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11-29 17:22:19 阅读量:2749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21年3月13日至4月30日,对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5月3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周密部署整改任务
(一)提高站位,坚决落实整改要求。巡视巡察是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体现。市民政局党组始终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来认识、部署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认为,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客观公正、切中要害,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中肯管用,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有力的务实举措,迅速认真抓好整改。在5月31日巡察意见反馈会及6月29日局党组会上,市民政局党组表示坚决扛起抓好市委巡察整改的重大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雷厉风行的姿态,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举措,坚决把整改落实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以实实在在的业绩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向市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加强领导,层层压紧压实任务。为加强整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市民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和相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落实整改工作。明确了党组书记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按照巡察反馈意见4个大方面、12个具体方面的问题细化为55个具体问题,明确了整改步骤、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三)真整真改,确保巡察整改落实落地。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把显性问题整改与隐性问题查找统一起来,把立行立改与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完善党建、管理、财务、人事、业务等相关制度和措施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建立任务清单、整改台账,对照整改方案及清单内容对账销号,加强督促检查,着眼治本,堵塞漏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整改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相关责任处室每周五向局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整改进度,重要事项随时汇报,局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局主要领导在领导班子周工作例会上进行调度,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二、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存有短板,履职尽责有差距方面
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够。
(1)关于“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学习。于6月22日召开局党组会,学习了《关于认真贯彻冀发〔2019〕12号文件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并就进一步领会文件精神,指导民政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修订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将《关于认真贯彻冀发〔2019〕12号文件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的实施意见》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在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时进行学习研讨,并做好记录。三是时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和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2)关于“市福利院东楼二楼成人生活区将消防疏散通道摆放杂物,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福利院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消防相关法律法规对东楼二楼消防疏散通道完成了清理整改,制定完善了《福利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是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和落实了各科室、各区域以及每一个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重点对全院每条疏导通道安全出口检查落实给具体人员负责,保证其24小时畅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三是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夯实职工安全意识。
(3)关于“丛台区、邯山区一些养老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均未进行消防验收”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2021年7月15日,以邯郸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养老机构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明确市直相关部门职责。二是2021年6月份开始,市民政局联合城管局、消防救援支队、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三是交办丛台区、邯山区民政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一院一策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遗留问题。四是针对消防审验问题,举一反三、指导县(市、区)民政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4)关于“理论学习浅表化、形式化,政治敏感性不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责任,会前研究、审阅学习议题,提前通知会议时间和学习议题,班子成员做好研讨发言准备。二是丰富学习方式,采取对照书本学、观看专题片、请专家授课、组织参观学习等不同方式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三是在学习内容上把握重点,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中共邯郸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理论集中学习方案》,紧密结合当前民政工作实际,特别是注重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民生工作的指示精神、乡村振兴工作等方面的学习,提升理论水平,推动民政工作发展。
(5)关于“个别党员学习笔记应付了事,理论学习指导实践工作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员学习制度,认真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要求党员结合学习内容一年撰写不少于12篇心得体会。抓好集中学习,以支部为单位,开展经常性学习体会交流,不断推进机关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建立和完善党员干部学习督促机制,定期开展学习笔记检查评比,做到有笔记有心得。8月6日,对机关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进行了检查,学习笔记质量得到明显提高,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加强对学习强国APP和干部网络学院学习的督促检查。7月8日,机关党委对上半年以来全局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学习情况进行了通报,表扬了总积分、年度积分排名前10名的同志和组织学习较好的支部,并对下步学习提出了要求。四是组织机关干部运用河北干部网络学院认真学习省、市专题网班规定的学习内容,完成局专题网班的学习内容,并要求打印上报个人学习《结业证书》。
