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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2-24 17:15:02 阅读量:4453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9月10日,对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10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支队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整治任务抓紧抓好

交巡警支队党委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支队巡察整改办协同支队相关科室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工作的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各级党组织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履行“一岗双责”,坚决把压力和责任层层传导下去。基层各单位参照支队巡察整改工作领导机构,按照要求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及时向支队巡察整改办反馈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

(二)抓实责任分解。支队巡察整改办经多次完善,形成了《支队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分解表》,《方案》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以三个方面问题为主要整改内容;根据《分解表》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支队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把整改责任落实到支队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明确了整改时限,制定了整改进度表,能立即纠正的问题,坚决做到立行立改。

(三)严格责任追责。支队建立整改台账,支队巡察整改办对整改任务实时跟进,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支队党委主要领导连续多次调度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单位进行约谈和批评,责令其反复整改到位,确保巡察整改的所有问题全部落到实处。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支队党委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进行整改,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积极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委工作要求不深不透,履行职责使命存有差距方面

1、关于“交巡警支队党委学习十九大精神学用结合不够,只是领读相关讲话和文件,没有结合支队实际进行研讨并贯彻落实到工作中”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2020年9月、10月共召开三次支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等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赵克志在公安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议上的讲话》,并观看了大型保密文献纪录片《胜利之盾》第一至三集。二是参观红色教育基地。2020年9月支队参观涉县129师,在红色记忆小镇政治部礼堂召开支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和《习近平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三是聘请教授解读全会精神。2020年11月,支队聘请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室主任、教授李保平针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行了专题讲座。支队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全警理论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交巡系统各级各类培训,作为必修课,集中时间对党员民警进行轮训。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李怀同志要求全市交巡警系统各级各部门领导同志带头学,全警全员认真学,在提升学习思想性理论性上下功夫,坚持集体学习研讨为主,确保集体研讨有思考、有深度、有见地,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强化理论思维,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2、关于“距离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机关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还有差距,贯彻落实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存有短板”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本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会。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方针为主题,各党支部召开理论学习会,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基层党支部专题研讨交流。支队各党支部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六字”方针研讨交流会,谈心得体会、谈思路措施,教育引导民警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六字”方针的核心要义,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主动性、自觉性。三是融入常态教育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六字”方针纳入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各类培训教学,作为必学课,紧密结合支队实战大练兵等各类学习培训活动,加强实战大练兵政治理论《练兵大纲》《练兵手册》学习应用,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六字”方针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四是深化党员日常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六字”方针作为和党日活动的重要内容,制定集体学习安排、党员民警自学计划,确保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六字”方针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3、关于“支队党委会和支队长会议界限不清,把领导班子会议统称为党委会”问题。

整改措施:参考市公安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制定了交巡警支队党委会议议事规则,明确支队党委会议事范围“三重一大”事项。参会人员为支队9名党委委员,根据议事范围和要求,一个议题明确一个列席人名单,严禁再出现界限不清的现象。制定了交巡警支队长会议议事规则,根据支队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支队长会议,明确参加人员为支队长、政委、副支队长,专题研究工作部署和日常事务。启用支队长会议专用记录本进行记录会议内容。

4、关于“党委会会议记录使用活页纸”问题。

整改措施: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支队党委反馈巡察会议召开后,支队办公室立即更换了会议记录本,为固定页,不可更替。

