、《 关于市委巡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送审稿)》。

三是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针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向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印发了《巡察市社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把整改工作逐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通过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党政齐抓共管,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推动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9月23日下午,召开了直属单位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专题调度会,9月25日下午,召开了机关相关处室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专题调度会,详细听取了各单位、各处室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对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10月10日,对直属单位基层党建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坚持立行立改,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市供销社党组按照“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改到底、务求实效”的要求,聚焦对标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措施,压实责任,整改工作全面取得进展和显著成效。党的建设明显加强。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是巡察的根本目的。通过巡察整改,抓党建促业务意识明显提高,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意识大为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升,民主集中制得到全面执行。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召开党组会议17次、主任办公会议3次,会议聚焦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在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深化供销社改革、拓展供销业务、增强推进乡村振兴的实力、开创供销事业新局面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具有邯郸特色的细化措施。作风建设明显提升。通过巡察整改,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一步落实,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严于执法意识进一步强化,遵章守纪意识在绝大部分同志中已形成自觉。内部管理明显规范。通过巡察整改,修订、健全、完善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来规范行为,全体干部职工按制度、规矩、程序办事的意识得到巩固,内部管理规范运作。修改、出台了《市供销社工作人员工作守则等规章制度》、《市供销社党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市供销社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对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等12项规章制度进行了规范明确。精神状态明显转变。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政治生活、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过程考核和结果应用等一系列措施,“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担当精神充分体现,创先争优氛围日渐浓厚,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巡察和巡察整改以来,市供销社党组扎实有效落实整改、做好全系统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1、全部完成职工身份转换。截至7月底,按照职代会通过并经市政府批准的《职工安置方案》,1571名干部职工全部完成身份转换,与企业彻底解除过去的劳动关系。重新聘用的280名人员,都依据《劳动合同法》签订新的劳动合同。2、改制资金有序兑付。依照程序已经顺利向职工兑付部分安置费用,分别补缴到职工养老、医保账户,归还职工个人垫付的有关资金,全部做到公开、公示。3、圆满完成盐业转隶。21名从事盐业执法的同志顺利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转隶,实现盐业市场经营与监管执法的彻底分离。4、两宗土地快速拆迁。列入市政府收储出让计划的棉麻仓库和物资回收公司两宗土地共247亩,地上523家租赁商户全部在征收动员前完成腾迁;住户144 户,9月5日征收动员会后10天内,完成拆迁138户。为市委市政府通过土地挂牌出让筹措国企改革资金和加快城市改造提升提供了条件。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要求不深入,在供销事业改革发展、加强党的领导存在不到位、弱化问题方面

1、关于“党组学习不够深入,理论指导实践有差距。部分班子成员对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周年会议上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掌握不够”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严格学习制度。制定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要求、内容和形式。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详细具体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切实做到了理论学习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效果。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二是及时学习重要指示。9月28日,组织县级领导干部、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以及直属单位经理、书记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10月9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并结合全国供销总社第七次代表大会精神和省委、市委重大工作部署精神,深入研究、谋划起草好《邯郸市供销社十四五规划》,筹备于年底前召开全市供销社第四次代表大会,扎实部署今后五年的工作。三是细化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日常学习教育工作计划。7月17日,党组理论中心组再次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批示、河北省“三六八九”工作思路、“六稳六保”内容,并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了学习讨论,进一步加深了理解和认识。四是加强学习测试。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进行了测试,测试内容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基本知识。通过测试,巩固和强化了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的学习效果。