2.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6)关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城市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2021年5月10日,印发了邯郸市民政局关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站点、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二是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7月29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三是推进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农村幸福院建设,确定试点26个,带动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7)关于“落实市政府部署工作推进不够。建设市级儿童福利院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进度迟缓、无法落地”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协调,争取各部门支持。2021年5月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项目地址,市民政局与丛台区政府进行对接,初步拟定项目地址。2021年7月,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已出具建设项目规划选址预审意见。目前,市财政局已出具资金意见书;市发改委已列入政府储备项目。二是成立邯郸市儿童福利院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工作专班,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全力推进项目开展。三是制定时间进度表,明确责任,全力盯办项目进展,确保项目落地。
(8)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缺乏有效举措,存在求稳怕乱思想和畏难情绪”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2020年7月,我市成立了推进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并于7月27日召开“邯郸市推进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全市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动员视频会议”。二是充分发挥市推进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作用,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印发工作简报,交流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在殡葬改革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向火化工作落后的县(市、区)印发“提醒卡”;定期通报火化率情况,明确争赶超目标;约谈工作落后的县(市、区)。三是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殡改宣传,层层传导压力,落实殡葬惠民政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殡改工作取得很大成效。
(9)关于“全市养老机构,规模、档次、水平都较低”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养老机构提质增能工程,并纳入2021年度市政府民生工程。全市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达到星级以上水平,星级养老机构占比明显增加,养老机构床位增加1920张,护理型床位增加2280张,有效提升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市养老机构床位增加了3035张,改造康复护理型床位2555张。二是2021年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提升养老服务护理水平。
3.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有欠缺,履职尽责不够到位。
(10)关于“个别县殡仪馆、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尤其是殡仪馆的火化设备、服务能力等难以满足群众高标准的殡葬服务需求”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殡仪馆提升改造工程正在加紧进行,2021年,市民政局制定了殡仪馆提升改造工程计划和殡仪馆A级评定细则,火化设备改造、服务能力提升被列入A级评定内容,改造完成后,全市殡仪馆全部达到3A以上标准。二是公墓(骨灰堂)按省政府规定建设进度有序推进,2021年底全市82个乡镇拥有中心型公益性公墓将占乡镇总数的35%,乡镇覆盖率达到40%以上,到2025年,基本实现公益性安葬设施覆盖到全市广大农村。三是采取进度通报、现场督导、电话督促,争取省、市资金补助等措施全力推进改造和建设任务。
(11)关于“部分县(区)婚姻登记机构存在场地狭小、服务水平低、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婚登机构标准化建设。2021年,我局制定了婚登机构提档升级工程计划和《全市婚登机构星级评定标准》,对各婚登机构软硬件标准进行改造提升,年底前全部达到3星级以上标准。二是对于场地狭小的婚姻登记机构,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发放督导函,要求年底前全部完成婚姻登记机构的标准化建设,确保婚姻登记服务质量快速提升。三是每月组织对婚姻登记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学习《民法典》及《婚姻登记条例》,切实加强全市婚姻登记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意识。
(12)关于“市民政局内部纠错机制不健全,指导基层工作不力,存在民政干部不敢担当负责现象”的问题。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健全完善我局内部纠错机制,一是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河北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暂行办法》、邯郸市《鼓励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办法(试行)》等,在局党组会议、直属单位支部会议上深入研讨交流。二是制定邯郸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具体措施(试行)》。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与年度考核、财务内审等工作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并妥善解决。
(13)关于“在儿童关爱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上,主动作为不够,全市儿童关爱救助站数量较低”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四级救助网络,主动开展常态化街面巡查救助。建立街面巡查工作台账,施行定组定人分包制度,每天分三个班次,对火车站、汽车站、广场、商业繁华区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定期汇总留存归档。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高质量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活动,极端天气下,加大巡查频次,保障了受助人员基本权益和生命安全。二是引入数字化城管系统,通过数字化城管分派任务,协调人员、车辆按时到达任务地点,及时处置反馈任务,保证求助人员得到及时救助。三是开通救助热线966001,24小时指定专人接听电话,方便流浪乞讨人员或热心群众求助。四是推动救助热线进社区,在主城区小区门口安装救助热线标识牌1400余块,实现了救助热线标识牌主城区全覆盖,提高救助热线社会知晓度。四是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机构设置,通过新设、撤一建一、挂牌等多种形式,于2021年5月30日之前,市、县(市、区)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经编办批复全部成立。目前,乡镇(街道)设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站、村居(社区)设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点工作正在推进中,我市将于2021年底前完成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两中心一站一点”建设,对未成年人进行全方位保护。
(14)关于“在低保兜底保障方面,协调各部门配合工作不够,信息还没有真正共享”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统筹发挥制度合力。以市两办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各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持续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统筹协调专项救助部门,积极发挥综合救助合力,有效救助帮扶困难群众;2021年3月,召开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印发了《2021年社会救助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对2021年社会救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乡镇(街道)全部建立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二是推进多部门信息共享,确保信息精准。积极与乡村振兴、医保、建设、教育等部门进行信息对接,定期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有效推动了部门间信息共享和精准认定。三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制度,开展精准核查认定。印发《邯郸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邯郸市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办法》《邯郸市民政局关于规范社会救助管理的“20个关键环节”》等文件,规范了低保对象认定和经济状况核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社会救助规范化水平;依托全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100%救助申请通过系统录入。坚持逢进必核原则,对所有救助申请全部通过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进行线上核对,线下入户调查,确保救助对象认定准确、真实有效。四是开展在保对象全量核对。指导县(市、区)针对省厅反馈的在保对象全量核对数据,逐人逐户进行核实,综合分析研判,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低保保障范围。五是开展第三方机构核查。2021年7-10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救助对象第三方核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对象精准度。