5、关于“党委会人员发言未纪实”问题。

整改措施:支队对会议记录人进行速记培训,并使用录音设备全程录音。会议期间,会议记录人均能够如实完整地记录每名同志的发言。

6、关于“‘三重一大’事项不上党委会研究,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10月10日,支队召开党委会议,再次强调支队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报请支队党委会研究。每一个事项都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会前要充分征求所有涉及部门的意见;会上,每名党委委员都要积极发言,提出意见建议,决议人数未超过规定人数时,坚决不执行。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没有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要点”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定期向支队党委提交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议题,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主动权,把意识形态纳入党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结合当前开展的教育整顿工作融入到意识形态之中,将十九大报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基础根基,把意识形态纳入每个支部的“三会一课”中,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导权,把意识形态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汇报,确保了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支队已经筹划建设融媒体中心,将意识形态业务工作进一步智能化,支队也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考核办法,明确责任、压实责任。支队将以每年的“五十佳”评选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激励机制,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为意识形态工作营造更好的氛围。三是支队于2020年9月—10月组织了支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并观看了大型保密文献纪录片《胜利之盾》共计4次。四是不断创新意识形态载体和方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努力培养党员干部和民警、辅警的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道德风尚,创新学习平台学习方法,将学习强国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载体,互相交流学习心得,形成比学赶帮超学习氛围。五是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警察警授旗仪式上发表的重要训词精神,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六是计划组织12期党员骨干培训班,共计514党员干部。在培训班期间将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培训融入其中,2020年9月份按照政治轮训方案要求,组织市区党员、民警共1472人,分7期举办支队领导班子以及副科级干部轮训,及党员的“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政治轮训,举办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培训课,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中纪委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5场次,支队领导班子成员、各基层党支部书记约70余人赴涉县129师开展革命传统教育。

8、关于“交巡警整合后巡警职责有所削弱,四班两运转的勤务模式还需改善”问题。

整改措施:支队初步拟定了根据巡区面积和接处警数量,调整巡区数量,撤并不合理巡区;调整勤务班次,将原有的四班两运转“白夜休休”勤务模式调整为“白夜休备”。目前已经完成勤务模式方案,11月20日,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李怀召集支队主管领导,支队业务科室和一线大队代表再次召开勤务模式调整工作座谈会,对勤务模式安排进行了座谈论证,细化完善,报市局研究同意后执行。

9、关于“警务人员业务熟练程度还需提高,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问题。

整改措施:支队秩序巡控大队结合政治处教育训练培训计划,安排市区各大队强化岗前培训,以战代训,持续提升一线民警辅警执勤执法素质;强化勤务落实情况常态化督导检查,对于业务不熟练造成的执勤执法不规范问题,纳入交通秩序巡控工作考核,促推大队民警辅警提升业务素质,严格规范执法。             

10、关于“巡警服务理念转变不足,执法态度生硬,交警执法力度不足,震慑强度不高,街面见警率反而降低,网格化设置不够合理,有时造成警力浪费”问题。

整改措施:根据现阶段主城区巡区设置现状开展深入调研,根据巡区面积和接处警数量,调整巡区数量,撤并不合理巡区;解放警力,成立专业打击队伍;调整勤务班次,将原有的四班两运转“白夜休休”勤务模式调整为“白夜休备”;明确非巡区勤务大队巡逻防控任务;并积极向市局沟通汇报,重新明确各类警情处置职责权限,确保交巡警深度融合,主城区社会秩序和交通环境持续向好。

