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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邯郸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2-24 17:19:33 阅读量:8025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于2020年7月28日至9月10日,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10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局党组对巡察工作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全盘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推动城管工作良性发展。

1.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及时召开局党组会、巡察整改调度会等,深入学习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巡视工作条例,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逢会必谈整改、逢会必抓整改,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全局重要政治任务,真抓实抓认真抓,务必抓出成果抓出实效。

2.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制定整改方案,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跟踪问效机制,每周报送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度。落实整改责任,传导责任压力,将整改问题细化为58个具体问题,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明确整改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党组书记通过对相关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进行履职约谈,督促各责任人落实整改,扎实有序的推进全局的整改工作。

3.巩固拓展成果,力促常态化制度化。针对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反馈问题,我局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短期与长期、个性与共性、治标与治本“三个结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所有问题整改,同时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相继制定系列制度文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推进了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仍有差距方面

1.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学习不深入、不全面。没有坚持‘第一议题学’,没有按《县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的通知》要求开展集中交流研讨”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及时购买提供学习用书、笔记本等学习资料;将《习近平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等最新学习内容及上级部门要求的学习内容编入中心组学习计划。自9月10日开始,中心组坚持每月学习《习近平治国理政第三卷》;10月13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11月11日,集中收看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11月12日,学习了《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11月26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二是按照巡察要求,对党组会议议程进行规范,健全完善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传达上级文件,常态化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每次党组会的第一项议题。三是按《县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的通知》要求,已于11月份安排了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县处级干部对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交流研讨。

2.关于“对有关重要文件学习不够。没有按照要求,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半数以上干部不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等内容”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利用周四集中学习时间,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狠下功夫,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等讲话精神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学深学透,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学以致用,转化为工作举措,切实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二是8月份开展了理论学习强化和作风纪律整顿“大学习、大整治”提升月活动,组织中心组、机关各支部及基层单位党组织重点学习《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代表委员热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的讲话》等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讲话。三是11、12月份分别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摘编》,做到学深学透、学以致用。各支部认真落实了组织学习工作。

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不充分、不透彻”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全局年度总结安排;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议题和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中的重要内容;三是在公众号上开通【每日金句】、【学习园地】专栏,刊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十九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凸显宣传氛围和效应;四是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集中学习和专题学习,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三会一课”为抓手,持续带动机关支部各党小组乃至全局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头脑。

4.关于“落实中央‘六稳六保’要求不到位。未按规定退还企业垃圾清运费,存在影响营商环境的政务失信行为;园林局存在延迟退还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项目保证金的问题”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未按规定退还企业垃圾清运费,存在影响营商环境的政务失信行为”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专门退还方案及具体退还程序,安排专人负责整改工作。建筑垃圾管理处稽查队与监控中心负责人采取打电话、上门寻找、通过税务机关等多种方式以最快时间联系到缴款单位8家,其中:6家正在按规定程序进行办理退款手续,2家手续已齐备,正在办理退费。同时,针对其他一直无法联系上的5家缴款单位,建筑垃圾管理处积极与财政局咨询、沟通,谋求办理相关手续向财政部门上缴清运费,等待财政局回复。二是针对“园林局存在延迟退还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项目保证金的问题”问题,园林局党委高度重视,对招标单位履约情况进行核实确认。由考核合格、整改合格的招标单位提出申请,基层单位、业务处室审核通过后,计财处立即退还履约保证金。2020年6月底前,已对2019年前招标单位全部履约完成,保证金全部退还。

5.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重要批示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在全局印发杜绝餐饮浪费的相关通知文件,并对各单位餐饮浪费问题强化了督导检查,形成珍惜粮食的良好风尚。各单位全体员工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重要批示,如园林局通过举办“节约粮食、制止浪费”签名活动,在洗手池旁增加餐厨垃圾小桶,开展垃圾分类等措施,加大互相监督的力度,坚决抵制浪费现象。

(二)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市委部署态度不够坚决,推进力度不够主动方面

6.关于“‘三创四建’工作落细不够。全市公厕等便民设施数量不足,部分指示牌距离方向不准确,没有使用地图定位等信息技术方便市民”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局“三创四建”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动“三创四建”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的通知》,对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工作提出细化要求,同时督导各责任处室和单位严格做好承担任务。二是要求三区城管执法局对辖区内公厕指示牌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主城区距离、方向不准确的公厕指示牌已全部重新设立完毕;通过推进沿街单位、服务业门店厕所对外开放,以弥补公厕数量不足问题。目前,已签订开放单位150家。三是在利用地图定位等信息技术方便市民如厕方面,组织精干力量,向百度、高德等社会导航单位提供了主城区256座水冲公厕定位信息图片,目前定位信息已上传录入完毕。如厕群众只要在手机百度或高德地图搜索“公共厕所”,地图上即可立即显示出自己周边公厕定位和相关信息,使市民、游客如厕更加方便。

7.关于“重点工作推动有短板。作为国家圾分类试点城市,收运体系不完善,未配备专用车辆,缺少分类处理设施;原计划2019年完垃成10座湿垃圾站建设,截止到2020年7月仅完成4座;省20项民心工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进度未达到计划目标,全省排名第八”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作为国家垃圾分类试点城市,收运体系不完善,未配备专用车辆,缺少分类处理设施”问题,我局购置了专用运输车辆,建立收运体系;积极申请省级资金,使用省级生活垃圾奖补资金,用于购置收集转运车辆。并于2020年11月3日召开整改工作专项调度会,12月1日再次召开调度会议,要求各区城管局提前谋划,资金和车辆到位后立即开展工作。目前,共购置厨余垃圾运输车30辆、厨余垃圾转运车6辆、有害垃圾运输车4辆、厨余垃圾减量机6台。结合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厨余垃圾进行协同处理。二是针对“原计划2019年完成10座湿垃圾站建设,截止到2020年7月仅完成4座”问题:(1)组织三区局主管领导、车队队长、垃圾站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进行逐个现场查看,24小时不间断施工;(2)要求设备中标厂家必须安排专人对设备对接、调试等问题进行现场指导;(3)针对个别垃圾站下遇自来水管道问题,组织市自来水公司和邯山区城管局,对管道下沉加装弯头进行了协调,10座垃圾站已于9月8日全部竣工验收。三是针对“省20项民心工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进度未达到计划目标,全省排名第八”问题,按照2020年度省民心工程要求,我局承担主城区垃圾焚烧发电建设任务,同时,负责对全市永年区、肥乡区、馆陶县、大名县、曲周县、磁县等其他6个焚烧发电项目的督导。为按时完成省定“土建完工,设备具备联调联试条件”的任务目标,全面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市城管局坚持昼夜施工、实地督导,并根据督导结果进行通报排名,截止目前,共出通报21篇,实地督查20余次,夜查13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资金、手续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每周进行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截止12月17日,主城区、永年区、肥乡区、馆陶县、大名县、曲周县、磁县等7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部点火烘炉,按时完成省定民心工程项目的任务目标。