2、关于“在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在改革创新、开放合作中加快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学习不够、领会不深,对如何破除传统思维定式,革故鼎新建立新时代全新的企业发展模式和为农服务模式,缺少深入思考。对供销集团成立后如何壮大发展、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经营谋划不主动,守摊观望心态重”问题。整改措施:1571名职工身份转换和安置已经完毕。5家改为有限公司的企业和供销集团已完成新公司注册及组织架构设置,对留用人员考核聘任正在进行。整合企业资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供销集团的组织架构,明确集团发展方向和目标责任,把市社管理的直属企业并入供销集团,由集团履行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实现政企分开,良性发展。一是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改革要求,供销集团各子公司依照《党章》《公司法》建立党委(总支、支部)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2020年10月底前实施到位,规范企业行为,避免政企不分现象的发生。二是整合资产充分发挥效益。利用好各子公司的土地和资产,尽快搭建完成集团新架构,使之成为具备投融资条件的平台,撬动更大更多的资本加入合作。对集团所属公司的经营性土地、房产进行筛选,谋划项目,争取各级政府相关政策支持。对改革后新设立的5家公司,鼓励其发展经营业务,将其与主营业务关联度低的资产进行剥离;对关闭企业设立处理遗留问题工作组,由供销集团核拨经费,其优质资产也进行剥离,剥离出来的资产集中由供销集团管理和运营,充分提高资产效益。三是开拓新型业务推进乡村振兴。盐业公司、盈恒棉业有限公司(原棉麻公司)等正在引进新业态,创造新的效益增长点。集团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在做好涉农服务、专营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展投资担保、金融租赁、电子商务、农村产权交易等新业务,创造更多的效益增长点。四是靠大联强提升为农服务能力。邯郸市盐业公司已经由河北省供销社盐业公司控股51%,通过靠大联强发展,下一步,将继续鼓励开放办社引进实力较强的社会资本参股、合作,加快供销集团的整体发展。

3、关于“多数企业以资产租赁为主业,服务‘三农’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整改措施:市社积极拓展服务“三农”业务,争取服务“三农”项目。一是拓展服务领域。指导市盐业公司于8月25日成立了邯郸邯供物流有限公司,在依托系统盐业配送体系开展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配送服务的基础上,增加冷链物流配送服务,并与石家庄瀚日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河北途逸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邯郸德尚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等物流配送龙头企业合作,提高了全市物流产业城乡配送效率,增强了服务“三农”实力。二是积极争取项目。为补强全市农产品冷链运输短板,积极向省社争取冷链物流项目。市供销社按照省社要求将黄粱梦冷链物流产业园、魏县冷链物流园等6个位置优越、基础较好、地方政府大力支持的项目进行上报,力争项目顺利落地,增强邯郸市供销社系统为农服务实力。

4、关于“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省市委要求上,未能充分把握时机利用系统优势,把供销社电商物流、农产品购销等主业统筹谋划,做强做大”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组织系统优质农产品推向京津冀。(1)疫情中快速反应进京保供。市供销社系统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组织系统龙头企业及开放办社企业开展蔬菜进京保供工作,平均日供应量达100吨。在承担社会职责的同时赢得了群众好评,树立了供销社口碑。(2)利用“廊交会”推荐地方特色产品。9月26日-29日,组织8个县(市、区)供销社(含6个贫困县)参加“廊交会”,会上系统各单位先后与新疆巴州、河北省电商扶贫联盟、驻河北多家融媒体、电商平台及购销大户进行了对接。魏县鸭梨、构树系列被选为网红产品推荐到京东直播平台和专业观众洽谈区。二是组织贫困县农产品搭上互联网。整合邯郸各县(市、区)尤其是贫困县特色农产品资源,向省社农电商公司及其他电商平台推介。三是靠大联强提升系统扶贫成效。经过与省社对接争取,9月28日,邯郸市供销系统涉县禾兴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河北佰家同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加入河北省供销社电商扶贫联盟,进一步提升了市供销社系统电子商务的品牌影响力。

5、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责任担当和传导不到位。抓意识形态工作有重业务工作、轻意识形态现象”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安排。按照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市供销社党组首先带头落实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学习意识形态方面内容,2020年5月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内容共计6次;利用周五固定学习日强化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及时学习各级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文件和讲话精神,筑牢信念之基。通过集中学习讨论,有效提高了市社干部职工的政治站位。二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2020年10月9日,党组会议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供销社直属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措施》,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同时,加强对直属企业意识形态工作的督查。三是加强督导检查保证学习效果。除检查督导各直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外,还对学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为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平台使用,引导全体党员用好“学习强国”平台,2020年6月23日,市社直属机关党委印发了《关于学习强国学习积分完成情况的通报》,激励全体党员不断学习。2020年以来,市社党组成员及县级干部都如期完成了《邯郸市县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网班》学习课程并通过了测试。