11、关于“全市交通疏堵保畅工作还不尽人意”问题。

整改措施:支队秩序大队针对市区道路疏堵保畅:一是建立常态化疏堵保畅工作机制,提前针对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不同特点进行分析研判,召开专题勤务工作会议,提前针对性制定疏堵保畅工作方案,安排辖区大队针对不同时期细化勤务安排,加强警力部署,积极指挥疏导,维护道路通行秩序。二是通过重点岗区疏导和主要路段巡逻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车流实时流量,采取有效的交通组织管理,引导车辆有序行驶,发现拥堵点位及时疏导恢复通行。三是规范路面设施建设,在交通路口施划非机动车扇形左转等候区和右转车道,设置行人安全等候区,完善地面交通标识,安装人行道地面隔离护栏和隔离桩,增设告知标志,避免因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行造成的道路拥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各行其道,安全有序通行。四是通过天网视频常态化对各大队辖区道路通行情况保持关注,并根据实际通行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派遣路面警力,疏堵保畅,确保车辆正常通行。支队公巡大队针对县区国省道的疏堵保畅:一是畅通公路货物运输,保障货运“最后一公里”。坚持巩固大型货运车限行管控整改工作成果,在拆除国省干线公路限行设施29处、农村公路限行设施454处的基础上,结合交通、城管等部门,深入持久开展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通行情况排查整治,严禁擅自断路阻断交通、随意设卡拦截、违规劝返外地货车等行为,保障公路货运畅通。二是加强重要节点值守,打通影响复工复产的道路梗阻。常态化开展对国省干线公路、主要高速站口及周边道路的巡逻值守,针对武安什里店高速口、峰峰和村收费站路口、邱县香城固超限检查站等路段容易发生车辆拥堵缓行的情况,增派警力,加强易堵路段的指挥疏导,对省市界和重点高速站口等关键节点,制定“一站一策”,落实24小时勤务,确保上述路段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的交通拥堵,道路通行顺畅。三是打防结合,打造优良道路交通环境。针对交通管控解除、群众出行需求激增导致事故风险上升等情况,加强宣传,引导驾驶人安全守法文明出行。加强学校、商场、景点等重点区域的管控疏导,严查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扰乱交通秩序的行为;加强路面执法,大力整治秋冬季道路交通秩序,综合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等管理手段,组织开展“专项整交行动”,及时查纠超速、疲劳驾驶、超员超载、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进一步降低事故风险隐患,打造优良道路交通环境。

12、关于“智慧交通科技项目投入较大,未见实际效果。”问题。

    整改措施:前期智慧交管完成了部分交管大脑、一体化指挥平台的建设,实现了交通类数据的共享,但未涉及前端感知设备的增补,由于数据接入少,应用功能不全面,一期平台运行效果暂未显现。目前正在进行的智慧交巡建设中,将整合前期已建成应用功能,完善数据治理,打通底层数据。“智慧交巡”建设将对已有设备进行虚拟化改造,通过统一的云计算大数据平台进行统一纳管,计算、存储、大数据资源能力统一调度,建成以智能计算、智能认知、智能应用为支撑的交通管理智慧体。

13、关于“早晚高峰城市堵车治理还有提升空间”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路面疏导力度。针对学校、医院、商业网点等重点部位,增加执勤警力,优化勤务部署,加强市主城区各大队协作配合,全力做好早晚高峰期间疏堵保畅工作。二是强化大队领导带班执勤工作制度。早晚高峰期间,市区各大队班子成员全部包岗包段,特别是大队长、教导员和勤务副大队长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带班执勤,中队长及岗区负责人一线督导指挥,形成严管严控态势,确保重要节点、路段不发生大面积拥堵。三是强化督导检查,交通秩序巡控大队安排专门人员通过视频轮巡和现场督导的方式,每日对早晚高峰在岗在位、执勤管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定期形成专题通报上报支队领导,最大限度确保早晚高峰交通秩序的通畅有序。

14、关于“公路‘三乱’问题没有得到根治”问题。

整改措施:支队加强交巡警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加大对公路“三乱”的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交巡警支队规范执法行为严防公路“三乱”管理规定,并网发各单位。一是日常派出督导检查组,对路面执勤执法、酒驾、涉牌涉证等重点违法治理、大货车治理等重点岗位采取不间断地明查暗访、督导检查;二是公布监督电话8166833,受理群众举报,梳理公路“三乱”线索,认真开展案件举报核查;三是加大网上督察巡查、抽检力度,抽检比对执法记录仪视频与违法当事人、车辆的交通违法记录等,查找执法不规范、及违规苗头、隐患等,力争及时发现、查纠、追究。

15、关于“车驾管等和老百姓联系紧密业务反映强烈,搭车收费、乱收费、黄牛代办、加钱包过等现象没有杜绝”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公安部124号令规定,除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外,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确实有一些社会闲散人员聚集在车管办公场所周边,以帮忙代办为借口,以托关系找熟人为诱饵,从事非法中介活动,骗取群众钱财,给车管部门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二是为持续加大对“黄牛代办”的打击力度,车管所采取多种措施,净化车管办公环境和办公秩序。明确由车管所督察科督办。此项工作需要长期持续加大打击力度,有效净化车驾管办公环境。三是车管所专门安排督察人员通过视频设备进行抓拍、录像,并利用广播系统对“非法代办人员”进行警示劝离,提示群众办理业务注意事项。四是车管所与辖区郝村派出所已协调沟通,成立了专项整治小组,清理闲散人员,出动便衣组4组,便车3辆,警车2辆,警力12人,出警30次,对车管所办公区周边15家门市负责人进行走访谈话,严禁打着打印门市名义干损害群众利益的事、非法代办车驾管业务。五是考试中心加大巡察力度,加强安全员廉政警示和职业道德教育。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不彻底,四风问题时有发生。