8.关于“精准扶贫工作不到位。慰问式帮扶多,造血式帮扶少,多人对‘三日一网’内容不清楚”问题。

整改措施:10月底前,对全局帮扶人员精准扶贫政策的大学习大培训,全局包括科级以上干部在内的帮扶干部参加了培训,有效地促进了“三日一网”等帮扶工作制度的落实。3个驻村工作队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创新帮扶举措,进一步巩固石黄果、光伏发电产业、扶贫车间等扶贫模式,积极在精准帮扶上下功夫,对因病致贫,对家庭成员有学生的帮扶对象积极落实帮助申领助学金、助学贷款国家政策,既扶志又扶智,既输血又造血,巩固帮扶工作成果。

9.关于“推动绿色发展没有落实。三年来中水利用率均不超过20%,2018年省环保督察组发现热电厂在2016、2017年中水使用为零”问题。

整改措施:为提高中水回用率,近几年来,我局加大了中水开发和利用的工作力度,向东郊电厂供水,向植物园、赵苑公园、园博园生态补水,增加城市绿地中水使用;2020年又实施了西环路、北环路、生活垃圾处理厂专线、邯钢专线等中水管网铺设,已完成管网铺设30公里。目前中水回用率稳定在30%以上。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再生水工程建设,在园林绿化、道路清扫、工业用水等方面积极主动推广再生水的开发和利用,确保再生水回用率始终保持30%以上。

10.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不力。2020年16个项目因土方施工未湿法作业、裸土覆盖不到位等问题,被省十一督查组、大气办通报”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各相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二是采取有力措施,有效管控扬尘,层层抓好落实;三是施工工地的建筑材料、施工作业面全部覆盖到位;四是降尘装备配置到位,开启雾炮车、洒水车等防尘装备,有效抑制施工扬尘。

11.关于“双控机制执行不到位。2019年省安委办检查出中电洲际公司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未评审备案,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滞后;截止7月底,主城区未安装燃气安全保护装置户占比36%”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2019年省安委办检查出中电洲际公司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未评审备案,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滞后”问题。中电洲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于2019年11月15日通过评审备案,备案编号为1304002019002.备案预案为:(1)《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号ZDZJ-01;(2)《供热一次管网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编号ZDZJ-02;(3)《地上热力站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编号ZDZJ-03;(4)《地下热力站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编号ZDZJ-004;(5)《热源厂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编号ZDZJ-05。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已根据邯安办(2019)85号文件《邯郸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要求,同期开展了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了台账信息,已落实到位。二是针对“截止7月底,主城区未安装燃气安全保护装置户占比36%”问题。截止11月2日,我市主城区燃气用户自闭阀加装工作已完成46.56万户的加装工作,超额完成既定年度目标任务。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各区政府督促有关部门、燃气企业开展联合行动,通过采用发放明白纸、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等方式,宣传加装自闭阀的好处,引导燃气用户积极配合做好自闭阀的加装工作。加大了隐患排查力度,组织相关部门及燃气企业对城乡居民用户室内的阀门、连接管、燃气表具、燃烧器具、泄露报警装置等各类燃气设施,进行了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切实保障了群众用气安全。

(三)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缺乏力度,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

12.关于“党建制度执行不到位。三年来未按《中心组学习规则》开展集中交流研讨”问题。

整改措施:8月11日、18日、20日分三期进行了针对“结合业务工作抓党建”专题研讨;10月13日针对“近期国家、省、市中心组学习领导讲话内容”进行了专题研讨;11月12日,进行了“学习研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11月26日,进行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对四个主题,分六个回次进行了集中研讨交流。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心组学习规则》开展集中交流研讨。

13.关于“党组抓党建责任意识不强,研究党建工作少。三年来没有专题研究过党建工作”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印发了党建例会制度。局党组每逢双月调度一次党建工作,协调推进党建重点任务落实,推进增效提档。二是完善了抓党建责任清单。印发了《局各级党组织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细化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委员抓党建责任清单,明确抓手载体,加强工作考核,确保抓党建责任有力有效落实到位。三是纳入了年度考核。9月份,已进一步细化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目标,明确标准,年度党建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价班子和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

14.关于“职责分工不合理。一方面长期固定,一些县级干部长期分管固定科室。另一方面频繁调整,排水处、垃圾分类工作多次更换主管领导和牵头处室,工作缺乏连续性”问题。

整改措施:经多次征求意见建议、会议研究,我局起草印发了《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基本原则》,对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学领导分工进一步进行了明确。

15.关于“工作沟通机制不畅。在城市管理中与公安、环保、国土等单位缺乏沟通,协调不顺畅;各科室部门之间存在信息缺乏共享、联查联动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建立顺畅沟通机制的通知》;二是在局OA系统增加了公告板块,及时发布各种信息和联查联动等通报,实现信息共享,协调联动。

16.关于“党内称呼官职化。没有严格执行‘党内一律称同志’规定。2019年以来党组会议均称某局长”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的规定。我局已于10月27日下发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称呼的通知》,要求加强《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规定的学习,深入理解“同志”的深刻含义,现我局文件签批及党内会议记录均规范称“同志”,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相关党内规定。

(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彻底,“四风”问题仍有发生方面

17.关于“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情况。市容环卫考核中心照抄照搬局文件”问题。