6、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指导、督导不够,多数基层党组织主题教育组织不严密、效果欠佳。如下属党委、党支部集中学习无研讨交流发言、民主生活会无互相批评,退休、下岗党员未参加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基层党组织学习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二是严格落实《准则》认真过好组织生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具体组织生活制度,以严格的党的组织生活,促进党内政治生活的全面加强和规范。三是坚持以上率下、各负其责落实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对照“初心”“使命”,党组织书记带头学党章、讲党课,带头执行纪律和制度,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四是建立定期检查督导制度。定期检查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通过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责任、开展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过程监管、动态监控、明责传压,倒逼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党建责任,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持续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7、关于“党组对市委全会、市政府工作会议、市两会精神没有进行过专题研究,未及时结合供销社信访形势根本性好转、发展机遇显现的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8月28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研究了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市政府全体会议、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供销社工作进行了深刻研讨,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9月3日、9月11日,两次党组会议集中传达贯彻了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就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带班值班制度,确保在岗在位在状态涉及有关具体问题进行了强调,并结合市供销社实际部署了有关重点工作。二是结合实际细化落实方案和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全会、市政府工作会议、市两会等会议精神,结合市供销社实际,就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全面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制定出台了《邯郸市供销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方案》(市供销〔2020〕11号),坚持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夯实基层基础、创新体制机制、推进联合合作,推动我市供销合作事业开创新局面,切实在推进乡村振兴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8、关于“对省委提出的‘三六八九’工作思路中如何借力发展供销事业缺乏清晰的思路。对‘乡村振兴战略’研究不深入、措施不多。《邯郸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出台历时3个多月,实际工作中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进展慢,效率不高”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市委改革委关于各项改革工作的文件精神、省社“2020年工作要点”、“三六八九”工作思路以及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文件精神等。通过学习,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目标,强化了工作措施,为推动下一步工作打好了基础。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今年以来,党组书记及主管主任先后到6个县级社和9个基层社进行调查研究,共深入基层15次,更多了解了基层社现状,尤其是到工作比较落后的3个县社和基层社,对推进基层社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都到分管的直属单位和对口的县(市、区)供销社进行调研,及时掌握一线情况和问题。三是以点带面推动乡村振兴。2020年,市供销社着力抓好示范带动,推动综合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1)推广建设“供销社超市”。以魏县南双庙镇江庄社区等“供销社超市”为示范,2020年以来,建成113个基层供销社超市。这些超市作为供销社服务“三农”的综合平台,通过一站式、一店式服务,为群众提供具备生产、供销、信用服务和党务、政务、公益、社会事务服务及供销生产生活服务的“五位一体”的综合服务站,成为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下延到村级综合服务站、直接服务农民的前沿窗口。(2)加快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以魏县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为示范,16个县(市、区)均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出台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2020年目标是:全市农村产权交易乡镇服务站覆盖率达到30%,村级服务点覆盖率达到20%。目前已经完成乡镇服务站102个,占年任务的165%。村级服务点完成859个,占年目标的80%。(3)扩大土地托管和为农服务中心服务范围。以曲周县的土地托管工作为示范,全市土地托管服务完成213万亩,占任务的107%,为农服务中心完成200个,占任务的100%。四是开创供销事业新局面。8月25日,着眼于加快培育壮大供销社实力,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专题研究制定了《邯郸市供销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方案》,以保证供销社在推进乡村振兴中更好发挥作用。

9、关于“‘六稳六保’摆位不重,党组会未见学习研究制定措施”问题。整改措施: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将“六稳六保”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精心搜集整理有关学习素材,于7月17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进行了学习研讨,并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细化了落实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信心,明确了供销社在“六稳六保”中的定位和下一步工作方向。

10、关于“下属企业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早松懈”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了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值班防控工作。市社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安全防控组专题研究了强化措施,立即通知各单位和市社机关门岗加强值班和管理,严格执行双人双岗,对进出人员进行测温、登记,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处理。二是建立完善了日报告制度。从6月17日起执行严格的日报告制度,对重点敏感地区来往人员及涉及接触疫情人员、体温异常人员,每日进行了严格的登记报告制度。三是加强人员聚集和会议场所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大力压减各类会议,缩小会议规模,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同心圆”平台和视频网络系统安排部署工作,沟通信息。对必须进入会场的会议和人员聚集活动,严格控制人数并安排入场测温,要求人人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控制有序分散就坐。