(15)关于“在社区治理上,工作还有缺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逐步建立社区党支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楼门长、综合服务站“六位一体”的统筹协调机制。印发《关于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领导小组,2021年3月,召开了全市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动员部署视频会议。采取不定期现场督导、定期通报、适时调度制度全力推进。印发了《邯郸市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指导手册》。明确了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物业管理委员会议事决策机制、街道社区物委会工作职责、社区物管员岗位职责、物委会工作流程物委会工作开展方式等示范内容。二是将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措施列入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开展“三基”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支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发挥作用。三是建立了《邯郸市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形成社会组织管理整体合力,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发展质量,促使其更好的发挥服务社会的作用。四是加快推进市县两级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力度,提升社会组织服务社会能力。
(16)关于“未举办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新任职干部骨干培训考核”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居民委员会干部骨干培训。一是2021年6月,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对全市所有村(社区)的村(居)委会主任进行了培训。二是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全市村(社区)“两委”新任干部培训工作。
(17)关于“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没有长效的管理机制”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明晰职责分工,《志愿服务条例》中明确“国家和地方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具体涉及到民政部门的职责主要是志愿者注册、志愿服务组织(团体)审批等工作。二是加强与市文明办的沟通协调,持续推进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团体)的注册登记,做好志愿服务规范化管理。三是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广泛动员社区、社会组织、机关单位等广大志愿者投身志愿服务。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8)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深、与民政工作特点结合不够紧”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召开党组会,研究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共邯郸市民政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清单》工作,明确了局党组、局党组书记、其他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二是按照市委年度考核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并作为局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直属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内容,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19)关于“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意识形态负责人对业务知识学习不深不细,专业知识面较窄,缺乏教育培训”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文件,2021年8月,组织了机关和直属单位支部党务干部的培训。二是各支部组织了换届选举,对支委委员进行了分工,均设置了宣传委员,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
(20)关于“运用新媒体传播发声不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邯郸文明同行”微信公众号和市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率和发布频次,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作用,强化上级对民政工作指示要求、民政工作典型、民政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三是加强与《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等上级网站媒体沟通联系,积极向河北省民政厅网站推送邯郸民政工作信息,提高上稿率,强化邯郸民政信息推送。四是积极培树邯郸民政先进典型。2021年7月12日,省民政厅举办“奋斗路上的民政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到省民政厅视察调研重要讲话精神8周年”主题活动上,我局直属单位殡仪馆馆长作为全省民政系统7位先进代表之一讲述了先进事迹。筛选出我市民政系统10名优秀青年干部职工参加团省委组织的2021年“投身三重四创五优化 青春奉献壮美河北”新时代“冀青之星”青春榜样主题选树活动。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屡禁不止,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
(21)关于“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会议落实会议的问题,2020年,会议及发文数量还比较多”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精文减会要求,加强发文、办会审批,严格控制发文和会议数量,可不开会或发文的坚决不开会和发文,能合并的尽量合并。
(22)关于“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多个市级社会组织每年需要报送多达几十页的纸质材料,造成不便”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依托中国社会组织政务平台,实施社会组织网上年检。二是制定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书模板,为社会组织顺利实施网上年检提供便利。三是印发了《社会组织网上年检系统用户手册》,指导社会组织注册网上年检账户。
(23)关于“市社区老年活动中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发放宣传页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社区老年活动中心,提高活动中心的知晓度。我们结合“9.5”慈善日上街宣传等活动,积极开展宣传推广,吸引更多老年人来活动中心参加活动,提高活动中心使用率。二是发挥基层组织动员作用。向主城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及老年人相关社会组织等发动员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动员作用,积极动员老年人到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参加活动。三是提升活动环境,改善活动体验。广泛征集老年人意见建议,合理调整老年活动中心房间功能,提高硬件水平,为老年人提供更加舒适、丰富的活动场所。今年,我们对老年活动中心活动场所进行了维护升级,组织人员对活动中心器械进行了全面检查维护。制定了活动中心人员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24)关于“调研不经常,调研成果少”的问题。
整改措施:2020年1月,印发了《邯郸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的通知》,认真组织开展了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全年形成成果46件并进行认真评审,确定获奖的优秀成果16篇。河北省民政厅对2020年度河北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10篇优秀成果进行了通报,其中邯郸市民政系统获得4篇优秀成果,名列全省第一。2021年4月,召开了全市民政系统政策理论研究视频会议,把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要求市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各县级民政部门结合民政业务工作开展的有现状分析、有对策建议的务实性研究,高质量的完成2021年度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任务。