整改措施:市容环卫考核中心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和专项整改:一是对上级各类文件通知等认真查收、填写呈办签,按照文件通知内容请示领导批示、督办、上报。对重要文件通知,召开全体会议传阅讨论。二是对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通知,必须根据中心工作职责制定相关方案措施,结合中心工作细化方案,绝不再搞照搬照抄,体现中心对各项工作的具体谋划落实情况。同时,制作并规范会议签到表、收发文记录、文件呈办笺、传阅文件单等表册,对上级来文来件认真审阅传阅、呈办上报。

18.关于“有增加基层负担现象。微信群和要求下载的APP过多,有当天通知当天报送、拍照发群、过度留痕现象;落实中央精文简会要求不到位,发文数量逐年递增”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起草了全局《微信群管理办法》,并在全局下发,通知逐步解散无用工作群,非特别紧急事项,通知落实事项均给基层充足的落实上报时间,不得提出当天通知当天报送、拍照发群、过度留痕的要求。二是根据省、市对于基层减负年精文减会要求,干部任免、干部处分处理、会议纪要、请示、报告等机关内部适用文件不纳入精简范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于列入统计范围的文件,逐年递减发文数量,2019年印发54份,2020年印发文43件。

19.关于“基层调研少工作不深入。谈话半数以上人员反映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解决问题少,对急需解决的问题只是搬文件”问题。

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基层调研工作制度,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活动,针对基层群众反映的急切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弘扬求真务实之风,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实事求是研究解决问题,切实把情况搞清楚、把问题研究透、把对策建议准。印发了《深入开展“补短板、强弱项”基层调研活动实施方案》,组织领导干部聚焦市容环卫、市政绿化、停车管理等十方面,深入开展基层调研活动,解决了一批基层一线急需解决推进的问题。

20.关于“对职工关心爱护不够。市政公司、自来水公司改制进展缓慢;环卫工人等弱势群体待遇问题长期未解决”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关于市政工程公司改制进展缓慢问题。市政工程公司已报送《邯郸市市政工程公司转企改制工作整改方案计划表》,明确计划安排、完成期限、工作举措、责任分工等事项。二是自来水公司改制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自来水公司已制定《邯郸市自来水公司关于改制工作的推进方案》,明确了计划安排、完成期限、工作举措、责任分工等事项。(1)继续对照市行政审批局改制所需审批程序和资料目录补充完善;(2)积极对接银行,已按银行要求将金融债权保全证明文件和确认证明文件的出具资料进一步完善,提交给银行开具证明文件。三是针对环卫工人等弱势群体待遇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已于2020年11月底,为两站101名环卫工人,配发带有标志性的环卫服装。其中包括:夏装、单马甲、棉马甲、棉胶鞋、秋冬装、棉外衣。考虑到环卫工人工作性质,为妥善解决环卫临时工因公受到伤害问题,我局从2016年开始,为符合社会保险年龄要求的缴纳了工伤保险;对超龄的,每人每年缴纳648元雇主责任险,等同于工伤保险,一旦受到伤害,按照工伤保险标准进行赔付。今后,我局将更加重视落实好提高弱势群体待遇工作。

21.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存在外出不登记、迟到早退现象,个别单位双人双岗不到位;停车办、市政排水处考勤制度形同虚设,市政工程公司超前考勤”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一查三治”,对全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大检查,对“四风”问题、服务效能、工作纪律继续开展大整治。从8月份大整治活动月起,先后5次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纪律作风和值班在岗情况进行了抽查暗查和检查通报。督促各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印发巡察立行立改快报专刊15期,落实立行立改交办件3件12项问题,开展批评教育和检讨谈话10人次,营造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二是印发了《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加强纪律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对外出不登记、迟到早退、双人双岗值班不到位、考勤制度不严格等工作纪律执行不严和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基础上,进一步逐项对照检查,认真整改和巩固提高。先后3次组织了检查抽查,切实加强了各项纪律的监督执行。三是针对“停车办、市政排水处考勤制度形同虚设,市政工程公司超前考勤”问题。在巡察过程中各相关单位均进行了自查自纠和立行立改,进一步加强了考勤管理、严肃了工作纪律。①停车办严格执行《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外出登记报备制度》、《2020下半年工作纪律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闲聊、无故脱岗、擅离职守,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增设“警铃”进行每日集体点名与应对突发紧急情况。由停车办督察科负责每日两次工作巡查与不定时集体点名。②市政排水管理处严格内部管理制度,对职工请销假及考勤制度进行明确规定,要求各单位、科室公示人员考勤表,每日签到;完善人员外出登记制度,确保纸质版登记与外出人员去向牌展示相对应;每周不定期对各部门人员签到及外出登记情况进行抽查;建立长效机制,将签到表等相关资料、图片留存备查。③市政公司办公室记考勤人员7月28日为了方便月底报考勤表,提前划了考勤表,但未到月底考勤还未核实,其本人未签字,也未报相关领导审核签字。针对这种极不负责任的现象,市政公司立即进行了纠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作出书面检查,并要求在全公司范围内和机关各部室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为民服务主动性还不够强,履行职能责任不到位方面

22.关于“老百姓关心的停车难、停车贵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停车场不设置收费公示牌,私自提高收费标准,停车场规划建设不充分不科学,新喜美食林、三龙商场等多地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植物园二期规划不到位导致停车难”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在治理停车难、停车乱方面,我局停车办制定了《关于主城区治理停车乱与停车难实施方案》,根据整改方案有序推进,已超额完成新增5000个免费停车泊位目标,加大了对车辆乱停乱放治理的力度,对占压盲道、消防通道等严重影响以及多次警告无视法律乱停放的车辆管理力度,自巡察工作开始,已累计张贴违章停车告知单近50000张、提醒单8324张。二是在治理停车贵方面,我局严格要求主城区停车场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定价,建议社会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定价标准不得高于政府定价,并将进一步推进计次停车场实行20分钟停车免费工作。三是在停车收费标准执行和公示方面,针对“部分停车场不设置收费公示牌,私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整改期间,我局积极与市场监管局进行沟通,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针对治理停车场乱收费、私自抬高价格标准的价格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我局和相关单位积极配合。8月21日巡察组列席我局停车办“两牌(监督公示牌和价格公示牌)工作部署会”专项解决部分经营性停车场公示不到位的问题,截至目前主城区备案经营性停车场“两牌”覆盖率接近100%。为更好推进工作整改见底、公示全覆盖,我局停车办于10月10日开展回头看工作,并加大巡查力度,严格监管,对新增设的停车场严格要求,按照“两牌”制度相关规定进行落实,自立行立改开展以来已强制停业整顿停车场55家。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局严厉打击经营性车场不挂牌、私自抬高收费标准等行为。四是在停车场规划建设方面:(1)针对“停车场规划建设不充分不科学,新喜美食林、三龙商场等多地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停车办施划了大量非机动车停放区。截至目前已完成施划13万余米,已完成对“乱点”逐一摸排,根据各个区域实际情况登台造册,进行整治与更合理的规划。其中新喜美食林、三龙商场等地,已加派管理人员,加强巡查频率,采取“固定+流动+错时”的治理模式,并通知周边区域停车场扩大管理范围,将车辆停放管理有序:(2)针对“植物园二期规划不到位导致停车难”问题,在人民路高速桥下、丛台路路南停车场、联纺路一期设置了停车位488个,大大缓解了停车难。