16、关于“交巡警支队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力度不大,压力层层传导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做到集体事项党委决定,具体事项全程监督。二是把“突出政治建警,确保队伍政治合格”放在首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督促全警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忠诚担当,和全市交巡警无私奉献、谋事干事的自觉性。围绕交巡警中心工作和支队党委工作要求,强化专项督察和监督,确保全市交巡警队伍政治合格、令行禁止。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建立知责、明责、履责的工作格局,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坚持从日常履职严起,从一线执勤执法岗位抓起,全面梳理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聚焦关键岗位、关键关节、关键时间节点,确保队伍始终正气充盈。四是始终保持纪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定力,敢于担当、勇于较真碰硬,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紧盯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全力实现人员监察全覆盖,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整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和新“四风”的查处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五是推进廉洁从政教育长态化,重点从领导干部抓起,一级带一级,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确保交巡警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17、关于“大额项目投资事先不经党委会研究”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于大额采购事项,提请支队行政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大额政府采购审批流程中的支队党委集体研究制度,把握好大额采购计划事前须支队党委集体研究、事中政府招投标事项向支队党委会汇报制度、大额资金支付须支队党委会集体研究制度,并按要求由财务处负责审查每项大额支出,需要具备经支队党委会集体研究,形成《会议纪要》。二是责成支队审计办加强对大额支出项目的适时跟踪审计和监管。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大项目建设支出审计大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纠正,及时处理。

18、关于“事后不经财政部门评审随意拨款”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经政府采购招投标和验收后,严格落实大额资金支付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备和审批制度。二是按照支队每月向市财政报账制的预决算拨付制度。针对上述问题修改制定“事后经财政部门评审后拨款”的大额资金审批流程已经整改完毕。从2020年11月1日起开始执行。

19、关于“驾驶员考试乱象丛生,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驾校、考试场一切以多收费、创效益为目的,严重坑害群众利益”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考试过程监管。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一理论考试、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已按照公安部、省总队的要求实行计算机远程监督考试的模式。考试员利用计算机通过音视频进行远程监督考试(不与学员、考场、驾校等人员接触),采取智能和人工评判相结合,考试成绩实时上传(考试员无法修改考试成绩)。学员参加考试需本人持身份证通过人脸识别系统,确认本人后方可进入候考区;采集虹膜后参加考试(无关人员无法进入考试区域);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学员上车后二次通过人脸比对后,方可进入考试项目。在考试过程中,我市已实行“四合一”画面(车内音视频、车外视频、考生信息、行车轨迹),在现场和远程监控大厅LED大屏上随机播放,考试全程音视频无死角监控。二是加强督导巡察。支队成立由车管所领导带队,考试综合科、考试一科、考试二科、考试三科、科目三安全明常识考试分别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按照部局《关于推进落实机动车登记查验和驾驶人考试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及总队《开展机动车登记查验和驾驶人考试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对我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不定期明察暗访。按照《驾驶理论考场监督检查记录表》、《场地驾驶技能考场监督检查记录表》、《道路驾驶技能考场监督检查记录表》要求逐条对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指正,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予以全市通报。