(25)关于“基层报文报表繁琐”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干部教育,进一步强化为基层服务的意识,每周一召开周例会,对一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谋而后动,科学合理安排工作,坚决防止“压哨”发通知,尽量减轻基层负担。二是机关各处室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并定期更新,注重平时工作资料积累,做好相关资料留存,避免重复报材料。三是结合实际,建立了全市民政系统“七八”行动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全市民政部门依托系统,填报工作进展数据,实现了方便快捷存储,让数据多跑路,直观展现工作进展情况。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6)关于“厉行勤俭节约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经核实,市社区老年活动中心未设立账户;市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现有工作人员均参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市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2人,平时正常开放期间,每日活动人员400余人次,同时还有部分老年人反映,要增加活动空间。下一步将加大力度,挖掘内部潜能,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27)关于“经费使用随意,监管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财经法规,提高财务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增强法治观念。二是修订完善了《邯郸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和《邯郸市民政局内审办法》,制定出台了《邯郸市民政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对不按程序的财务支出不予受理。三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进行全面监督和业务指导,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四是报销油费问题涉及局直属单位救助管理站,救助站对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召开专题整改会议,成立由站长负责的整改工作专班,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救助站财务管理制度》和《救助站公车运行管理制度》,规范了报销审批流程。
(28)关于“存在超标准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邯郸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强化业务学习,严把财务审核和核算关口。原市民政局退伍军人自谋职业金发放是由当时退伍安置处提供局领导签字的发放名单和发放金额,财务处只负责发放,不负责审核和政策把关,具体发放标准和人员由退伍军人遗留问题专班确定。针对此类问题,财务处今后加强各类业务学习,对业务处室申请支出的各项业务开支认真审核,严格核算把关,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3.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方面不够规范。
(29)关于“机关资金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整改,2021年已补提2020年9-12月固定资产折旧。二是主管局领导对会计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规范处理会计核算业务。三是组织会计人员认真学习《行政单位会计准则》,杜绝此类事项发生,在今后会计业务处理中及时准确提取固定资产折旧。
(30)关于“财务审批不严。市民政局在购买养老机构星级评审工作服务合同没有项目评估报告”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组织规财处和养老处进行自查,自查过程中发现,2020年购买养老机构星级评审工作服务合同的项目评审报告在养老处存放,未及时交规财处归档,暴露出我局在财务制度的落实上不严格规范,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组织规财处和局机关各处室认真学习《邯郸市民政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及相关财务制度。三是对各类财务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归档。
(31)关于“购置市老年活动中心用房未按合同要求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执行违约金的赔偿,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跑办市区老年活动中心房产证。我局已多次与创鑫地产、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房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进行沟通协商,积极推进办理房产证事项。二是加强法律培训和学习。定期组织法律培训学习,强化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提升本单位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党组织政治功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薄弱。
(32)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把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列入党组工作议程。2021年8月12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及意识形态工作,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二是制定了《中共邯郸市民政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局党组、党组书记、班子其他成员、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各处室(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全面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三是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机关党委职责,充分发挥好中枢纽带作用。在监督督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支部落实好党建工作有关要求的同时,加强对新时代党的建设的研究,向局党组提出合理化建议,引导各支部开展党建品牌创建,用党建引领业务工作,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
(33)关于“民主集中制‘民主’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充分认识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要求,坚持讲原则、讲规矩,共同维护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二是局党组书记坚持民主意识,加强与班子其他成员的沟通与交流,形成党组会议题后,广泛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建议,提供充分的酝酿时间,形成良好的民主氛围。三是班子成员树立强烈的民主参与意识,日常工作中立足本职,胸怀全局,勤于动脑,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为党组集体决策献言献策。
(34)关于“基层党支部弱化、虚化”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2021年6月,已按要求完成了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二是2021年7月,局直属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完成了换届选举。三是机关党委建立支部换届台账,对各支部换届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对任期即将届满的支部及时提醒。
(35)关于“多数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支部工作手册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机关党委对各支部2018-2020年党建资料进行了检查,重点对支部工作手册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出了存在问题,并进行了通报。各支部对基层党建工作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归纳,查缺补漏、规范完善。二是机关党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出进一步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组织各支部党务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党务干部的工作能力。