23.关于“城市绿化养护不精细。东环、北环、滏东大街等街道栽植多年长势不好,立交桥柱包装绿化不到位;主城区存在私自侵占城市绿线、绿化带违规开口等现象”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将所辖街道、公园游园实行网格化管理;二是制定养护管理考核管理标准及奖惩办法;三是充实基层专业技术力量,加大专业技能培训力度和传帮带交流学习,提升一线工人的业务水平。四是针对“东环、北环、滏东大街等街道栽植多年长势不好”问题,北环路(北城雕至西环立交桥)硬化层已打通,其余道路将列入2021年计划;五是针对“立交桥柱包装绿化不到位”问题,①种植垂吊植物;②在桥梁侧壁悬挂花箱;③加强水肥管理,保证植物长势良好;④在护坡、挡墙或桥墩下部周围栽植攀援藤本植物,做好攀援植物向桥身的牵拉工作,利用攀援植物将挡墙或桥墩、桥体立面覆盖,以期达到良好的立体绿化效果。六是针对“主城区存在私自侵占城市绿线、绿化带违规开口等现象”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及时召开会议,加强日常执法,严格管理。要求每个分队认真做好各自分管区域日常巡查工作,对发现侵占绿线、违规在绿化带开口、擅自占用绿线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对违规占绿、私开设口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处罚力度,有效保护我市绿化成果。

24.关于“市政设施维修质量不高。南环路面龟裂破损,便道风化损坏,隔离带开口较多;部分小街巷路面坑洼,道路维修‘补丁摞补丁’;部分路段小区雨季‘看海’等内涝现象还未彻底解决”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南环路面龟裂破损,便道风化损坏,隔离带开口较多”问题,本着举一反三的原则,对北环、南环的市政设施损坏及时进行了维修整改。目前已维修整改到位,完成机非隔离带封口接绿34处,中央隔离带封口接绿9处,便道整治维修4600平方米,便道新建2450平方米,道牙维修3615米,道路整治维修11000平方米,京广铁路桥下北侧快车道微罩面11900平方米。同时,结合省第四届园博会,对环路和主城区部分道路实施了整治,完成环路封口接绿182处,完成联纺路、百家大街、建设大街等道路、便道维修改造19.4万平米。二是针对“部分小街巷路面坑洼,道路维修‘补丁摞补丁’”问题,我局市政工程管理处及时制定了详细的技术方案,在“细处”着眼、“微处”着手,极力保证小街巷市政设施的完好。2020年10至12月期间,对中华大街整体改造已完成,并对市内171条小街巷实施巡查维修,责任到人,对出现的道路动态损坏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维修。截至目前,完成道路及便道维修6.49万平方米。三是针对“部分路段小区雨季“看海”等内涝现象还未彻底解决”问题,立即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将涉及主城区的8处易积水点整治工作全部完成;铁西大街北环路交口雨水改造工程昼夜施工,加速推进,工程已完工;部分路段小区雨季“看海”等内涝现象已整改完毕。2021年,将进一步加强城市防汛的各项工作,包括完善预案、物资储备、人员演练、防汛工程等,结合一年一度的防汛备战工作,全面排查,清除淤赌,确保排水设施运行正常,雨水排沥通畅。

25.关于“公共场所管理不严格。一些市民携带犬类频繁进公园,给市民游园造成安全隐患;对市容管理和服务群众两项工作缺乏科学统筹,‘望岭路西段破墙开店做生意影响群众出行’被反映到人民日报;展览路、人和街等路段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屡禁不止”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市民带犬游园”问题:(1)在公园出入口安置了“禁止车辆及宠物入园”的提示牌;(2)公园管理调整班次,增加人员,加强巡逻,及时劝阻,及时处理;(3)积极向广大市民和游客宣传带宠入园的危害性,形成自觉遵守公园管理规定的良好意识,更好地维护公园环境和游客的安全。二是针对“市容管理和服务群众两项工作缺乏科学统筹”问题:(1)望岭路西段破墙开店,展览路、人和街等路段占道经营等问题,我局已督导丛台区执法部门予以取缔,并要求举一反三,对屡禁不止的路段加大执法力度。(2)制定长效管理制度,围绕建设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现代城市目标,结合市容管理治理需求,督促四区相关执法部门建立健全规范化、长效化工作制度。(3)我局召开了落实市委巡察整改精神提升市容市貌管理水平的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整改精神提升市容市貌管理水平的通知》,要求四区执法局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市容市貌管理水平,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4)强化推进市容管理:①利用周三护城日调度解决市容市貌难点热点问题;②借用新闻媒体对久拖不决的市容市貌突出问题采访曝光;③强化日常督导考核;④集中开展专项整治;⑤推行两项试点工作。在丛台区开展破墙建店专项整治工作,在邯山区开展街路容貌综合整治工作。探索成功经验后在其他区实行。下一步,将进一步提升市容市貌管理水平,科学统筹市容管理,提升城市管理品位,鼓攻坚克难之劲、尽为民惠民之责、求狠抓落实之效,尽心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为人民群众健康保驾护航。

