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2-24 17:13:42 阅读量:3445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20年7月28日至9月10日,对市公安局进行了常规巡察。10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邯郸市公安局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传达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的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一是对《整改工作方案》进行专题研讨。二是对巡察组指出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责任分解,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
在整改工作中,市局实行整改工作周总结汇报制度,及时掌握各项问题整改进度情况,并适时检查调度。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委工作要求不够深入,社会风险防控工作还需提高的问题。
1.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
(1)关于“市公安局党委学习十九大精神学用结合不够,仅仅学习相关讲话和文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研讨并贯彻落实到工作中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学习方案,组织十九大精神再学习。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制定十九大精神再学习方案,组织单位党员干部对十九大精神以及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原原本本再学习一遍。二是开展学习大讨论活动。每一名党员干部要写出十九大精神再学习心得体会,各基层党组织要利用“三会一课”等时机,组织所属党员干部,主要围绕“怎样在实际工作中学习贯彻好十九大精神”开展大讨论,制定切实可行整改落实措施。三是搞好学用结合的日常检验。各单位部署总结年度工作,党员干部开展日常工作,对标十九大精神,检验各项工作是否真正做到了与党中央对标,与省市县等上级党委的工作思路对标,是否真正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关于“距离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机关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还有差距,贯彻落实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方面存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方针为主题,市局各直属党委党支部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2次;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联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发展实际,深入交流心得体会。二是开展领导干部学习交流活动。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紧密结合本地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紧密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六字”方针的心得体会,开展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和学习交流活动,通过公安自有媒体联动展示,激发广大民警学习、研讨热情。三是开展专题辅导培训。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六字”方针纳入日常政治理论学习,通过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研讨班等多种形式,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组织宣讲与教育培训、通读资料与专题研讨相结合,不断深化广大公安民警对 “十六字”方针的核心要义认识理解和贯彻落实。
2.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还有欠缺。
(3)关于“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没有做到界限清晰”的问题。
整改措施:对2019年印制的《关于规范市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领导班子会工作规程的通知》进行修订完善,起草了《市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程》,进一步规范议事职责和议事程序。8月28日,经第12次市局党委会审议通过,正式印发执行。
(4)关于“党委班子成员在党委会上的发言未纪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已从第12次市局党委会开始,采取会上现场录音,会后严格按照全程录音进行逐句记录,覆盖全程会议的全部内容和逐人讲话记录,形成记录后,并由专人进行校验后打印封存入档案。
3.党委履行职责使命还有差距。
(5)关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力度不大,如何将公安工作融入经济发展研究不多”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了《邯郸市公安局关于将公安工作融入经济发展加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力度的工作方案》,细化了任务措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11月16日至11月30日,开展了以“公安机关如何融入经济发展大局,积极为推进经济发展助力护航”为主题的调研活动。通过调研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有效服务领导决策,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发展能力水平。进一步推动全局牢固树立树立“公安工作与经济建设一体化”的理念,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贯穿到公安工作方方面面,走出单纯抓公安业务的误区,变被动工作为主动服务,自觉革除公安工作不适应形势发展的条条框框,主动当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模范。
(6)关于“网络电信诈骗案件破案率较低”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打造合成作战体系。坚持按照“警力随着警情走”的原则,补充市县两级反诈中心力量,及时解决打击力量不足的问题,为合成作战提供充足的人力保障。反诈中心举办多次业务培训班,对全市反诈民警进行培训。组织县级反诈中心民警到市反诈中心跟班学习,为全市培养侦办电诈案件人才。成立大数据合成作战中心,协调市局相关警种向中心全面开放数据资源和专业手段,不断提高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效率。二是完善预警拦截机制,加强防范宣传。根据预警信息高危、中危、低危程度依次开展预警工作。建立了“市、县、派出所、社区(村)”四级预警机制,通过专门微信群下达预警指令,并且要求及时反馈预警情况。做好预警劝阻登记工作,市反诈中心对预警劝阻工作不定时进行抽查回访,确保每条指令落实到位、劝阻到位。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美篇等新媒体平台发布防骗信息150余篇;结合电视台、报社、电台制作防诈专题栏目70个(篇);编创制作《我们这一年》、《反诈喜剧三部曲》等视频,在部、省、市权威政务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介。 11月5日,反诈中心组织各分县局集中开展反诈防范宣传活动,联合金融、通信等部门,在人员密集场所通过摆放展板、悬挂条幅、发放宣传页、语音播报提醒等方式宣传近期高发诈骗类型防范要点,掀起反诈宣传新高潮。三是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会战,强力推进“断卡”行动。市反诈中心组织各分县局同步推进防范、反制、打击、治理、宣传等战线,严厉打击整治严重影响群众财产安全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4.化解风险防控工作还需提高。