(36)关于“组织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检视问题蜻蜓点水,避重就轻,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机关党委加强对各党支部的检查指导,对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关键环节进行及时提醒。二是各支部认真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有关程序,做好充分的会前准备,党员结合个人实际认真撰写剖析材料,并交支部备案。三是7月下旬,市民政局各党支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陆续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会上,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等内容,参会党员对照党章党规,初心使命和工作职责,逐一发言,讲收获提高、讲差距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突出了政治站位,贯彻了严实要求,弘扬了斗争精神,达到了提神醒脑、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目的。
(37)关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积极争取组织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的支持,在党员培训、党务工作培训等方面对社会组织给予一定程度的倾斜。组织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在社会组织内部建设上下功夫,引导社会组织业务强、会管理、懂党务的党员走上党务工作者的岗位,配强支部班子。二是针对经费不足,提倡社会组织负责人与党组织书记一人兼,目前兼职的社会组织达到45个,下一步要持续推动。加大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教育度,加大对党组织的支持力度。三是2021年3月,邯郸市民政局制定下发《关于开展“红色社会组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以党建示范点为牵引,加大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力度。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邯郸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标准》,对党组织设置、班子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组织生活、活动场所标准、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制定明确了标准和工作要求。
2.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规定不够严格。
(38)关于“干部推荐考察存在程序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政策,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人事处全体集中学习《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市委组织部《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程序》等文件,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推荐考察程序。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考察干部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全方位多角度对拟晋升人员进行深入考察。
(39)关于“干部年龄结构偏大、年轻干部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干部调整使用时,认真贯彻落实《2020-2023年邯郸市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要求,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提到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将统筹安排有担当、有作为的年轻干部提拔到合适岗位。
(40)关于“干部队伍不健全、力量薄弱,6个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配备不齐”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在对直属单位2020年度考核时,考核组通过谈话推荐、工作检查等多种途径,了解直属单位干部情况。二是已于5月份召开党组会,形成预审方案,拟配备2个事业单位副职,并按照程序报组织部履行干部任免手续,逐步配齐班子成员。
(41)关于“重点岗位干部未进行岗位交流”的问题。
整改措施:对在同一职位任职时间满10年以上的中层领导干部,局党组研究制定了《中共邯郸市民政局党组关于中层领导干部轮岗交流的工作方案》,已向市委组织部报备,按照要求开展平职调整干部预审工作,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履行干部任免手续。
(42)关于“个别干部选拔文书档案资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对归档资料文字严格审核、把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邯郸市民政局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材料归档清单》,做到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的专人收集、专人立卷、专人管理、专柜保管,坚持从材料收集、审核把关、日常管理入手,切实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的规范化建设,力求全面客观地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为推动干部选任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全面有力。
(43)关于“制度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2021年8月12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及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了今年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情况,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析了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二是制定印发了《中共邯郸市民政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局党组、党组书记、班子其他成员、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各处室(单位)负责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等责任进行了明确。
(44)关于“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定期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班子成员对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情况进行总结发言,查找分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局党组书记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45)关于“福利厂楼房被不合理占用,收取房租低,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邯郸市社会福利厂关于提高职工宿舍租金的通知》,提高房屋租金,并通知到每名职工。二是做好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三是按期收取租金。
(46)关于“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政治监督。紧扣党史学习教育、疫情防控、巡察整改进行监督,发挥好“探头作用”,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保障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落实。二是做实日常监督。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强化对“一把手”监督,紧盯“三重一大”权力运行关键环节,通过会议监督、调查研究、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完善制度建设。从重大事项通报、建立会商机制、重要事项报备、线索排查和处分、廉政档案管理运用等五个方面细化监督内容、明确责任要求,使派驻监督工作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
(47)关于“警示教育震慑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党风廉政教育,采取集中学习、廉政党课、廉政谈话、监督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发挥廉政教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召开局机关全体人员和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大会进行了警示教育,以此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氛围。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还不够坚决彻底。