26.关于“服务群众存在短板。《邯郸市城市供热条例》立法修改和‘双代’工作进展缓慢;城市供水管网维修、营业维修两个部门推诿扯皮,维修不及时;市政道路‘绊脚桩’、‘绊脚钉’处置不到位;市政公司、自来水等多单位‘门难进’;燃气维修不及时,群众多日无法生火做饭”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邯郸市城市供热条例》立法修改”进展缓慢问题,已督促中电洲际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送《中电洲际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提请<邯郸市城市供热条例>修改的实施方案》,明确计划安排、完成期限、工作举措、责任分工等事项。目前该公司已将《条例》(征求意见稿)初稿报至我局。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司法局按照立法程序加快推进《条例》修改工作。二是针对“‘双代’工作进展缓慢”问题,截止10月13日,我市完成了2020年农村地区46.49万户的清洁取暖改造任务,改造用户实现了通气、通电,具备了供暖条件。(1)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地区“双代”工程建设和主城区燃气用户安全保护装置加装工作进度,坚持多措并举,制定并印发了《农村双代、燃气用户加装安全保护装置“百日攻坚”实施方案》,召开汇总调度会,组织督导、讲评、排名通报等具体措施,组织各区政府督促燃气企业增派施工力量,延长施工作业时间,全面提升工作效率,保障工程高效、有序推进,进一步明确分工,层层签订责任状,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组织各县(市、区)严格按照任务计划安排施工,优化施工方案,倒排工期,加大施工人员和设备的投入,采取有力的措施快速推进工程进度;敦促供电公司加快推进物资、施工、验收等方面的节点计划,增派施工队伍力量,延长施工作业时间,保证工程高效、有序推进,确保按时完成电代煤配套电网建设任务。三是针对“市政道路“绊脚桩”、“绊脚钉”处置不到位”问题,我局认真研究制定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清除:障碍物86处、地锁53个、接坡238米、护栏60米、蘑菇墩28个。下一步将长期坚持,加强巡查,及时处置“绊脚桩”、“绊脚钉”等影响市政道路安全、美观的问题。四是针对“城市供水管网维修、营业维修两个部门推诿扯皮,维修不及时”影响群众用水需求问题,自来水公司高度重视,为加快维修进度,明晰管网、营业两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了《邯郸市自来水公司关于供水市政管线、庭院管线权限划分的规定》,明确管网管理处和营业管理处的市政设施维护范围;制定《管网管理处维修工作程序》《营业管理处维修工作程序》,明确管网管理处和营业管理处的维修工作程序,对维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办事,发现推诿扯皮情况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同时,建立服务热线上下沟通联动机制,对外与市长热线、数字化中心等部门积极沟通,及时传达事件处置情况,对内规范工单管理,根据工单级别和类型,制定专人专项管理制度,简化工单流转环节,提高办结效率,确保用户所反映的供水问题能够得到快速解决和办理。2020年共接听群众热线33700多件,均得到了圆满处置,办结率100%。四是针对“门难进”问题,组织局属各单位自查自纠引以为戒,强化整改落实。①市政公司组织全体警卫人员立即开会整改,会上对问题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并教育其他人员要举一反三,深刻剖析原因,立查立改、彻查彻改。对今后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和整改措施,要求警卫人员日常要规范使用文明用语,做到礼貌待客。同时重新修改完善了车辆和人员进出机关大院相关规定、警卫人员值班制度。下一步,公司将以此为戒,加强警卫人员日常培训学习,努力提高警卫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严格执行工作制度,严肃作风纪律,并将长期坚持好,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树立良好形象。②自来水公司力戒官僚主义,完善公司保安和门禁管理工作机制,制定《保安人员管理规定》《机关保安人员上岗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每周组织警卫人员进行培训,对警卫人员岗位形象、思想素质、服务意识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不定期对警卫人员门禁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增强保安警卫人员解决问题、处理问题和有效沟通能力。五是针对“燃气维修不及时,群众多日无法生火做饭”问题,因全市范围内安装安全保护装置,用户报修量增加,对于漏气等严重安全隐患,华润公司安排第一时间进行维修处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针对“火小、家中停气”此类问题的及时维修。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督促华润燃气公司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华润燃气公司将维修人员数量由原来的60人,增加到90人,并且调整了维修人员工作时间,将维修人员集中到维修量较集中的时间段,有效避免了出现维修不及时的情况。

(六)廉洁用权执行不严格,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方面

27.关于“存在选择性执法和乱收费现象。停车办对警车违章停车不予处罚”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对警车违章停车不予处罚”问题,停车管理办公室制定了《关于违停车辆信息采集操作标准》,标准明确指出警务、救护、工程抢险、消防、执法车辆在执行任务或紧急情况下临时停放不予处罚,除此情况外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进行处罚。在整改期间共对40余辆警车停车开展治理工作,其中34辆警车为执行任务临时停放,6辆为非执行任务的违法停放,均已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28.关于“收益未上交,存在廉政风险。自来水水源、鼎源等公司利润未上交总公司”问题。

整改措施:对此问题,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立即督促自来水公司自查整改。自来水公司对水源公司、鼎源公司等子公司近三年利润情况进行了摸底,对生产经营和财务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并出台了《邯郸市自来水公司下属子(分)公司利润分配管理规定》,制定了问题整改方案和推进整改时间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子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完成财务审计报告后,各子公司按企业章程和有关程序规定将利润进行分配上缴。

(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而不绝,纠正四风还存在盲点方面

29.关于“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仍有发生”问题。

整改措施:我局高度重视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针对2018年和2019年发现的2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做到了及时查处,并按规定视情节严重情况对当事人做出相应处分。领导班子能做到以身作则,教育党员干部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实省市关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通知相关精神,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奢侈浪费行为,带头倡导文明节俭、廉洁自律的社会风尚。同时,加强报告备案制度等日常管理和监督抽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依规查处,杜绝大操大办现象。印发了《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加强纪律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对外出不登记、迟到早退、双人双岗值班不到位、考勤制度不严格等工作纪律执行不严和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基础上,进一步逐项对照检查,严加整改和巩固提高。先后3次组织了检查抽查,切实加强了各项纪律的监督执行。

30.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依然存在。自来水发放奖金没有向上级报备”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我局已督促自来水公司立行立改。自来水公司已向我局上报《邯郸市自来水公司关于自来水公司奖金发放情况的报告》,报备《邯郸市自来水公司2020年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以后每年的考核办法制定完成后均将按要求向局机关报备。涉及奖金管理办法修改、奖励基数调整等均按照程序研究审议,并及时向局机关报备,依规发放。同时,对公司津贴发放种类、数额及依据进行全面自查,不符合规定或没有发放依据的,一律停止发放,并加强对津补贴各项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