20、关于“参加驾驶员考试的考生会开车考不过,再熟练也过不了关,只有多交钱,办理VIP、至尊等高收费套餐,交纳不应收取的考试适训费,才能顺利通过”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考试车辆规范使用。所有考试场考试车辆只有考试系统,没有训练和测试系统,不具备训练测试功能,严格执行部交管局、省总队关于“考试车辆只能用于考试,严禁训练”的要求,实施考训分类。针对小型汽车参与适训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停办业务。二是严格考试设备监管。考生考试过程的音视频资料集中保存3年,考生对考试过程和考试评判有任何异议,可以当场调取音视频情况,对发现问题的坚决依法处理。三是严格考试场主体责任。召开全市考试场负责人会议,再次明确考试工作的各项要求,制定了研判、严管、严罚的工作措施,每天通过考试监管平台,对考试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对考试数据异常的考试场、考试设备、考试车辆进行分析,有重点的进行检查和抽查;对考试车辆、考试系统、考试线路加强每天考前、考后的监督检查,确保考试车辆、系统具备考试规范要求;对考试场的违规行为,依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加大处罚力度。杜绝考试场一切以多收费、创效益为目的,严重坑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四是考试中心于2017年8月已停止收取适应性训练费(根据冀公交管【2016】228号河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允许考生免费进入考试场熟悉环境,不得借考试之名收取考试场地、考试设备、考试车辆使用费),将积极协调主管部门,加强对培训机构管理并加大巡察力度,加强安全员的管理。

21、关于“个别基层大队唯利是图,驾驶员满分考试营私舞弊现象连年发生,至今没有杜绝”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支队总体工作安排,支队车管所、考试中心、具备条件的大队均开办了满分考试业务,支队督察大队在每个考试场均设有监控探头。二是由车管所考试综合科督办,并需持续巡查监管,目前已通过加强考试巡查、调取抽取考试过程音视频资料,严格考试监管,并自行开发了考试防作弊软件,当监控探头失去作用无法对进行的科目考试实施有效监控时,自动终止科目考试。三是考试中心加强对满分考试场工作人员教育整顿。

22、关于“中央八项规定执行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措施:支队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和省、市纪委监委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支队党委以上率先,各级领导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脚踏实地的工作,能够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坚决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支队专门制定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方案,主要任务是加强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并明确提出“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重点剖析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做到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透、危害后果明、整改措施实。

23、关于“机关餐厅雅间自2017年以来一封了之,改了用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执行标准不高,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宣传教育氛围不浓”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巡察组提出的机关餐厅雅间问题,支队行政处立即着手整改,本着“实用实效”原则,已将雅间改造为货物仓库存放物品使用。支队组织全体民警特别是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充分利用LED电视屏、板报、橱窗、宣传标语、局域网、提示牌等载体宣传浓厚节约用餐氛围。使全体民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4、关于“干警、辅警人员队伍庞大”问题。

整改措施:我市地处四省交界,地理位置特殊,是联动中原经济区域的中心城市,人流、物流来往频繁,社会治安秩序复杂,道路交通管理任务极其繁重。交巡警队伍人员庞大,但仍存在基层警力不足问题。一是按照“统筹推进、因地制宜、动态布警、科技支撑、科学考核”工作部署,交巡警支队通过现代警务流程再造,合理配置社会面管控警力,市主城区社会面以26个警务站、117个“网格化”巡区为依托,实现交通管理和治安巡控融合,以“点、线、面”管控模式对主城区开展全覆盖、无缝隙、全天候的治安巡控和交通管理工作;二是支队机关人员先后两批下沉一线,下沉比例达到55%,下沉警力480人,有效缓解基层一线警力紧张局面。