(7)关于“百姓期望的违法犯罪受到惩治和追赃挽损问题难以解决”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谋划、统筹安排,结合工作实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全面深入地排查梳理,要对案件中存在的所有涉案财物管理、处置问题逐案逐项登记造册、建档,彻底摸清底数。二是对梳理排查出的涉案财物管理、处置问题积极主动开展自查自纠,逐案逐项纠错、整改,切实依法做到该返还的返还、该移交的移交、该销毁的销毁、该追缴的追缴、该上缴的上缴。工作中要本着“谁办案、谁负责”工作原则,针对清理排查的问题逐案逐项确定责任领导、责任民警、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列出整改时限表,限期解决。三是市局对全市县级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处置问题的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批评、督促整改,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8)关于“社会公共资源管控力度不强,智能泊车项目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由市发改委物价部门牵头,市公安局配合对邯郸市主城区一类区收费范围进行压缩,二类区收费标准进行降低,三类区收费范围进行扩大,同时夜间不收费。二是进一步督促两家智能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建立了考核机制,由原停车办进行网格化监督巡查。三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由邯郸市公安局和市城管行政综合执法局分别管理的邯郸市主城区道路建筑红线以内、以外停车场。目前已将主城区便道以上停车管理工作全部移交市城管行政综合执法局负责管理。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不彻底,为民服务意识还需增强。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意识不强。
(9)关于“市公安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力度不大,压力层层传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发挥思想洗礼作用。通过学习政治理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谈心谈话之地,确保党员民警在思想上得到升华。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进一步使党员民警树立对党忠诚、为民服务、干事创业的思想观念,对存在的苗头性或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二是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党组织起到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攻坚克难、艰苦奋斗的组织力,发挥好党员民警的带头引领作用,带动全体民警辅警争先创优。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党建引领融入分管业务工作,每半年至少一次对分管业务部门党建引领工作进行部署、调度,收集日常工作材料,整理形成党建引领档案。三是接受和支持监督。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警种部门民警辅警的问题线索进行批办批转,支持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进行日常监督,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进行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
2.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还需增强。
(10)关于“基层民警接处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整改接处警问题规范接处警工作方案》,从接警方面、警情受理方面、处警方面、出警方面、勤务指挥平台应用五个方面确定了治理问题的重点,治理措施及要求,明确了各项治理工作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具体落实措施及完成时限等,对规范110接处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11)关于“受立案不及时、调查取证不及时、刑事强制措施不规范、不及时结案的问题长久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群众上门报案要做到“三个当场”: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二是受案后24小时内制作受案登记表及受案回执,通知报案人;并将有关材料上传到执法办案系统。三是加强培训,使基层民警转变执法观念,严格执行受立案的时限规定。四是是加大案件考评力度,在执法质量考评中对超期案件予以扣分。要求落后单位的法制大队向市局法制支队做出书面检查,同时剖析原因,立即整改。五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受立案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对不及时受理或者立案造成后果的,由分县局移交本单位纪检督察部门处理;六是对问题突出的单位,法制支队将呈报市局领导研究后,挂牌予以重点整治。
(12)关于“基层辅警入口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下发传达关于整治“基层辅警入口把关不严”整改工作方案,强调程序审批及招聘流程,严肃辅警招聘纪律、明确辅警招聘责任,听取基层关于严把辅警入口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全面梳理各个单位辅警进入渠道、进入方式、用工关系、社保缴纳等,重点核查2018年市局辅警办公室成立以后,经市局批准招聘的辅警招聘是否公开透明、招聘是否公正合法、招聘程序是否完备、聘用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等。三是针对“基层辅警入口把关不严”情况,政治部人事处将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招聘制度,多方法、多手段,切实把住、把严辅警入口。