31.关于“自来水公司2019年为所有人员超范围发放工(套)装”问题。

整改措施:收到巡察组的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后,我局立即督促自来水公司开展自查整改。自来水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整改,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结合生产工作实际和企业文化建设要求,制定了《邯郸市自来水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发使用管理规定(试行)》,明确了工装及工作服发放类别、范围及期限。严格执行《中共邯郸市自来水公司委员会“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要求,经党委前置讨论通过和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执行,确保工装在规定范围内发放。

32.关于“弛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市政管理处个别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

整改措施:我局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督促市政工程管理处党委自查整改。市政工程管理处党委对此项问题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办公用房管理小组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并对全处范围内的办公用房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对各办公室开展了现场地毯式整改。同时安排专人利用激光测距等精密仪器进行实地测量,对各办公用房功能设置、办公室配备人数、办公用房面积等进行现场核实,当即按照要求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使用标准整改到位。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同志对本次巡察过程中出现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谈话,对其提出严厉批评,要求其作出深刻检讨,并在全处进行了通报。

(八)资金使用不规范、资产管理存在风险方面

33.关于“未按要求建立内审制度。对下属单位财务工作内审监督制度缺乏”方面。

整改措施:我局根据《审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已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完善了对下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制度,并加强审计人员专业知识相关的培训,增强其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能力,以更好、更快地提高其审计业务技能水平。

3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购置固定资产未入帐,大额现金支出,工会超范围列支费用,往来款项票据不规范;城管局财务处出纳换岗时未履行交接手续,停车办会计、出纳岗位分工不明确,自来水应收账款未设明细账”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学习,完善相关内部财务制度规定,就“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立即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责任处室开展自查整改,做到举一反三。一是针对“购置固定资产未入帐”问题,局财务已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学习,使相关管理人员熟练掌握资产管理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认识。具体整改情况如下:(1)“基建处经办付大鹏电动门公司东环停车场电动门款(2017年2月份6号凭证),未办理固定资产入库”问题已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完成固定资产入库补录及帐务处理工作;(2)“关于园林局幼儿园2018年9月购买的一批桌椅未计入固定资产”的问题。园林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立即召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幼儿园、财务处等相关处室,通过查找当时有关资料,认真研究问题原因,找出症结所在,共同制定整改措施,坚决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发生。此项问题由园林局设备科负责固定资产入库工作、办理入库手续,财务处根据入库手续计入固定资产、并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设备科已经与幼儿园对接,查看了原始资料,补开了固定资产入库单,交给了财务处;财务处已经根据入库单补记了固定资产,整改完毕。二是针对“停车办大额现金支出”问题,停车办健全和落实单位内部现金管理制度,制定切合单位实际的现金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办理现金业务的权限范围和相应责任,使现金管理有章可循。三是针对“工会超范围列支费用,往来款项票据不规范”问题,(1)自来水公司工会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列出整改事项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制定了《邯郸市自来水公司工会收支管理细则》,对相关票据的使用进行了规范,完善了财务管理工作;(2)停车办财务人员对所有往来款票据逐一检查,认真补全财务签字及章印,完善了财务工作。四是针对“出纳换岗时未履行交接手续”问题,我局财务处已严格按照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对移交人员与接管人员交接手续进行了完善,确保了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并做到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五是针对“停车办会计、出纳岗位分工不明确”问题,停车办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办理业务的权限范围和相应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内部财务规章制度,从根本上保证财务工作的严谨规范、合理合法;加强财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明确会计出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六是针对“自来水应收账款未设明细账”问题,通过网络调试,在10月31日前自来水公司已将供水企业营业收费系统与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实现联网,做到了随时可以对营业收费部门的日常应收、实收数据进行调取监测。同时,自来水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应收账款明细台账,做好了相关报表汇总工作。11月10日前完成了营业收费应收、实收等相关明细账和月度报表的打印汇总工作,并举一反三,针对公司资金使用、资产管理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对公司各子公司二级核算中涉及各项费用的记账方式和凭证管理进行统一规范并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明确了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强化财务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打好基础。

35.关于“项目投资和资金管理存在风险。建筑垃圾管理处2011年购买向阳路32号综合楼;2017年至今自来水鼎源公司资金闲置”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建筑垃圾管理处2011年购买向阳路32号综合楼存在资金风险”问题,建筑垃圾管理处党支部高度重视,安排分管领导带领专人,对向阳路32号综合物业楼的基本情况进行逐项研究分析,逐项整改落实:经与多部门协调咨询,已整理清楚有关向阳路32号综合物业楼的基本情况及目前所拥有的相关证件。下一步,继续去资产清算各部门咨询,与力源食品公司负责人进行进一步沟通协调,争取早日办理房屋产权,完成过户。二是针对“2017年至今自来水鼎源公司资金闲置”问题,自来水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已认真研究分析了鼎源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资金情况,对鼎源公司近三年利润情况进行了摸底,制定了问题整改方案,出台了《邯郸市自来水公司下属子(分)公司利润分配管理规定》,对鼎源公司的资金利润分配做出了规划和程序上的安排。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鼎源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后,由鼎源公司按企业章程和有关程序规定将利润进行分配上缴。

(九)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制度落实不到位方面

36.关于“重业务轻党建。有的党组织负责人将党建工作窄化,简单理解为开会学习做笔记;“主题党日”党员活动少、形式单一,党建工作没能与中心工作有机融合”问题。

整改措施: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持抓党建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把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和抓党建落实到城管执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一是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重点抓住教育、管理和监督,抓好制度落实。健全完善机关党建例会制度,每逢双月的月底召开一次机关党建例会,结合业务职责定位开展调度,加强经验交流,服务好基层和群众;二是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不断提升党建业务技能素质;三是落实好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按照工委确定的活动主题,指导机关各支部认真开展活动,规范做好记录,丰富活动载体,将主题党日开在工作一线;四是继续支持基层党组织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富有特色的党建活动,并积极宣传推广,促进相互提高。