25、关于“执法程序不规范、过度使用裁量权”问题。

整改措施:支队法制大队根据涉及整改的问题,立即制定了本单位的整改方案,并对各县(市、区)大队、市区各大队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在执勤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河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代码手册)进行处罚,出现未按规定办理的,支队将严肃追责问责。各大队对照通知,认真查摆问题,找短板,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执法服务标准进行深入剖析,进行整改。一是结合当前开展的“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活动,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民警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各大队督察中队牵头负责,不定期对各执勤中队、事故处理中队开展法制监督,通过查看执法视频、案卷评查和回访当事人,查找民警在执勤执法和事故处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立行立改,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三是规范了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四是实施强制措施必须要有两名民警实施;五是严格依法依规。教育广大民警在查处交通违法和非现场处理时,严格按照《河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代码手册)进行处罚,对不按规定实施处罚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6、关于“收受红包现象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支队加强服务窗口、路面检查等重点岗位的明查暗访力度,查找违规办事、办案线索,查纠违规行为;多次开展警示教育,教育交巡警全体民警、辅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全体人员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改进,不断提高,认真履行职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决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任何渠道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贵重物品谋取私利。二是走访办事群众、驾驶员等,了解群众在办理交管业务、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从中梳理线索,查纠违规行为,要求全体交巡警人员填报廉洁自律和拒收节礼公开承诺书,不仅要管好自已,还要管好家人、朋友,教育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不按受来路不明、意图不正、超出正常礼金往来。三是公布监督电话8166833,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做好案件核查等工作,对查实案件落实责任追究,并以各方面反面典型案例为戒,强化法纪意识,知止知耻,知戒守戒,不办关系案,油水案、人情案,敢于对违规礼金行为说“不”,做到不触底线,不碰红线,营造政治上的风清气正,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27、关于“考试场管理混乱,建设缺乏总体规划”问题。

整改措施:支队通过定期不定期加强明察暗访,教育整顿,及时纠正,进一步强化对考试场的监管,制定和完善《考试场管理规定》,同时坚决做到严格按照考试场管理办法执行。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仍然存在,政治功能还需提升。

28、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没有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党建引领业务工作开展不深不实”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以上级机关党委指示精神为指引,指导对新建的基层党支部开展工作,逐步形成党建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总体格局,同时以党建工作与交通管理治安防控工作紧密结合,形成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励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二是以党建工作要求促党员干部履职,提升基层党组织能力,使的新组建党支部工作迅速步入正轨,夯实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基础。日常党建工作中把抓好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各项工作制度落实为基点,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三是逐步完善各级基层党组织机构。定期对新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实际困难,提升党务工作者工作能力。同时,把主题教育常态化作为提升政治站位、鼓舞队伍士气、催生队伍战斗能力的重要抓手,使交巡警支队成为一支严守政治纪律、践行宗旨意识的队伍;四是将党建工作与交通管理治安防控工作紧密结合,形成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励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一手抓党建,一手抓业务,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五是支队党委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从党员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纪律方面入手,分期分批对全市交巡警所有党员,进行集中培训,系统化地开展政治教育。同时巧用信息技术手段,利用微信群、单位通信平台等方式,强化党建知识推送,有效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和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牵引力。

29、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走形式,没有真正起到红脸出汗治病的效果”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肃认真、求真务实组织民主生活会,教育引领班子成员端正态度,敢于揭短亮丑,触及灵魂,增进感情,领导带头坚持问题导向,讲真话、交真心、求实效,对查摆出的问题对号入座,达到自我检查、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目的。二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指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作出整改承诺,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真正起到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效果。三是创新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形式,提高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新的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发挥引领作用。四是支队党委已于2020年10月召开了“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总支、党支部在2020年11月前分别召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通过民主生活会以及组织生活会聚焦“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主题,突出“解决重点问题、纯洁公安队伍”这一重要内容,围绕“忠诚警魂进一步铸牢、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严明”的目标,全面检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了深挖根源、触及灵魂,做到了相互深查细照、揭短亮丑,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30、关于“交巡警支队合并以来,多数沿用交警老制度,新制度建立滞后”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在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支队始终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党委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二是依据支队等级化考核成绩,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职数配备向市局推荐选用干部。三是积极配合市局做好选用干部的资格审查、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工作。在民主测评阶段,进行全程民意监督,切实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推荐权、监督权。四是坚持等级化考核结果公开、职位职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考察对象公开、选拔干部结果公示,确保干部选拔公平、公正、公开。

31、关于“违规设置4个中层机构,并安排中层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支队党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和《支队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实施方案》要求,支队党委经过认真剖析问题原因,根据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支队内设机构和工作职责,已做出以下调整:撤销支队下属审计室、科研中心、交通设施科、驾驶员培训中心4个股级单位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将审计室并入财务处;驾驶员培训中心并入车管所;科研中心、交通设施科并入交通设施服务中心。