(13)关于“基层辅警自我约束力不足,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违规收取或罚没群众款物、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现象”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按照《邯郸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暂行规定(试行)》,加强辅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完善岗前培训、年度定期培训和随岗培训机制,通过不断的教育培训学习,以提高辅警自身素质,熟知法律法规;二是严格考核制度,坚持每年度的辅警年度考核工作,并严格按照《邯郸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核规定(试行)》执行,以辅警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作为基本依据,日常与年度相结合,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辅警队伍;三是健全退出机制。全面加强对辅警履行职责和遵章守纪情况的日常监督,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或规章制度的,严格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坚决清退出公安队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4)关于“对涉案物资保管不妥善”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谋划、统筹安排,结合工作实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全面深入地排查梳理,要对案件中存在的所有涉案财物管理、处置问题逐案逐项登记造册、建档,彻底摸清底数。二是对梳理排查出的涉案财物管理、处置问题积极主动开展自查自纠,逐案逐项纠错、整改,切实依法做到该返还的返还、该移交的移交、该销毁的销毁、该追缴的追缴、该上缴的上缴。工作中要本着“谁办案、谁负责”工作原则,针对清理排查的问题逐案逐项确定责任领导、责任民警、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列出整改时限表,限期解决。三是市局对全市县级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处置问题的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批评、督促整改,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5)关于“执法不公正、不透明、不规范等”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群众上门报案做到“三个当场”: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二是受案后24小时内制作受案登记表及受案回执,通知报案人;并将有关材料上传到执法办案系统。三是加强培训,使基层民警转变执法观念,严格执行受立案的时限规定。四是加大案件考评力度,在执法质量考评中对超期案件予以扣分。要求落后单位的法制大队向市局法制支队做出书面检查,同时剖析原因,立即整改。五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受立案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对不及时受理或者立案造成后果的,由分县局移交本单位纪检督察部门处理。六是对问题突出的单位,法制支队将呈报市局领导研究后,挂牌予以重点整治。
(16)关于“市局支队大多不直接办案”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定期通过执法办案系统统计、通报市局各支队受立案数量及情况,将各支队的受立案情况及办案质量纳入全市执法质量季度考评工作并进行排名。二是与信访、纪委、督察等部门加强沟通,在工作中发现各支队警种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立案不查的情况线索,通过多种途径对各支队受立案不及时、调查取证不及时、案件久拖不决的执法突出问题进行监督,同时形成专项报告上报市局党委并全局通报。三是与市局开展的各专项打击行动相结合,在各专项打击行动中由牵头部门为各支队下发合理的任务指数,强行推动各单位执法办案。四是加强与省厅法制总队沟通,对于执法办案系统中交警部门办理案件数量的统计,结合我局的实际办案情况,通过系统技术支持,积极推进和落实交巡警办理各类行政、刑事案件。
(17)关于“市局支队深入基层调研工作不多”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各支队、部门按照《2020年度市级集中培训计划》开展组训工作,切实摸清本系统民警业务技能的素质底数,培训内容切实紧贴工作实际,切实提升培训质量。二是采取视频授课的形式,网上组织开展典型案例技战法大讲堂活动,从11月9日开始,每周一讲,共分5期组织实施。三是利用机关民警到基层锻炼的契机,重点调研基层一线警务实战开展情况及基层所队缺少的、亟需解决的相关问题,从而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症下药”,从“实战”中找出需要加强的“训练”方向。
(18)关于“市局机关大量借用下属单位人员”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结合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干部考察考核等工作要求,按照市局党委部署,进行专项检查,对清理规范不彻底的,指出问题、限期整改。二是严格备案审批程序,按照干部归口管理,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批程序严格遵守事前报审、领导审批、登记备案等制度规定。三是加强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谁借调谁管理”的原则,借调单位负责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工作安排、日常管理、生活保障等。借调期满后应对借调人员的工作表现等情况作出组织鉴定,并主动与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对接,做好人员返回相关工作。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仍然存在,管党治党还需深入
1.党建引领效果不佳。
(19)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抓党建力度不大,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党建责任落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理论武装,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专项检查。三是严格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严格执行党章和党的选举工作条例,认真开展换届、届中调整等工作。四是强化统筹考核。市局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切实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完善日常调度、检查、通报制度,建立考核制度。
(20)关于“习惯于按部就班,搞搞学习教育活动,基层党建工作无特色,党建引领业务工作开展不深不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为党建“第一责任人”,指导监督基层各级党组织年度工作部署党建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的运行机制。二是建立党组织书记定期培训机制。11月30日前组织全体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进行党建知识和党务工作实操技能培训。自明年开始,每年固定一个时间段,开展一次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抓党建工作的能力素质。三是建立组织生活检查考核机制。制定经常性抽查和年度考核方案,对“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和按期缴纳党费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四是建立对口帮建制度。每年初对基层单位上一年度党建考核成绩和组织生活落实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根据研判情况划分好、中、差三个层面。对差的单位实行上一级主要领导挂钩帮带,限期整改,跟踪问效,同时建立“一帮一”机制,实行好的与差的对口帮带。