(48)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不够深入,对巡察、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整改事项与日常工作结合不够,统筹抓部署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高度重视,对巡察、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找出问题根源,完善财务制度,从制度上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切实将巡察整改作为切实履行政治责任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摆在重要位置。对2017年11月市委巡察市民政局党组未整改到位的3个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改,整改中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找准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关键点、难点,多次召开调度会,听取问题整改情况,对每项整改任务逐一过堂,对整改的难点进行集体研究,加强督促检查、跟踪督办,确保整改有效推进。为深刻汲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局党组书记亲自约谈分管领导和有关负责人,从强化政治意识、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等方面进行警示谈话。分管副局长与责任单位班子进行警示谈话,责任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牢固树立遵规守纪的意识。局党组对责任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责任单位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并督促责任单位进一步完善了规章制度,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49)关于“在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选人用人、高质量党建等方面还有差距,社会组织党建依然薄弱”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召开党组会,深入研究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及意识形态工作,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提出工作措施。二是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河北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暂行办法》、邯郸市《鼓励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办法(试行)》等,统筹安排有担当、有作为、有能力的干部提拔到合适岗位。三是制定下发《关于开展“红色社会组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推动社会组织党建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的转化。四是加大工作指导督导力度。将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列入市民政局对县(市、区)民政局重点工作考核清单,压实责任,全面提升党建水平。召开党建工作调度会,加强对工作落实的检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实。
(50)关于“在传达学习、贯彻执行、理论学习上还存在浅表化、不到位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学。市民政局党组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增强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局党组书记先后于7月6日、8月20日就党的光辉历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上了专题党课。二是各党支部集中学。党支部将政治理论学习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党支部活动有机结合。三是全体党员自主学。每名党员要按照支部制定的学习计划,结合个人实际,制定个人学习计划,认真进行学习,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四是丰富学习实践方式。先后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党员干部到晋冀鲁豫烈士陵园开展“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党日教育实践活动、观看情景党课《牺牲与理想》、参观“红色土地 英雄河北—河北革命史联展”、集中观看电影《革命者》等。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4月23日,组织局党员志愿服务小分队深入大名县吴未城小学开展“微爱接力”结对帮扶活动,为吴未城小学学生捐赠了价值8000元的文体用品;4月28日,组织局党员志愿服务小分队深入邯山区春风小区进行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为广大群众解答民政服务相关政策,并深入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家中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走访慰问活动。
2.建立长效机制方面还不够持续有力。
(51)关于“市民政局党组整改长效化机制还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规定,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对问题举一反三,建立清单台账,建设完善各类制度,防止问题整改后反弹。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于4月2日向我局移交立行立改问题2件,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整改,并于4月16日向市委巡察组报送了整改情况报告。这2个问题分别为:
(1)关于“市殡仪馆下午下班时间为16:00,群众吊唁时间短,意见较大”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市殡仪馆安排专人开展延时殡葬服务。市殡仪馆在每日下午下班后(夏令时5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时间7:30-17:00;冬令时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时间7:30-16:00),安排专人延时1小时进行值守,向群众提供所需守灵、吊唁等殡葬服务。二是市殡仪馆安排专人开展值班工作。市殡仪馆安排专人在下班后至次日上班之间的时间段内进行24小时值班,确保为群众提供更及时、更便利的殡葬服务。
(2)关于“市福利院东楼无疏散通道,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市福利院于4月2日接到立行立改通知后,立即开放东楼二楼楼梯门,畅通消防疏散通道,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二是明确专人对所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日常检查,确保24小时畅通。三是市福利院进一步完善了消防安全包联责任制。在院内划分安全责任区、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消防器材每日巡查与维护保养制度,对单位的用火、用电、用气设施设备以及消防通道,指定专人检查维护,定期开展消防检查。与河北佳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消防维保合同,定期对院内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四是制定了《福利院消防安全培训制度》,请复兴区消防大队、邯郸市消防防火宣传办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专题培训和防火应急处置演练,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安全意识,熟悉安全常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三、坚持标本兼治,全力巩固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市民政局将继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作为优化政治生态、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一次宝贵机会。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
(二)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市民政局党组坚决强化管党治党担当作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抓好梯次型队伍建设,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扎实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
(三)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认真汲取教训,研究治本之策,通过建章立制,将整改措施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对在这次巡察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要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跟不上时代发展的制度,要进一步规范完善。真正使这次的巡察整改工作成为促进工作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关切群众呼声,积极探索创新,做实做细民生重点工作,切实增强民政服务能力,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128651;邮政信箱:邯郸市民政局(邯郸市科技中心298号9楼);电子邮箱:mzjdw001@163.com。
中共邯郸市民政局党组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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