11、关于“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研究业务工作多、党建工作少。2017年以来党组会议86次,未专题研究过一次党建工作;2019年3月机关党委成立至今,仅研究一次党建工作;下属企业党组织会议记录不规范,党政会代党委会现象普遍”问题。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8月24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严格执行“一岗双责”。二是严格落实直属机关党委议事和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党委班子成员和班子集体的作用。8月28日,召开直属机关党委会,研究了使用党费征订学习资料、机关党组织调整设置及选举成立机关党支部事宜;9月23日,召开直属机关党委会,专题研究了市社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党建工作整改情况专题报告。三是研究修订完善了《市供销社会议制度(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及专题会议的议事原则、范围、要求、程序等内容。9月15日,将制度整合,党组会研究出台了《关于印发市供销社工作人员工作守则等规章制度的通知》(市供销党字〔2020〕4号),要求各直属单位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召开相关会议,各类会议用专门的会议记录本进行记录。10月10日,党组副书记带队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均已经落实。

12、关于“未履行组织协调职能。作为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牵头单位,2016年以来,未谋划、建议领导小组召开过专题会议”问题。整改措施:正在抓紧整理近年来的综合改革和企业改革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专题工作报告。特别是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与市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建议筹备召开改革领导小组专题会议。

13、关于“对下级党组织履职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无力度。物资回收公司等10个党支部无阵地”问题。整改措施:督促指导直属企业加强党支部阵地建设,规范建设党员活动场所,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仪式感、身份感、自豪感,使党内政治生活更加庄重、严肃、规范,使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10月10日,党组副书记带队进行了现场检查。直属单位改制后拟设立的 11个基层党组织换届筹备工作已经完成,基层党建活动场所环境整洁,制度健全;党员活动室内党旗、入党誓词、党建制度悬挂位置醒目;其中12个阵地配置更新了会议桌椅、视频设备等。

14、关于“班子成员和有关处室负责人有分工固化现象,存在权利固化风险”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结合领导班子人员变动,适时调整了部分分工。2020年7月1日,市委批准两名县级干部试用期满转正,党组及时对有关同志调整和优化了分工;8月17日,市委组织部批复一名同志职级由一级主任科员晋升为四级调研员。党组准备10月底前直属企业改革新公司设立到位后,严格按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对内部处室工作和直属单位的对口分工。二是处室负责人和分工结构有所优化。6月29日,3名同志任处室副处长(副主任)试用期满转正,其中2名同志主持处室工作。下一步,还将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学历、年龄、专业特长、岗位经历等因素调整安排合理分工,做到人尽其才、岗适其用,避免分工固化。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差距,社有资金、资产的管理和运营问题积弊多方面

1、关于“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存在文风不实‘拿来主义’原文转发问题,多份文件以‘通知的通知’一转了之,没有制定具体落实措施”问题。整改措施: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摆,明确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出台了《关于整治形式主义、改进会风文风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大幅精简文件、压减会议,严控层层发文,切实改进文风、会风。今年以来,对发文、办会等有关情况进行了严格管控,特别是狠刹了原文转发和“通知的通知”等拿来主义问题,推进工作必须开会时召开短会、现场会,文风会风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

2、关于“巡察谈话时,下属单位负责人8人谈话个人准备材料内容存在雷同现象”问题。整改措施:作为巡察组即时交办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市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6月11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处理意见,并由党组副书记对6名当事人进行了严肃约谈、责成其写出深刻检讨,市供销社党组还在全系统内发文通报批评,深刻剖析了思想根源和严重危害,要求举一反三深入整改。相关当事人均已经向巡察组递交了深刻检讨,在机关和直属单位班子会上也进行了严肃反思,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警示教育。

3、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立不牢。在触及深层次矛盾上有顾虑,特别对涉及供销社稳定和职工切身利益的《职工安置方案》落实慢,改制资金筹措进展慢”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改制政策按规定程序使用改制资金。按照市企改领导小组对全市改制工作进程要求,目前从“改制资金池”中已拨借部分安置费用,完成了社保医保的补缴及职工代垫费用的兑付,其中发放到职工个人的资金全部进行公开、公示。剩余资金待土地出让改制资金到位后解决。二是集中精力加快两宗土地拆迁进度。2020年3月以来,市供销社积极配合丛台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征收工作力度,在较短时间内确定了征收补偿方案,在补偿资金将于土地挂牌出让后再到位的情况下,做通523家租赁商户工作,全部提前完成了拆迁;9月5日丛台区政府召开征收动员会后,党组书记每天现场督导,并立即成立征收拆迁指挥部和9个工作组,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倒排工期,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全力抓好入户征迁工作。三是加快组织排废清表工作。已经完成对物资回收地块拆迁的招标,拆除、排废正在加紧进行。棉麻仓库正在进行拆迁招标公示。