(21)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走形式,相互批评辣味不足,查摆问题不够深刻,没有真正起到红脸出汗治病效果”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搞好教育提高认识。本级党组织书记,要利用会议、党课、谈心等形式给党员干部搞好教育,提高落实好这一制度的思想认识。二是会前征求意见建议。严格每一次民主生活会的会议程序,会前下发通知,指导基层党组织必须征求下属单位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听取呼声民意;指导与会发言人员根据意见建议、上级指示和会议要求,认真准备检视材料和互相批评材料。三是发言材料审核把关。与会人员的发言材料会前必须审核,市局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首先由直属机关党委初审,初审合格后,党委书记书记的发言材料由党委班子成员会签把关,列席会议的上级领导对会议效果有异议的,审核把关材料的领导要向上级党组织写出书面材料说明原因。四是强化全程监督指导。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向主管领导和上一级党组织主动汇报,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列席会议,分管领导和上级党组织应当派人参会,全程列席会议,监督每一名班子成员的发言,讲评会议召开情况。会后要形成会议专题报告,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五是扎实整改跟踪问效。扎实整改落实是民主生活会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对会上查摆出的问题,党委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跟踪检查问效整改情况。并在适当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主动接受监督。同时将本次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列为下一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促使党委和党委班子成员进一步重视。
2.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工作还需加强。
(22)关于“干部培训紧贴实战、服务实战方面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岗位练兵。全面开展全警岗位练兵、警种专业练兵和一线实战练兵,采取集体学习、例会点评、每周一练等方法,真正把岗位练兵抓紧抓实。二是改进警务实战化教学模式。实行“菜单式”教学,根据警种不同岗位特点,科学设置训练科目。通过短小精干的课程和网络、视频教学手段,采取情境教学、模拟教学、现场教学、案例教学,让民警在近似实战的背景下开展训练,提升教学质量,增强训练效果。三是健全警务实战化训练机制,考核激励机制,人才保障机制。
(23)关于“轮岗工作不及时,特别是热点部门热点岗位轮岗工作不经常”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完成我市跨县(市、区)交流所长工作。二是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市、区)公安局局长跨市交流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拟于11月初启动2020年度全省县(市、区)公安局局长跨市交流工作。三是定期对在同一职位任职5年以上,或同一处室连续工作满10年的,通过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动员部署、研究决定、任职报批、到岗履职的程序,分期分批安排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轮岗交流。
(24)关于“警用技术人才储备严重不足,复合型、技术型人才培养力度不大,培养机制不健全,技术业务工作荣誉感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警务技术人才重视。努力构建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工作的新格局,进一步强化各级公安机关“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意识,把公安警务技术人才的储备和培养工作,纳入各级公安机关党政班子工作。二是强化招警政治标准、专业标准和素质标准。对重点涉密要害职位和急需紧缺职位实行特殊招录,持续推进市级公安机关面向基层单位优秀警务技术人才的内部选调工作,切实打通人才“绿色通道”。三是结合深化全警实战大练兵。大力加强政治训练和专业训练,深化公安院校人才源头培养,统筹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和搭建高层次人才发展平台,不断提升公安人才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
3.管党治党工作不深入。
(25)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教育不够,管警治警力度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发挥思想洗礼作用。通过学习政治理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谈心谈话之地,确保党员民警在思想上得到升华。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进一步使党员民警树立对党忠诚、为民服务、干事创业的思想观念,对存在的苗头性或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二是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党组织起到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攻坚克难、艰苦奋斗的组织力,发挥好党员民警的带头引领作用,带动全体民警辅警争先创优。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党建引领融入分管业务工作,每半年至少一次对分管业务部门党建引领工作进行部署、调度工作。三是接受和支持监督。针对党建引领业务工作不深不适,造成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等问题的,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警种部门民警辅警的问题线索进行批办批转,支持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进行日常监督,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进行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整改工作力度。市公安局将继续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坚持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建立更加长久有效的管理机制,不断推动源头问题的解决,筑牢问题的屏障,通过解决一类或一批问题,堵塞工作漏洞,深化整改效果。
(二)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全员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不懈改作风,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进一步推动公安事业。加强警风警纪教育,及时掌握队伍思想动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谈话、警醒告诫。认真履职、攻坚克难,继续把积极做好巡察整改与全力推进公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在履职尽责中展现我市公安民警良好作风,展现公安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努力向市委、市政府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073334;
邮政信箱:邯郸市油漆厂路185号;
电子邮箱:dgc2073345@163.com
中共邯郸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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