37.关于“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个别单位存在造假现象”问题。

整改措施: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增强“三会一课”的实效性,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觉悟。一是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真正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加强党建业务培训,彰显“三会一课”政治属性和内容创新,及时组织开展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支部重要会议,并在支部工作手册上规范记录;二是提升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强化激励机制、打造开放式载体、推进互动式参与,切实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每季度开展一次党支部手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严格党建考核评价。增强“三会一课”实效性,将“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纳入支部考核评比重要内容,健全完善了考核评价保障机制。

38.关于“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有欠缺。多年来市政工程项目存在财政欠款,局党组未向市委、市政府专题请示报告,已成为制约城管发展的瓶颈”问题。

整改措施:由于我局承担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依托市财政资金,随着城市面积发展的不断扩大,项目建设投入大,建设管护量工作也逐步增加,导致市财政资金未能及时拨付。收到巡察组巡察反馈整改意见后,我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组织相关单位及部门开展排查工作,主动预防和积极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我局政府投资项目欠款情况已向市财政局申报,并已经2020年10月1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目前已争取财政拨付市政工程公司工程欠款1406.7万元,拨付园林局工程欠款104.1万元。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对接市财政局完成欠款项目工程结算,分批解决工程欠款资金。

39.关于“‘三重一大’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严格。2017年以来大额行政处罚,借市政工程公司周转金,自来水确定平安保险公司为企业年金受托人等事项均没有党组会研究记录,2019年水源公司购置三辆送水车未经集体研究;自来水、排水处成立子公司未向城管局备案”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多方征求意见,研究印发了《关于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二是针对“2017年以来大额行政处罚”问题,督促城管支队对2017年以来七件大额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梳理,按照有关制度规定补充完善资料,现已报局机关备案,完成整改。三是针对“借市政工程公司周转金”问题,市政公司已于当年归还;局财务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体人员重新认真学习了财务通则、会计准则,今后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四是针对“自来水确定平安保险公司为企业年金受托人等事项均没有党组会研究记录”问题,自来水公司制定了《中共邯郸市自来水公司委员会“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议事规则及规范议事决策程序,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凡是“三重一大”事项都经集体研究决定。五是针对“2019年水源公司购置三辆送水车未经集体研究”问题,自来水公司制定了《邯郸市水源供水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堵塞漏洞。六是针对“自来水、排水处成立子公司未向城管局备案”问题,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相关重大事项将严格按照《关于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执行。(1)自来水公司向局机关上报了《邯郸市自来水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设立情况的报告》,报备公司目前已成立的子公司设立时间、股权构成、负责人、主营业务等情况,以后凡再设立子公司均及时向局机关报备。(2)市政排水管理处已按照要求,将子公司成立的情况向局机关进行汇报,将四个子公司和一个分公司的成立背景及现状进行详细介绍,下一步将严格落实各项报备制度,不断加强子公司管理,确保排水行业有序有力健康发展。

40.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辣味不足。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高度雷同”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深化会前学习。会前,中心组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上级民主生活会相关文件,让干部思想上高度重视,站在真诚帮同志的角度,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自我批评直面问题、不遮不掩,相互批评出以公心、坦诚相待,积极用好开展相互批评这个武器。二是落实好会前谈话。会前按照“四必谈”的要求,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互相掏心窝子、说心里话,鼓励引导党员打消顾虑,说真话,真批评,消除隔阂,增进共识,确保会议既红红脸、出出汗,又不至于上纲上线。既主动说自己身上的毛病,又直接点出对方的不足,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既谈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不足。三是严格会前审核。党组书记会前其他党组成员的相互批评意见严格审核把关,出现与往年雷同的现象,督促其再谈话,再查找,确保对批评对象画像准,自身问题找准查实。我局于12月7日召开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副市长王彦清指出:此次民主生活会准备充分、态度诚恳、查摆准确、剖析深刻、措施具体,有辣味,达到预期效果。

41.关于“党费收缴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思想教育。针对党员主动履行按月交纳党费这项党员最基本的义务意识不强,对按月交纳、收缴党费认识不足问题,印发《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的通知》,教育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每月9日前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二是规范党费收缴程序。要求党支部在按月收缴党费的同时,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按“年、月、日”、“交纳党费金额”、“收款人”的要求,认真填写《党费证》,并按月向党员开具党费收据。三是严格党费支出。局党组研究出台了《局管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党费使用审批程序,规范党费收支管理。四是严格按要求落实党员转入转出制度,及时为工作关系有调整的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调转手续,为其自觉、足额、按时缴纳党费提供保证。

42.关于“基层支部换届不规范。存在举手代替投票、参会人数不符合要求、未实行差额选举、得票统计不准确、预备党员投票等问题”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11月4-6日,开展了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对党组织换届前对换届程序和规定开展专项培训,对规定和注意事项再明确、再强调,确保各个环节有序展开;二是加强指导督导。局机关及基层党委对换届党支部进行实地指导,加强换届前教育、资料准备、候选人资格等程序,严格把关到会人数、投票人资格审查,督促其按期规范换届;三是规范换届材料。换届结束后,局将对换届资料台账进行整理,建立台帐,发现不规范、不完善的情况立即要求整改。

43.关于“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不严格。建筑垃圾管理处、市政工程公司、自来水公司等下属党支部预备党员接收和转正没有实行票决制”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10月28日下发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对2020年下半年拟发展党员严格把关,印发统一票样,下发至基层党组织。二是11月4-6日,开展了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培训。组织学习了《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入党资料填写规范》,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三是要求各支部预备党员接收和转正全部实行票决制,发现入党材料不规范不完整的立即要求整改。在巡察过程中发现存在“预备党员接收和转正未实行票决制”的单位,均立行立改,做到长期坚持。(1)建筑垃圾管理处党支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①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支部建设标准,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②健全完善预备党员考察制、票决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2)市政工程公司党委采取有效措施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①组织各支部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了《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入党资料填写规范》相关内容,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②由公司组织宣传部统一印发票样下发基层各支部,对2020年下半年拟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严格执行票决制,不得采用举手表决,并在支部手册中要有完备详实的记录,做到记录规范、内容一致;③责成公司组织宣传部对发展党员材料逐一审查,严格把关,对材料不规范、不完整的立即要求整改。(3)自来水公司党委立即组织各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11月5日组织召开的党支部书记培训会上,传达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通知》精神,讲解了党员发展的五个阶段二十五个程序,明确了表决票样,并要求各党支部在党员发展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同时,在党支部书记工作群中发布了“学习强国”平台上登载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大家进行学习。