4、关于“下属公司处置问题不当,存在重复上访”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对重复上访问题强化措施、压实责任,限时解决。整改期间,按照市委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要求,制订了《邯郸市供销社2020年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第二个“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目前所有的信访积案已全部化解处理到位,重复上访问题已全部解决完成。二是对涉及过去经济往来引起的重复访和基层公司资产被利用抵押贷款问题特事特办处理。

5、关于“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少,个别谈话多人反映此类问题”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党组书记带头深入基层调研,谋划和推动工作。今年以来,市供销社党组书记先后到6个县级社和9个基层社进行调查研究,共深入基层15次,更多了解了基层社现状,尤其是到工作比较落后的3个县社和基层社,对推进基层社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都到分管的直属单位和对口的县(市、区)供销社进行调研,及时掌握一线情况和问题。二是瞄准重点难点,领导班子成员深入一线指导攻坚。结合直属企业改制、盐业体制改革和土地拆迁难题、公租房建设难题,市供销社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多次深入一线基层调查研究,对物资回收公司拆迁遇到个别住户阻力的问题,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连续10多天在现场与基层同志一起分析问题症结、一起研究措施、指导做好群众工作。

6、关于“存在专项经费监督不到位、集资摊派”、“存在对下属企业监管缺失。下属多家公司存在公款支付或报销不合理费用、未记账等”、“存在乱发放补贴问题。下属多家公司存在乱发津补贴、违规支付体检费用、违规发放司机补助等”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开展财务检查和审计。安排直属机关纪委、审计处、财务处对部分基层单位进行了财务检查和审计。对查出的土产杂品公司邯北土产杂品商场乱发补贴等问题,市社直属机关纪委已进行了清退,并对责任人给予了纪律处分。对其他单位存在问题,责成单位一把手负责立即进行了纠正、清退。二是配合市审计局进行专项审计。9月9日-9月30日,对市社6个直属企业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待审计报告出来后,将依据审计出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8月17日,市社重新修订出台了《邯郸市供销社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总则、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评价与监督管理制度等。10月9日,党组会还研究出台了修改完善的《邯郸市供销社直属单位资产(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直属单位的资产和资金管理,从制度上解决基层企业财务支出管理和资产处置不规范问题。

7、关于“持续纠治‘四风’有淡化苗头,八项规定精神宣传贯彻有差距,缺乏抓长、常抓的意识和举措,存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和有违规设施”问题。整改措施:此问题作为巡察组即时发现和指出的立行立改问题,党组非常重视,立即安排直属机关纪委紧盯整改、拆除违规设施,严格执行纪律和制度。2020年6月12日-13日,由直属机关纪委监督,对3家直属单位7间办公室的违规设施进行了拆除整改,个别因商务楼宇设计装修等原存在的卫生间不宜拆除的,调换为公司员工集体办公用房间,并留档备案。

8、关于“存在社属企业资产管理混乱底数不清、基层企业财务支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对各公司资产进行了重新梳理登记。建立完善资产台账,包括电子台账,实现了动态管理。对公司所有的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收集登记,进一步澄清底数,对资产出租情况严格了月报制度,对出租情况及时掌控。二是对公司间拆借的资金进一步对清账目。摸清资金去向用途及目前沉淀项目情况,向市供销社党组理事会提供详实情况和清理处置建议。三是修定完善《邯郸市供销社直属单位资产(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了加强财务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进一步加强出租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市社系统的内控制度。四是进一步加强社有企业资产监督检查。实时核查资产出租使用情况。

(三)党组抓全面从严治党、抓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欠缺,直属企(事)业选人用人问题突出方面

1、关于“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督促指导不力。部分党支部软弱涣散;‘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规范不能如实反映会议情况。有些基层支部手册保管不善,11个支部无手册”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提高党务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使党务干部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党组领导带头提高认识,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全面从严治党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专题论述精神,压实党要管党和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强化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二是结合企业改制工作,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分别就改革后新建的5家公司和关闭后设立处理遗留问题工作组的单位建立党总支(支部)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反复酝酿党建干部人选。三是严肃处理基层党员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训和教育。严肃处理直属公司党支部手册造假的典型案例。对相关当事人给予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进行完善规范,举一反三,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者的培训;对巡察中发生的6名公司和机关干部涉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四是抓实基层支部落实基本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各项制度,积极创新活动形态,着力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五是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力度。采取日常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等多种形式,增强督查实效,提高督查质量。定期对直属单位开展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抓党建工作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及时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职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党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党组2018年8月17日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会后党组成员均没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问题。整改措施:结合正在认真整改和准备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一是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结合市社实际,9月15日制定了出台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认真准备开好高质量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党组会议已经多次认真学习、研究,党组书记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与各位党组成员分别进行了认真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分管处室负责人谈话;党组成员都结合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问题,深刻反思、剖析,积极准备、撰写了提纲。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正在与上级部门和主管市领导汇报、沟通开会时间,切实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以党员身份过好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头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确保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

