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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邯郸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5-17 16:30:02 阅读量:533

根据市委部署,十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巡察组“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月18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十届市委第四轮巡察集中反馈暨市委巡察整改推进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李晋宇在听取十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对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推进“强化巡察整改工作流程指引”试点工作进行部署。

4月19日至5月13日,6个市委常规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12个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6个提级巡察组分别对6个县(市、区)的6个重点镇(街道)、5个经济开发区进行了“一对一”反馈。会上通报了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抓好巡察整改作部署、提要求,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上轮巡察以来,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奋力开创邯郸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崭新局面提供有力政治保障。同时,各市委巡察组也严肃指出了12个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根据反馈意见,在全面整改的基础上,与推进全市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与切实改善民生、增进群众福祉结合起来,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以实际成效交上一份合格的整改答卷。

反馈要求,被巡察单位“一把手”要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负总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领办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把巡察整改作为分内之事,作为应尽之责,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定期听取分管领域的整改进度,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的落实。

反馈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紧盯巡察反馈问题,综合运用调研督导、现场督查等方式,跟踪掌握整改进度,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对移交的线索要逐一排查,依纪依法处置。组织部门要督促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问题整改,把解决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与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作为领导班子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相关市直部门要针对巡察通报的共性问题,特别是对巡察移交的工作建议认真研究、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共同提高治理能力。市委巡察机构要做实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等相关工作,注重健全巡察整改的全流程、全环节、全周期的制度机制。

反馈强调,要以“强化巡察整改工作流程指引”试点工作为契机,健全完善巡察整改制度,大胆探索、主动创新、不断巩固深化。各试点单位要协同用力、一体推进,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全面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水平。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举一反三、坚决整改。精心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实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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