32、关于“基层支部普遍将委员职务按领导职数对待”问题。

整改措施:通过强化基层领导干部权限职责意识,正确区别党内职务与行政职务(委员职务是党内职务,在党内担任工作;领导干部是行政职务,是国家行政机关为实施行政管理而设置的国家公职)。支队党委已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落实支部委员会及委员职能作用,不具备行政职务的支部委员既不能行使行政班子权利、更不能按照行政领导干部职数对待。

33、关于“辅警招聘程序不规范,资格标准不统一,自主权太大”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支队今后在辅警招聘工作中将严格落实《邯郸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各县(市)公安局、永年、肥乡区公安局招聘(补聘)计划需报市局辅警管理办公室备案;各直属分局招聘(补聘)计划报市局辅警管理办公室审批后再按照程序进行招聘;市局各警种部门不得自行组织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统一由市局政治部按程序招聘”规定。二是严格遵守招聘程序。首先向市公安局党委提交申请,经市公安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后,针对辅警招聘人数、条件、具体要求和用工方式、待遇保障等征求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意见,征求意见后,正式行文报请市政府研究。市政府批准后,经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再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按照条件和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辅警公告,招聘程序需要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招聘结束后派遣到辅警岗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并在市公安局辅警管理部门进行人员备案。

34、关于“干部约束不严,长期不上班”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教育整顿,以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基础工作和长期任务来抓,严格要求每名党员干部遵循党章,做到高标准、严要求、管到位,激发干部队伍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督察大队实行上下班刷脸机采集信息考核制度,有效遏制迟到、早退现象发生。三是政治处重新修订了请销假制度,并结合考勤制度,严格整治“长期不上班”问题。四是立即排查整改。按照《支队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实施方案》要求,立即排查整治“长期不上班”问题。经排查人员的编制性质、所在岗位、调入调出关系、工资表、在岗在位等相关情况,统计在岗人员名单、考勤记录,共排查出长期不在岗人员共计14人。经核实不在岗原因,全部系因身体伤残、重大疾病导致不能正常上班工作。

35、关于“打架斗殴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发生违法诈骗”问题。

整改措施:支队进一步加强对民辅警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政治观教育,加强人民警察职业素养建设,使之培养良好的政治素质,按照交巡警系统的总体要求,广泛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法制教育,加强人民警察礼仪规范教育,注重点滴养成,顺应新时代发展要求,提高执法水平,注重提高民辅警的人文素质,规范基础工作。对案件严格审查审核,严格按照《交巡警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警队伍管理规范意见》进行规范,全力打造交巡警系统的“礼仪之师”,树立新时期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36、关于“五年来受到党政纪律处分近百人,且多为转办件,自办案件少”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畅通案件、信访反映渠道。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纪律,把纪检监察信访与日常举报投诉等线索来源有机结合起来,制定专人接待制度,确保纪检监察信访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二是利用网络平台,在办理信访投诉案工作中,注重收集网络上的社情民意,同时积极加强与相关科室的协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和信息监督员的作用,实行科室联动信息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收集第一手动态信息,掌握了解情况,寻找有价值的线索,特别是要从投诉信访案件中查找案件线索。三是由纪委专人负责纪检信访和办案工作,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查办案件。在获取信息后,第一时间去收集资料,在取得线索后,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审核,以最快的时间进入案件查处程序。四是进入查处程序后,在第一时间与案件当事人取得联系,和其所在单位、科室一把手沟通,得到所在单位、科室领导及当事人的全力配合。不等、不靠、不拖、主动作为,环环相扣,促使查办案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有效推进,实现快查快处。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通过巡察整改,支队领导干部及民辅警得到极大的思想触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提高了落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的觉悟,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

(一)强化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支队党委和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调动班子的积极性、凝聚力和战斗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贯彻从严治警要求。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自觉接受监督。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运用好市委巡察成果,深入开展问题整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166969。

 

        中共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委员会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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