3、关于“对党支部建设用力不够,除直属机关党委和机关老干支部完成换届以外,其他11个党委51个党支部均未按规定进行换届”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规范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结合企业改制、盐业转隶改革等工作,制定市社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实施对象、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严格规范程序,落实好每个步骤和环节,严肃纪律,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关键重点,保证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加强督导检查,对直属各单位开展党组织换届工作及时给予指导。二是完成机关党组织换届,优化了组织设置。机关老干部党支部已经于2019年4月5日完成换届选举。经请示市直机关工委同意,在去年选举成立市供销社直属机关党委的基础上,撤销了机关党总支,将原机关第一、第二、第三支部合并设为一个党支部,并于2020年9月11日成功完成了换届选举,支部委员知识和年龄结构均得到显著优化。三是直属企业基层党组织换届正在推进。结合市委对改革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选拔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了新公司书记和企业法人代表由一人兼任的方案,解决业务和党建两张皮的问题。此方案待新公司和关闭企业处理遗留问题工作组聘用人员确定后,即可实施基层党组织换届。

4、关于“下岗和离退休党员干部人数多,党组对其缺乏经常性教育管理措施,组织活动少”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加强党员教育。利用互联网、微信群、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党建工作,便于下岗党员、长期居住异地的离退休党员以及不方便出行的离退休党员,实时地掌握组织活动动态,参加一些党内组织学习活动。目前,加入微信群、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平台的老党员达100多人。二是送资料送书籍上门服务。对于一些年龄较大、身体不便或长期住院且不会使用网络的离退休老党员,认真做好“上门服务”,灵活安排学习、组织活动。如农资公司党委为每名退休老党员发放党费证、送学习资料70多人,一人不漏;在组织党员为防疫一线捐款活动中,老党员踊跃参加。三是根据实际生活地转移部分退休党员组织关系。本着实事求是和自愿的原则,对部分长期在老家和外地居住生活的退休党员,协助他们把组织关系转移到当地社区,就地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四是聚焦“脱贫攻坚”主题丰富老干部和老党员生活。2020年5月21日-7月21日,市社举办了《我看脱贫攻坚——老干部征文、绘画、书法摄影》活动,评选组委会历经两个月时间,从征集的100多幅作品中筛选出50余幅参加评选;举办了一场扶贫工作专题报告会。参观作品展览、参加报告会的老党员达300多人次。五是进一步落实好党内关怀帮扶机制。结合元旦、春节国庆、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进一步加大离退休党员走访慰问力度,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和关怀。健全完善离退休党员信息库,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5、关于“党费管理不规范,多数党支部没有做到月收季缴;2017年以来党费支出均未上会研究”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党费政策学习宣传力度。党费管理人员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党费管理工作规范化。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提高党员党性修养,转变党员思想观念,真正把上缴党费作为党员应尽的义务,极力配合党费收缴工作。二是严格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加强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党费工作做到收缴及时、足额,管理认真、规范,使用合理、严肃。三是切实加强党费收缴工作监督检查。要求基层党组织认真查找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并督促整改落实。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提前介入、抢先抓早、从严监督,着力提高党费使用管理的规范化水平。9月18日,直属机关党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基层党组织党费做到月收季缴。

6、关于“执行‘三重一大’规定不严格。存在大额支付现金未上会研究”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实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通知》,对“三重一大”基本要求、具体内容及范围、运行程序、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特别是对违反有关规定、执行“三重一大”不严格责任追究的情形、方式、程度等进行了详细明确和强调,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提供了坚强的思想和制度保障。二是为规范机关议事规则,落实“三重一大”有关要求,保证科学决策、工作推动、政令畅通、信息沟通等方面的作用,9月15日,制定出台了《会议制度(议事规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制度,对市供销社党组会议制度、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专题会议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完善。