(十)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严格方面

44.关于“个别单位设岗随意。建筑垃圾管理处设各种‘主任’”问题。

整改措施:收到巡察组的巡察整改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建筑垃圾管理处对此项问题立即整改。建筑垃圾管理处党支部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第一时间针对此问题召开专题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整改工作,拟待编办增加编制后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合理设置部门科室和人员职务调配。目前,建筑垃圾管理处已完成基层部门调整方案,重新调配人员职务问题,已落实到位。

45.关于“存在混岗情况”问题。

整改措施:对存在混岗的3个岗位人员,正在向市委组织部、编办、人社相关部门协调办理人事调动相关手续。今后将在干部调配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办理,杜绝该类现象发生。

46.关于“个别单位存在‘吃空饷’”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边查边改要求,2020年7月对全局科级及以下干部吃空饷进行了排查;11月3日下发了《局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12月初完成了对全局吃空饷问题进行再次排查,加强考勤管理和对下经常性检查。同时,健立健全吃空饷每年排查工作机制,将排查结果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一经查实存在“吃空饷”人员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严格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47.关于“自来水公司录用员工缺乏相关制度”问题。

整改措施:自来水公司严格落实组织人事纪律,建立健全企业人员公开招聘等制度,根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省市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精神,制定了《邯郸市自来水公司员工招录办法》,明确招录原则、条件、程序等,按照公司《“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进行党委前置讨论通过后,经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执行,使招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流程化,确保企业人员使用的合规有据、公开公正,在按政策依法规范用工管理的同时,满足企业发展人力资源需求。

48.关于“讨论决定干部时未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问题。

整改措施:11月6日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决落实好党组书记末位表态要求,同时加强人员培训,严格规范做好记录。

49.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2019年5月23日、6月27日研究科级干部调整,会议记录未体现民主推荐、考察等情况”问题。

整改措施:已将2019年5月23日、6月27日研究科级干部调整会议记录中的民主推荐、考察等情况,补充记录在党组会记录中。同时,加强会议记录管理,今后会议研究中将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相关规定,做好民主推荐和考察相关记录。

50.关于“没有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问题。

整改措施:对全局干部档案都进行了梳理,责成相关单位和部门完成缺失材料的补充工作,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表均补充了本人和审核人签字,加盖了公章,并按类放入个人档案。

(十一)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效果不明显,防范廉洁风险不到位方面

5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投入精力不足。对党员干部缺乏教育监督,案件线索呈逐年上升趋势”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责情况,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研究部署下步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诫勉等制度。加强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三是11月12日,局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通报了今年以来市纪委和市委巡察组转办案件办理情况,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52.关于“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空转,定期向党组汇报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党组进行述责述廉报告,对分管单位(处室)和领域党员干部加强廉政教育,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备案制度,与分管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二是在廉政谈话方面,要求分管领导在谈话内容上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和业务工作实际,谈深谈透,起到防微杜渐作用,杜绝抄袭现象。三是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于年初和年中分别向党组进行述责述廉报告和履职报告,对分管单位(处室)和领域党员干部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开展了廉政教育谈话。

53.关于“机关纪委工作虚化,业务能力不强,发现问题少”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研究明确了机关纪委职责任务;二是加强纪检队伍对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学习培训,积极参加集中轮训、以案代训等培养锻炼,不断提高纪检业务能力;三是加大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举报箱等监督渠道公开力度,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54.关于“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多发。2017年以来,多人因经商办企业、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受到党政纪处分”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加强对党纪国法的学习,教育干部既要干成事,又要不出事;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根本思想,牢记初心使命,全身心干事创业;二是严格执纪监督。对城管支队经查实违规经商办企业的1名科级干部进行党纪处理;对市政公司2名科级干部、1名股级干部因管理不严、履职不到位给单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风险,分别进行党政纪处分,维护了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三是严格干部日常管理。按照边巡边改要求,8月份开展了科级干部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任职、干部不作为等全面排查,9月底起组织全局159名在职公务员进行了个人申报,并对个人申报情况仔细梳理登记备案,对查处的1名科级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进行了党纪处分。

55.关于“利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不够。警示教育‘后半篇’文章做的还不扎实,在‘一案一整改’‘一案一总结’上有所欠缺”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11月20日,我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专题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上级廉政会议精神,听取了城管支队等三个基层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通报了2020年以来6个典型案例,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玉建对全局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并以《筑牢思想防线 深化反腐倡廉》为主题,上了一堂深刻党课。二是精准发力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①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党组及所属单位党委(分党组、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利用党员学习日集中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电教片、参观廉政警示基地、观看旁听庭审职务犯罪案件等活动,形成良好的警示教育氛围。②提高问题整改要求。利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涉事单位对涉及问题,找准症结,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整改结果及时向驻局纪检监察组和局党组进行反馈,截至目前对巡察移交的问题已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督促涉事单位立行立改,建章立制,确保用制度管住大多数。并要求涉事人员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作出检讨,将整改情况纳入驻局纪检监察组对下属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中。③找准廉政风险点,建章立制补短板。结合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进行自我“体检”,自我“疗伤”。坚持问题引导,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研究对策,结合单位或部门实际,制定完善规章制度。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防范措施就跟进到哪里,警示教育就落实到哪里,潜移默化让党员干部把“不想腐”成为自觉行动。④提高工作要求。立即制定印发了《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实施方案》,为廉政警示教育工作明确了任务目标,提出了具体要求,强化了督导问责。在今后工作当中要做到在工作上精益求精,落实上常抓不懈,尤其注重工作开展实效,定期深入一线查看效果,确保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不走样、有效果。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共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7件,全部了结。党政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3人。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信访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我局党组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

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不懈改作风,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运用执法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四)着力推动城管事业全面提升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工作,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作为推动发展的总抓手,不断改善城市承载能力,使城市文明再提升,管理更有序,保障更有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209033、3122866;邮政信箱:邯郸市丛台区果园路58号(市城管执法局机关纪委);电子信箱:hdcgjjgdw@126.com。

 

          中共邯郸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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