7、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严格”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结合供销社实际制定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根据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邯郸市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供销社企业改制工作,经过多次讨论修改,10月9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出台了《市供销社党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完善了党组研究干部表决表和纪实机制。立行立改,专门制定了党组在讨论研究干部时逐人表决表,6月29日研究的4名市社机关及城郊社干部和8月6日研究的7名盐业专营公司干部,均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进行选拔任用,按程序进行了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办理任职手续。

8、关于“干部队伍整体老化,没有形成梯队结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干部规划任务。政策要求:应配备科级年轻领导干部数不少于科级领导职数总数的1/6,2020年度应达到配备进度完成配备总目标的40%。结合2020年第三季度干部规划任务落实情况,干部配备已符合政策要求。二是结合企业改制及时调整优化企业领导班子。企业改制后,市供销社党组反复酝酿提出改制企业经营管理和处理遗留问题工作组成员安排方案,11人不再进入企业党委(总支、支部)、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公司治理机构,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总数减到81人。干部队伍与过去相比更加年轻化,逐渐形成梯队结构。

9、关于“存在超职数配备党委委员”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结合供销社实际制定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明确规范了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干部职数。二是对超额配置的单位党委成员进行调整。党组计划于10月20日前研究将盈恒棉业有限公司(原棉麻总公司)、城郊社(城兴商贸公司)党委委员都调减为7人的方案,履行换届程序。

10、关于“未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问题。整改措施:按照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反馈意见以及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核查的通知》(邯组明字〔2020〕33号)要求,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核查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提高认识。2020年8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河北省党政政治素质考察实施办法(试行)》、《邯郸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核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压实责任。按照市社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管理权限,由党组副书记牵头,安排专人负责,对所管理的23名参公、事业人员档案进行了自查,为确保干部档案信息真实可靠,逐人如实填写了《干部人事档案核查情况登记表》。三是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整改。市供销社党组安排组织宣传处专人负责,核查了近三年来市社系统的优秀年轻干部和近期关注人选干部档案、新提拔任职尚未审核入库的干部档案;重点审核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认定是否符合政策,专项审核发现问题是否整改等工作,按照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应改尽改的原则,对检查发现的一类履历材料缺少、个别散材料未分类归档、个别分类不准确等3类问题建立台账,补制机关干部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干部任免表64份,均已整改到位。

11、关于“因私出国(境)审批不规范”问题。整改措施:一是领导带头,集中学习。为进一步探索完善因私出国(境)人员报备、审批、管理监督等制度,分类分层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切实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二是落实专人,全面核查。市社严格按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集中保管的要求,结合出入境管理局提供的备案登记人员持证情况,确定专人负责,设置专柜保管,逐一核查,集中管理。三是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根据本系统干部队伍庞大、人员构成复杂等特点,10月9日,党组会议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通知》,规范了市社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单、承诺书,明确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以及主要领导审批职责,规范出国(境)审批手续。

12、关于“选人用人文书资料保管不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党组带头补课学习。2020年8月14日和9月11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河北省党政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实施办法(试行)》、《邯郸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加深了对选人用人工作程序的理解。对照《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文件要求,对之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和检讨。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负责干部人事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研究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立行立改,在6月和8月两次选人用人工作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规定,认真履行预审、考察、备案等各项程序,保存好各类文书材料。

13、关于“党风廉政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缺失漏项。2017年2019年未制定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未与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签订责任书”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8月24日专题研究,分析机关和直属单位廉政建设现状存在问题,明确责任和措施。二是强化廉政要求制定责任清单。落实责任清单和廉政谈话、责任书制度。整改以来,对土产回收总公司、土产杂品总公司等多家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三是严格落实主要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2020年8月,根据发生基层经理违规违纪问题的情况,严肃追责,责成该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等三人写出了深刻检查。

14、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结合巡察整改,开展廉政谈话,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一是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8月24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严格执行“一岗双责”。二是以实际案例进行教育提醒。党组书记还及时通报各有关单位廉政基本情况和问题查处进展情况,明确要求根据各自分工,一定要在关注业务工作的同时,高度关注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深入各分管单位调研,定期与所分管单位领导班子交换思想、谈心谈话。

15、关于“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廉政警示教育重视不够,未纳入工作总体部署,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活动少”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党组班子和县级领导加强党规党纪学习。6月15日,党组专题学习了两条例一准则,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廉政警示教育工作,并形成每年按要求进行专题学习和教育的制度,及时结合领导班子、机关和直属单位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研究咬耳朵、扯袖子,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查处;8月24日,市社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严肃实施警示教育补课。对有些公司未及时在基层支部公开通报原负责人党纪处分决定问题,安排公司党委进行了补课,并根据其退休后档案已经转到社区的情况,将处分决定追踪装入了其个人档案。

16、关于“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不严,措施不力,多人受到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财务检查和廉政监管。对4个基层单位账目进行了审计和检查,对发现的多领工资、失职渎职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纠正。已对两名当事人分别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和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二是进一步严格纪律和制度。对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三是结合直属企业改革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党(总支、支部)领导下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管理机制,并且设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加强纪检委员监督和法人治理结构互相监督的机制;对改革后新设立的5家公司,均实施扁平化管理,消除多层级管理易发的监管缺位问题。

17、关于“派驻纪检组监督再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研究“三重一大”重点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党组会、主任办公会。落实巡察整改期间,纪检组先后6次由组长或派专人列席会议。并对研究的议题积极发表意见建议,对党组工作发挥了现场监督作用。二是强化督导促进重点问题处理。针对信访人举报直属公司存在超市项目租金多年收取不力、二级子公司被人伪造公章用土地证为民营企业抵押贷款等问题,纪检组组长多次与市供销社主要领导沟通、参加党组会议等形式研究解决措施,促成了租金问题理清思路尽快解决。三是指导调查处理违纪案件。对近年来的几起违纪案件调查工作,按照规定可由市社直属机关纪委调查的,纪检组都派人进行过程监督和指导。四是加强廉政教育和提醒。对新提拔任用干部的及时进行廉政提醒和廉政谈话,并进行上岗前法律法规考试。对传统和重大节日、假日,节前及时发布通知进行廉政提醒和警示。

18、关于“机关纪委职能作用发挥欠缺,未建立行之有效工作机制,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等审批事项登记审批不严格”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建立社管干部事项报备和备案制度。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报备和备案制度。今年以来,受理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等审批事项4宗,全部进行登记备案,并进行了认真检查监督,没有发生违规问题。二是积极发挥廉政监督提醒作用。在清明、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及时对机关和直属单位进行提醒,并监督检查廉政纪律执行情况、公车封存情况。还在疫情期间,结合机关安全维稳处对各直属单位疫情防控、值班纪律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并及时进行通报。10月2日,随同驻商务局纪检组和带班的市社领导对直属单位假日值班带带班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

19、关于“部分机关公职人员、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存在个人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措施:作为巡察组即时交办事项,市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直属机关纪委进行了调查、甄别。一是严格按政策区别情况进行甄别、纠正。经过仔细甄别,巡察组交办的名单53人中,机关公务员、直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属于职务行为并有政策文件依据在社有企业兼职而且未领取报酬的38人;公务员身份个人注册公司的2人;机关公职人员身份个人注册公司的3人;直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注册公司的14人。甄别后,对后三类情况的人员都进行严肃谈话提醒,已于6月16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对于7月27日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公职人员参股民营公司的问题,由党组副书记对其进行了严肃谈话,责成其本人说明了实际情况,并立即退出了以其名义参股的行为,9月29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建立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实行常态化理。7月26日,由市社直属机关纪委印发了《关于报告有关廉政信息的通知》,对机关公职人员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实行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定期核对有关情况,加强监管,加强纪律和制度教育,防范发生类似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查核,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持之以恒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推动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开创供销事业新局面

市供销社党组市委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2020年10月9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进展工作报告,对深入推进整改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市供销社党组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继续紧盯,在扩大成效上下功夫;对已经完成的事项,持续跟踪推进,经常进行“回头看”,杜绝问题反弹;对上级交办的问题和线索,一如既往认真仔细办理,持之以恒巩固扩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推动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开创供销事业新局面。

(一)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供销事业工作成果,提升供销社服务能力。

(二)持之以恒,深化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坚决摒弃“过关”心态,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坚决防止回潮反弹。对需要逐步解决或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建立监督台账,实行定期报告,不定期检查。加强督查评估和跟踪问效,动态跟踪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实现“见底清零”。

(三)狠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抓好党的建设,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党风廉政建设、政治纪律、干部任用、资金项目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

(四)建章立制,坚持标本兼治。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既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又举一反三,聚焦改革发展的难点问题,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建立可操作、可持续的长效机制,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按规矩办事处事,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推进巡察成果转化,锻造干事创业的过硬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0-3027141;电子邮箱:flhwz2020@163.com

  

中共邯郸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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